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老学派,是产生于战国中期的齐国稷下学宫的一个道家的学派。“黄”,指的是黄帝;“老”,指的是老子,这一学派因为尊崇黄帝、师法老子而得名为“黄老学派”。黄老学派主张以老子的学说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思想,同时崇尚法治,倡导刑名,显示出道、法综合的色彩。战国时期的一些著名的法家人物都曾取学于黄老学派,可以说,黄老学派在当时的政治生活中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西汉初年,有鉴于秦王朝因暴政而迅速倾覆的教训,统治者推行黄老之术,实行与民修养生息的“无为”政治,这对汉朝初年国力的恢复和强盛产生了非常有益的影响,为汉武帝时期大一统的兴盛局面奠定了基础。但是这一时期的黄老思想也因为时局的不同而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呈现出兼采儒、墨、名、法诸家的杂糅特色,而这种与时俱进的黄老思想在新的时期也显现出了新的活力。黄老学派尤其在汉朝法律的制定方面发挥了特殊的作用,乃至奠定了整个中国封建时代的法制基础,在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