“白马非马”是著名的辩论家、名家的重要代表人物公孙龙所提出的一个辩题。据说,公孙龙有一次骑马过关,但是按照惯例,此种情况下马是不能过关的,公孙龙却坚称自己骑的是白马,而不是马,经过一番雄辩,官吏无言以对,便放公孙龙与马一同过关了。“白马非马”的论调看似荒谬,但在逻辑学上却有着重要的意义,试看公孙龙是如何展开他的“白马非马”论的。首先,公孙龙指出的是“白马”与“马”的概念内涵不同,“马”是从形体来命名的,而“白(马)”则是从颜色来命名的,因而“白马”与“马”是不相等同的;接着,公孙龙又说明“白马”与“马”的概念外延不同,如果要说“马”的话,那么黄马和黑马都可以;而如果说“白马”的话,那么黄马和黑马则不可以,假使说“白马”就是“马”的话,那样就不会有这种差异了;然后,公孙龙又从物与其属性的角度来辩论,“白马”是马的形体加上马的颜色,因此“白马”与“马”是不同的;公孙龙还采用反证法来论说自己的观点,因为“白马”不等同于“黄马”,也就区分了“黄马”与“马”,这样“黄马”就不是“马”了,那么同理,再说“白马”是“马”不就自相矛盾了吗?最后,公孙龙说,平时人们之所以把“白马”叫做马,是因为人们暂时抛开了“白”这个因素,仅取“马”这种因素来称呼的,有“马”,是仅仅就马的形体而言的,而不能将马的白色也叫做“马”,这实际上也是围绕着物的本身与其属性来做文章的。当然,不论公孙龙如何地能言善辩,“白马非马”是一个错误的逻辑,其关键之处在于混淆了事物的个与类的关系,将事物的个别属性与其总体范畴相割裂,要知道,事物的共性存在是以其个性存在为基础的,抛却了事物的个性存在,那么也就没有了事物的共性存在,如此一来,事物将无以为名,事理也就全部混乱了。“白马非马”论所体现的是一种典型的诡辩逻辑,虽然这个论题本身是错谬的,却可以从某些方面带给人思维上的启发,这也是此论很受人们关注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