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人的观念中,人民的意志服从于神的一个选民,而那个选民的意志又服从于神,现代史学对此表示否定之后,就必须从下面两者中任选其一,否则每走一步都会矛盾重重。第一,回到原来的信仰,接受神干预人类事务这一说法;第二,解释清楚究竟什么造成了历史事件,即何谓权力的力量。
选取前者不太可能,因为旧有的信仰已被破除;因此只有转向后者,阐明权力的含义。
拿破仑命令军队集结参战,我们对这种看法习以为常,我们熟视无睹以至于觉得,他一声令下为什么六十万人就去打仗这样的问题毫无意义。他有权力,所以他的命令得以贯彻和执行。
如果我们相信上帝赐予了他权力,那么这个答案就相当令人满意了。但只要我们不承认这一点,那么就必须确定一个人凌驾于别人之上的权力究竟是什么。
这种权力不可能是建立在一个强人对一个弱者直接的体能优势之上的那种权力,像赫拉克勒斯 [1] 那样,使用体力或者以体力相威胁;同时也不可能是某些天真的历史学家想当然的那种建立在精神优势之上的权力,在这些人眼里,历史上的活动家都是英雄,都具有高尚的精神、非凡的智慧以及所谓罕见的天才。这种权力之所以不能建立在精神优势之上,是因为历史告诉我们,姑且不说拿破仑这样的英雄人物,有关他们的道德评价还众说纷纭,单是千百万人的统治者,无论路易十一还是梅涅特,在精神上都没有任何特殊的优势,相反,他们大多数在精神上都远远不如自己统治下的千百万人中的任何一人。
如果权力的源泉不关乎统治者本身的体力和精神,那么显而易见,它一定在人的身外,就是在统治者和民众的相互关系之中。
法学对权力的理解恰是如此,这个历史的兑换处,许诺将权力的历史理解兑换成纯金。
权力是民众意志的总和,民众意志以公开或默许的方式转移到民选的统治者身上。
法学讨论应该如何建设国家和配置权力,如果可以这么做的话,在法学的领域里这一切都清晰明了,但是,一旦运用到历史,权力的这个定义就需要再做解释。
法学之于国家和权力,就像古人之于火,把它视为绝对存在的东西。但就历史而言,国家和权力不过只是现象,正如现代物理学看到的作为现象的火已经不是元素了。
由于历史与法学观点上出现了这种根本性的分歧,因此,法学虽然可以详尽地分析权力应该如何构成,阐释何谓超越时间的永恒的权力,当历史提出——随着时间推移而不断变化的权力的意义究竟何在——法学在这样一个问题面前就无能为力了。
如果权力是转移到统治者身上的民众意志的总和,那么普加乔夫是不是民众意志的代表?如果不是,那为什么拿破仑一世就成了这样的代表?为什么拿破仑三世在布隆被俘的时候是一个罪犯 [2] ,而后来他抓起来的那些人也成了罪犯呢?
有时候只有三两个人参与的宫廷政变发生了,那民众的意志也转移到了新的统治者身上?在国际关系中,一个被征服民族的民众意志就轻易地转向了征服者?一八○八年莱茵联盟 [3] 的意志就真的转交给了拿破仑?一八○九年俄法联军攻打奥地利的时候,俄国民众的意志也转交给了拿破仑?
