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雅典人特米斯托克利的演说中,他因为太过于自吹自擂而显得不可一世、傲慢自大,尽管如此,这篇演说仍旧充满庄重而明智的洞见和批判,能广泛用在他人身上。在一场宴会上,有人想要请他表演鲁特琴,他说,自己不懂如何拨弄琴弦,却能令一座小镇变为雄伟城池。这些言论稍加借喻便能说明主宰国事之人须具备的两种不同能力。如果真要调查一下诸位议员和政客,虽然很稀有,但你有可能会找到,那些能让小城邦变得强大,却不擅挑拨之人;而另一方面,却能找到许多懂得如何狡黠搬弄之人,他们完全不懂得如何让小城邦强盛起来,因为他们的天赋不在于此,而在于将伟大富足的国家变为腐朽之地。毋庸置疑,即使许多国之重臣借这些堕落的奇技淫巧赢得了国君的赞赏,也获得了平民的赞誉,他们也只配得上弄臣之名。因为他们的本事只不过能讨得一时之欢,让他们自觉雅致,却并不关注他们所服务的城邦是否繁荣昌盛。毫无疑问,有些封疆大吏的确称得上称职,能够处理事务,使其不会陷入绝境或显出各种不利来,尽管如此,与增强一国之国力、资产和财富的能力却仍然无法相提并论。暂且不论这些完成工作之人如何,我们来谈谈此项事业——帝国庄园的真正宏伟及其实现途径。这一论题最适合伟大明君们时时探讨,让他们既不会过于高估一己之力,从而令自己陷入徒劳的追逐之中;也不会因为低估自己而屈从疑惧重重、怯懦无比的建议。
领地的面积和范围是否宏阔的确该由测量来决定,而财政和税收的富足程度也应由计算得出。人口会显示在户籍册上,而城镇的数量和规模则能从地图集中体会。然而,在诸多民事事务中,如何正确计算和准确判断一个领地的实力与战力,则是最容易犯错的事务。天国并没有被比作任何丰硕的果实或种子,而是被比作一个小小的芥子:它是最小的一类谷物,却拥有能迅速成长扩散的属性和精神。因此,有些国家虽然疆土辽阔,却并不适宜再扩张或进行统治;倒是那些疆域不大的国家,却拥有深厚的根基能变为伟大的帝国。
如果民众没有骁勇善战的气质和天性,那么,再高再厚的城墙,再多的军火库和武器库,再迅捷的骏马,再多的战车、战象、军需品和炮兵部队等等,都只不过是披着狮子皮的羊而已。当人们缺乏勇气时,战士的人数本身并不重要,因为正如维吉尔所说,狼从不顾虑羊的多寡。在埃尔比勒平原上的波斯大军如同一片士兵的海洋,甚至连亚历山大部队中的指挥官们都为之震撼,并因此去找大帝,希望他能派他们在夜间偷袭,亚历山大却回答,他绝不会窃取胜利。如此他们便轻易战胜了波斯大军。亚美尼亚的提格拉尼国王率领四十万大军驻扎在山头上,发现了罗马人不足一万四千人的军队正朝他们奔袭而来时,他为此欢欣不已,并说这队人马当外交使节有点太多,打起仗来又太少了。然而,夕阳还未西下,他却发现自己的人员已被罗马人无尽地追杀屠戮了。许多例子都证明了人数和勇气不一定成正比,因此,人们可以真正做出判断的是,要成就一国之伟业,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拥有一队骁勇的军人。金钱也并非如世人庸俗的言论所说是战争的关键,因为若是卑微弱小的民众连双臂都举不起来,金钱又有何用?索伦对正炫耀着自己有万两黄金的克罗瑟斯所说的极妙:“陛下,任何人若带着比您更坚固的铁骑而来,他就会变成所有这些金子的主人。”因此,一方面,任何国君和政府都应该清醒地意识到己国之实力,除非他的军队由骁勇善战、果敢无畏的战士们组成;另一方面,国王们如果已经拥有了崇尚武力的臣民,也要十分清楚自己的实力,除非他们还有别的考量。至于雇佣军(在此种情况下只是帮手),所有的先例都说明,不论领地或君主是如何仰仗他们,他们可能会安于现状一段时间,却过不了多久就会反噬一口。
