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乘喜而轻诺①,不可因醉而生嗔②,不可乘快而多事③,不可因倦而鲜终④。
注 释
①轻诺:轻易许诺。
②生嗔:生气、发怒。
③多事:多生事端。
④鲜终:指有头无尾、有始无终。
译 文
不要因为得意忘形不分青红皂白有求必应,不要借酒装疯,放纵自己的言行,做一些不负责任的事情,有的人意气用事,惹下许多本来与自己无关的麻烦,有的人常常因一时的懒惰而使事情半途而废。
评 点
人生在世,与人打交道时要注意自己的言行,约束自己的行为。不能因为高兴而忘乎所以,随意就向人许诺,对人有求必应,那样容易被投机取巧的人钻了空子,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不能因为喝醉了就耍酒疯,随便发脾气甚至做一些有违道德、不负责任的事情,犯了无法挽回的错误;不能图痛快而意气用事,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也不能因为感到累了就半途而废,一点定力都没有。这些做法都是一个人不成熟、不睿智的表现,是不会有所作为的。能有所成就的人一定是一个可以信赖、值得托付,有责任、有担当的人。弘一大师曾经说过:“盛喜中,勿许人物;盛怒中,勿答人书。”也就是说,极度欢喜时,不要许诺给别人东西;极度愤怒时,不要回复别人的书信。为什么呢?因为“喜时之言,多失信;怒时之言,多失体。”所以,要想有所建树,就必须加强自己的心性修养,对上述毛病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