这些问题可能有三种答案。
第一,要么承认民众意志总是无条件转交给民选的某个或某些统治者,因此任何新的权力的出现,任何反对既已移交的权力的斗争,都应该被视为对现有权力的破坏。
第二,要么承认民众意志是在一定情况下,或者在众所周知的情况下有条件地转交给统治者,并且指出,民众对权力的种种限制、冲撞甚至摧毁,都是因为统治者没有恪守权力移交时的条件造成的。
第三,要么承认民众意志虽然是有条件地转交给统治者,但这种条件并不明确,并不为人所知,许多权力的出现、相互之间的斗争和消亡,都是因为民众意志中那些不为人知的条件被这些或那些统治者或多或少地满足。
历史学家对民众与统治者的关系也有三种这样的诠释。
一些历史学家,就是上面所提到的那些专题史学家和传记作者,不明白权力的意义这个问题,天真地以为民众意志的总和似乎是无条件地转交给历史人物,因此,他们在描述某种权力的时候,总把这种权力视为绝对的真正的权力,而任何反对它的势力都不是合理的,都是对权力的破坏,是一种暴力。
他们的理论只适用于原始时代和历史上的和平时期,而在各民族同时出现多种不同的势力,并且这些势力相互斗争的复杂的动荡时期,这种理论就有不便之处了,因为保皇派的历史学家会认为,国民议会、督政府和波拿巴都只不过是对权力的破坏,共和派、波拿巴派将会分别证明,国民议会和帝国是真正的权力,其他的一切都是对权力的侵犯。显然,这些历史学家都各执一词相互攻击,他们对权力做出的解释只能哄哄最无知的小孩子。
另一些历史学家认识到这种历史观的错误,就说权力建立在民众意志的总和之上,民众的意志有条件地向统治者转移。历史人物只有实施了民众意志默许给他们的纲领,在这样的条件下才享有权力。可这些条件究竟是什么?这些历史学家没有告诉我们,即使告诉了也常常自相矛盾。
每一个历史学家,根据自己对民族运动目的的理解,认为这些条件无外乎法国或者另一个国家的伟大、富强、自由或者公民教育。但姑且不说历史学家们谈到这些条件时矛盾重重,就算存在一个包含这些条件的共同纲领,我们还是发现,历史事实几乎总与这些理论背道而驰。如果移交权力的条件在于财富、自由和民众的教育,那为什么路易十四和伊凡四世 [4] 能在王位上安享太平,路易十六和查理一世却被民众处死?这些历史学家回答这个问题时会说,路易十四确有一些违背纲领的行动,以至于使后来的路易十六受到惩罚,可为什么受惩罚的不是路易十四和路易十五,为什么偏偏就是这个路易十六?实施这种惩罚的期限究竟有多久呢?这些问题没有答案,也不可能有答案。持有这种看法的人们几乎无从理解,民众意志的总和好几百年都掌握在那些统治者及其继承人手里,怎么在五十年间突然就转向国民议会、督政府、拿破仑、亚历山大、路易十八,后来又转向拿破仑、查理十世 [5] 、路易·菲利普 [6] 、共和政府、拿破仑三世?民众的意志这么迅速地从一个人转移给另一个人,在解释这样一个问题的时候,尤其在论述国际关系、连年征战和各种联盟的时候,这些历史学家不得不承认,这些现象当中的某些已不再是民众意志的正常移交,而是与外交家、帝王、政党领袖的狡诈、错误、阴谋或者软弱纠缠在一起的偶然使然。因此,在这些历史学家看来,大部分的历史现象——内战、革命、征服——并不是民众意志自然转移的结果,而是一个人或几个人意志错误转移的结果,也就是说,这又是对绝对权力的破坏。这样一来,这些历史学家就把这些历史事件看作对其自身理论的背离。
这些历史学家与某类植物学家非常相似,看到一些植物是从双子叶的种子发育而来,就坚持认为所有的植物都要长出两片叶子;而棕榈、蘑菇甚至还有橡树,完全长成后再没有了两片叶子之类的东西,就说这些植物与理论相背离。
还有一些历史学家认为,民众的意志有条件地转移到历史人物身上,但这些条件并不为人所知,历史人物之所以享有权力,是因为他们实现了民众移交过来的意志。
但如果是这样一种情形,推动各民族的力量不在于历史人物,而在于各民族自身,那这些历史人物价值何在呢?