犹大和以萨伽的天命永远也不可能重合,同样,同一群人民或同一个国家绝不可能既是狮王的幼崽又是负重的驴子。税负沉重的民众更不可能变成骁勇尚武之人。的确,经过整个领地一致同意的税赋,对民众勇气的削弱程度更轻,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方法已经被用于荷兰诸地,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在英格兰的王室特别税上。读者一定要注意到,现在我们所讨论的是民心而非钱包,因此虽然缴纳的是同样的税赋,无论是取得了一致同意还是强迫征收的,都能将君主的钱包塞满,但对民众的勇气而言,效果却大相径庭。因此,你就能自己下结论了:赋税过重的人民绝不适合帝国崛起之路。
国家若想成就伟业,就要注意本国的贵族士绅数量是否增长得过快,因为那会导致平民们只能沦为雇农和低贱的乡野匹夫,丧魂失魄,实际上只能成为士绅的苦力。就像你在小树林里看到的,若任由树苗长得太粗壮,就不可能拥有整洁的草丛,只能得到横生的灌木。在国家中也一样,若士绅阶层人数过多,平民阶层就会变得粗俗,要真的变成这样,一百人里恐怕也将不会有一人适合戴上头盔作战,更不用说成为步兵了,而他们如同军队的神经一样重要。这样,你虽然拥有众多人口却实力孱弱。此论点最好的明证就是对比英格兰和法兰西,英格兰在领土和人口上都少得多,尽管如此,实力却总能与法国相匹敌,正因为英国的中层民众都能成为优秀的士兵,而法国的农民们则不可能。本国亨利七世国王在他的那本传记中曾详细提到过的方法深谋远虑而令人尊崇,他为农庄和牧场设定了标准,也就是让农民和牧民们保留一定比例的土地,让他们能过上比较富足的生活,不至于堕入低三下四乞怜的境地;另外,也让农场主们从事耕作,而非只懂得使用雇农劳作。这样一来,英国就能达到维吉尔所描述的古代意大利的状态:“一片雄健有力、物产丰饶的国土。”
我们也绝对不能忽视这样的一群人(就我所知,几乎只有英格兰才有,其他地方几乎都没见过,除了在波兰也许也存在),即照料贵族和士绅们饮食起居的自由民仆役和侍从。他们绝对不会逊色于旧时的义勇军农夫。因此,毋庸置疑的是,贵族和士绅们喜好阔气排场、浩浩荡荡的随从和热情好客的特点成为本国习俗后,也正有助于军力的强盛。与之相反,贵族士绅若是遵循避世、保守的生活方式,则会让一国军力匮乏。
无论如何,都要确保尼布甲尼撒梦中的那棵帝国之树粗壮健康,以承受所有的枝叶。这句话的意思是相较于国王治下的异族民众,帝国的原住居民一定要达到足够的数量。因此,所有那些支持让外族归化的国家都适合成为帝国。想象一下,一个小小民族即便十分勇猛,能征服全世界,并拥有极其广阔的疆域,这种状态可能维持一段时间,但一定会骤然崩溃。斯巴达人就并不强求异族的归化,这样,当他们固守国土时,他们的防御固若金汤;但一旦他们开始扩张,散开的枝叶对于他们的根基而言过于强壮,倏然间就随风四散飘落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个城邦曾经像罗马人那样对异邦人敞开怀抱,正因如此,这一策略也极大地帮助了他们,让他们最终成长为最伟大的帝国。他们的做法是准许外邦人归化为罗马人,并授予充分而完整的公民权,也就是说,不仅仅有商业贸易的权利、通婚的权利、继承权,还包括选举权和获得公职的权利。他们不仅将归化公民权授予个人,还同样授予整个家庭、城邦,有时甚至是整个民族。这种做法,再加上他们热衷于开拓殖民地的习俗,让罗马的种子播撒到了其他民族的土壤中。当两族融合到一起之后,你甚至会说,并不是罗马人扩张到了全世界,而是全世界扩展到了罗马人身上。这绝对是实现伟业的可行之方。