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都用机智言辞抨击过放贷。他们说真是可惜,上帝本该得到的什一税竟被魔鬼拿去了。放贷者才是将安息日破坏得最厉害的人,因为他每周日都要去收取利息。还有人说放贷者就是维吉尔口中的雄蜂:“有的列成队形,把一队懒惰的雄蜂从蜂巢里赶了出来。”放贷者违反了人类堕落之后制定的第一条法律,因为“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绝不是靠别人的汗”。他们应该戴上橙红色的帽子,因为他们信奉的其实是犹太教。又说钱生钱是违背天性的,诸如此类。我只能说,放贷只是因为人们太狠心才不得以为之的,借款不可避免,人们又不乐意免息借给别人,因此只能允许放贷。还有些人已经提出关于银行贷款、抵押房产和其他新方法的建议,这些建议令人生疑、狡猾无比。但很少有人谈论放贷的用处。因此,将放贷的价值和弊端摆在人们面前是个好办法,这样放贷的好处就有可能被人们多加权衡,甚至挑出来小心地加以利用。如此一来,在我们找到更好的办法之前,至少不会陷入更糟糕的境地。
放贷有以下几个弊端。第一,它会令商人数量减少,要不是放贷这一懒惰的行业,金钱便会流动起来而非静止不动,其中很大部分将会流入商业活动中,这才是一国财富的门静脉。第二,放贷还会让商人们更穷,就像农场牧主如果坐享高额地租就不会再去经营土地耕种一样,借贷的商人也不可能把生意做得太好。第三点是前两点的必然结果,即国家或君王税收的减少,因为税收是随着商业增减的。第四,放贷会让一片领地或国家的财富集中到少数几个人的手中。放贷者确定能赚到钱,借贷的人却不好说,而任何国家都只有在财富分散得较为平均时才能繁荣昌盛。第五,放贷令土地的价格下跌,因为金钱的流转主要依靠商业或购买土地,而放贷会阻碍它们的实施。第六,它会令所有的行业、改良和创新都黯然失色,如果不是因为受到放贷的打击,金钱本会在这些活动中流动。最后,放贷会侵蚀并毁掉很多人的财富,一段时间后便会制造更多的贫困人群。
然而从另一方面看,放贷也有些益处。第一,不论放贷在某些方面是如何妨碍了商业发展,在另一些方面却能促进它。毫无疑问,贸易的重中之重是由年轻的商人们推动的,而他们必须依赖付利息的借贷,因此若放贷者收回或保留自己的钱,那么就一定会导致贸易的即刻停滞。第二,如果没有这种相对容易的有息借贷,一时的捉襟见肘便会导致最突然的破产,因为他们将不得不贱卖掉赖以为生的资产(不论该资产是土地还是货品)。虽然放贷有可能啃噬着他们,但糟糕的市场也会把他们吞得一干二净。至于抵押贷款或典当,它们其实于事无补,因为人们不会接受无用的典当品;即便他们接受了典当品,也巴不得你无法赎回。我记得本国一位残忍的当铺老板就曾说过,快让魔鬼抓走放贷这玩意儿吧,它害得我们拿不到那些无法赎回的抵押品和债券了。最后第三点,寄希望于出现不收利息的普通借款是不切实际的,更不可想象的是,如果借贷受到限制,将会导致怎样的麻烦。对如何消灭放贷行为的探讨完全是空谈。所有的国家都有这一行为存在,只是形式、利率或是别的什么有所不同,因此这个主意只适合送到乌托邦去。
现在该谈谈如何改进和规范放贷行为,如何才能最有效地避免放贷的弊端,并保住它的好处。看来,想要平衡放贷的利弊,两件事情需要有所妥协。一件是,要将放贷者的牙齿磨平点,这样啃起来伤害便小一些;另一件是,为了延续并促进贸易,需要保存一种可能的方法,让有钱人将钱借给商人们。要实现这一点,就必须引进两类不同的放贷方式,一个利息低,一个利息高。如果只将放贷利息降低,那么虽然会减轻普通借贷者的压力,商人们却会借机赚钱。需要注意的是,商业交易是最赚钱的行当,因此能够承担更高的利息,而其他的行当却承担不了。
为了保证两种好处都能实现,大致说来方法如下。放贷要有两种不同的利息:一种低息放贷,普罗大众都可申请;另一种必须获得许可,只能贷给特定商业地区的特定商人。那么首先,将大众贷款利率降低到5%,任何人都可申请此类利率的贷款,政府则不可对此类放贷做出任何惩罚。这样便能保证借款行为不会骤然停止或减少,也能让国内无数的借款者轻松些。它同时还会导致土地价格的上涨,因为十六年交清购置款项的土地能让购买者赚到6%,有时候会更多,而放贷只能赚到5%。类似的原因还能鼓励和刺激工业和有益的改良事业,很多人将会愿意冒险尝试而非满足于只得到5%,特别是在这种尝试可以带来更大收益的情况下。第二种是,让某些人获得许可向知名商人提供更高利率的贷款,并加上保障内容——利率需要比商人之前所需支付的稍低。只有这样,所有的借款者才会因为此项变革而变得轻松一些,不管他是不是商人。放贷者不可是银行或国家资金的掌管人,必须是钱款的真正所有人。并不是我本人对银行有什么偏见,它们实在很难得到一般人的信任。关于许可证的一些小问题由政府决定,而其他内容则由放款人决定,只有政府干涉较少的时候放款人才不会灰心。举个例子,以前曾经收取9%~10%利息的人,很快就宁愿将它降到8%也不愿放弃自己的放贷生意,因为他们不会放弃稳赚不赔的生意而去做有赚有赔的行当。获得许可的放款人数量可以不受限制,但他们的活动区域必须限制在一些主要商业城市和城镇,这样就不太可能在全国将他人的钱变为自己的,也不会有人试图借5%的贷款却转手以9%的利率放贷出去,因为没人会把钱借给远方的人或不认识的人。
如果有人反对,说这实际上是许可了放贷,而以前在某些地方放贷是不允许的,那么我的答案是,与其默许放贷却招来怒火,还不如让它合法,来缓和对它的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