这些历史学家会说,历史人物表达了民众的意志,历史人物的活动代表了民众的活动。
但这么一来,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历史人物的活动全部的、还是只有其中一些是民众意志的表现。如果像某些人认为的那样,历史人物的全部活动都是民众意志的表现,那么拿破仑、叶卡捷琳娜之类的历史人物的生平传记,包括宫廷丑闻在内,都成了民族生活的表现,这显然是十分荒谬的;但是,如果像另一些人,所谓的哲学家兼历史学家认为的那样,历史人物的活动只有其中一些是民众意志的表现,那么,为了明确到底是历史人物的哪一些活动表现了民族的生活,首先就得知道民族生活的内容。
遇到这样一些大难题的时候,这类历史学家就想出一些可以适用于解释绝大多数历史事件的并且几乎一致接受的最模糊、最缥缈、最笼统的抽象概念——自由、平等、教育、进步、文明、文化,如此等等——然后说,这就是人类活动的目标。这类历史学家把某种抽象的概念视为人类活动的目标,基于这样的认识,他们又研究这些身后留下文献或者遗迹最多的历史人物——国王、大臣、将军、著作家、改革家、教皇、记者,根据这些人的事迹,看在多大程度上促进或者阻碍了某种抽象的概念。但是,因为无法证明人类活动的目的是自由、平等、教育或文明,同时也因为民众与统治者和人类启蒙者的关系完全只建立在任意的假定之上,即民众意志的总和总是移交到我们所认为的出类拔萃的历史人物身上,所以有关人类活动的记载中,永远只有十几个人不焚烧房子、不从事农业、不残杀同类,永远不会有千百万人远涉他乡、烧毁房屋、抛弃耕作、互相残杀。
历史一再证明这一点。十八世纪末叶西方各民族的骚动和他们的东进,能用路易十四、路易十五、路易十六以及他们的情妇和宠臣的活动来解释吗?能用拿破仑、卢梭、狄德罗、博马舍 [7] 等人的生活来解释吗?
俄国人民向喀山和西伯利亚的东进,在伊凡四世病态的性格细节中能够有所反映吗?在伊凡与库尔布斯基 [8] 的通信集里能够有所反映吗?
十字军东征时代各民族的历次运动能够靠研究戈弗雷、路易国王及其情妇,研究这样一些人的生活来说明吗?那场自西向东的远征,没有任何目的,没有领袖,只有一群乌合之众和一个隐士彼得,我们至今都无从理解。历史人物已经给十字军明确了解放耶路撒冷这样一个合理的、神圣的目标,远征却戛然而止,我们更加无从理解。教皇、国王、骑士都大肆鼓动民众解放圣地,但民众不去,因为先前推动他们远征的未知因素已不复存在。戈弗雷 [9] 和抒情歌手 [10] 的历史显然涵盖不了各族人民的生活,戈弗雷和抒情歌手的历史依然只是戈弗雷和抒情歌手的历史,各个民族生活的历史及其运动的动因依然未曾可知。
著作家和改革家的历史就更加说明不了各个民族的生活。
文化史向我们说明一个著作家或者改革家的运动动因、生活条件和思想状况。我们了解了,路德暴躁,说过这样或那样的话;卢梭多疑,写过这样或那样的书;但我们不知道,宗教改革以后,各个民族为什么还要相互残杀,也不知道,法国大革命当中,人们要相互处以死刑。
如果把这两种历史结合起来,像现代历史学家所做的一样,那么这样的历史就将只是帝王和著作家的历史,而不是各个民族生活的历史。
[1] 赫拉克勒斯,希腊神话中的大力士。
[2] 1836年和1840年拿破仑一世的侄子查理·路易·拿破仑·波拿巴企图夺取法国政权,在布隆森林中被捕,之后被判处终身监禁。1846年他逃亡比利时,两年后当选法兰西共和国总统,1851年12月发动反革命政变,1852年称帝。
[3] 莱茵联盟是在拿破仑主持下除奥地利、普鲁士以外德意志各邦的联合,存在于1806—1813年。
[4] 伊凡四世(1530—1584),即伊凡雷帝,俄国沙皇,1547—1584年在位。
[5] 查理十世(1757—1836),法国国王,1824—1830年在位。
[6] 路易·菲利普(1773—1850),法国国王,1830—1848年在位,1848年革命中被推翻。
[7] 博马舍(1732—1799),法国著名戏剧家,代表作有《塞维利亚的理发师》《费加罗的婚姻》等。
[8] 库尔布斯基(1528—1583),俄国政治家和政论作家,原为伊凡四世的宠臣,1564年逃亡立陶宛,给伊凡四世写信,谴责他的残酷和滥杀无辜。
[9] 戈弗雷(约1060—1100),第一次十字军东征(1096—1099)的将领之一。
[10] 德国中世纪的宫廷歌手,歌颂骑士战功和十字军东征,歌颂骑士对贵妇人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