笔者时常会为西班牙而惊异:他们到底是如何靠着人数甚少的西班牙原住民就能掌握控制如此大片的疆土?不过当然了,西班牙本土的确是根基深厚的树干,比刚开始的罗马和斯巴达都更甚。再说了,虽然他们并未像罗马那样广泛运用归化政策,但却采取了第二妙的方式,那就是在征召普通士兵时几乎毫不在乎对方的国籍民族,有时候甚至连他们的最高统帅都是异邦人。不过眼下,就刚刚颁布的“优待已婚人士,对有六个孩子的家庭施行更多豁免政策”的新法令来看,似乎他们已经意识到了对本土原住民的需求。
毫无疑问,需久坐的室内技艺和精致的产品(需要的是灵巧的手指而非强壮的臂膀),天然就与军人的性情大相径庭。一般来说,所有尚武之人都会有些游手好闲,更热爱危险而不喜欢艰辛劳作。如果要保持他们的战斗力,也不可过分改变这一习惯。因此古代城邦如斯巴达、雅典、罗马等等都有一大优势,那就是他们有奴隶来进行这样的劳作。然而,在很大程度上,基督教律法废除了这种制度。因此,现在最类似的解决方式就是,将这些技艺交付给异邦人(基于这样的目的,做工匠艺人将会更容易成为一国国民),并让本邦大部分平民若不做职业军人,便主要从事以下三种职业:耕作的农夫;自由民仆役;需要体力、富有男子气概的手工业者,如铁匠、木匠等等。
但最重要的是,一个帝国若想成就伟业,就一定要将做军人宣扬为他们最显赫的荣耀、最高的目标和最高尚的职业。因为前文所述的都是士兵的资质,但没有意愿和行为,资质又有何用?罗穆卢斯在升天之后(不论此事是真实记录还是伪造),送了罗马人一份礼物,那就是无论如何他们都应该拥有十支军队,这样就能证明自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帝国。斯巴达这个城邦的结构是完全(虽然不一定明智)按照这一想法和目的来建构的。波斯人和马其顿人也曾在短时期内取得成功。高卢人、德国人、哥特人、撒克逊人、诺曼人等,也都成为一时的伟大帝国。土耳其人即便到今天也还拥有此等帝国,不过在显著衰退中。对于信奉基督教的欧洲,事实上只有西班牙人实现了这一点。不过每个人都能从他最投入的事情中获利,这一点是不言自明的,此处无须再谈,只要指出以下这一点就够了:任何国家如若不公开宣扬武力之重要性,要想实现大业便像是张嘴等天上掉馅饼。另一方面,那些能够长期崇尚武力的城邦(如罗马人和土耳其人都对此有原则性的坚持)的确能创造奇迹,这是时间赐予的一条最确切的神谕。即便是那些只在一段时间内做到这一点的国家,也通常能在彼时成就伟业,即便在他们的军队和尚武传统逐渐式微之后,仍能以此获得长久的余荫。
由这一点加以延伸,政府还应有些法律或习俗让他们可以找到开战的正当理由(虽然“正当性”可能只是假的)。因为人们天性就会有对正义的追求,他们不会轻易参战(因为战争总会带来各类灾难祸端),除非至少有一些也许似是而非的缘由或争端。土耳其人就随时都有开战的理由,如传播土耳其的律法和宗派,他们总能随时利用此类争端。罗马人虽然将为帝国开疆拓土作为将军们的崇高荣耀,但却从不会仅仅因为争取这一荣耀而发起战争。因此,第一,想要成就伟业的国家必须要有这种策略,即对外国的各类错误行为——不论是边界争端、商业矛盾还是政治使节的失误——都要十分敏感,且面对挑衅时反应时间一定不能过长。第二,各国还要时刻准备好为盟国提供援助,罗马人便是这么做的,即使盟友在被侵略时获得了其他城邦的驰援,也总会争分夺秒要成为最早去援助的军队,绝不允许其他城邦获得此等荣耀。至于那些因为某一党派的利益或某国所应拥有的政体而起的战争,笔者看不出有何种理由能让其获得正当性:如罗马人为了希腊人的自由发动的战争,或斯巴达人和雅典人为建立民主政体、寡头政治或为推翻这些政体所发动的战争,以及外国人假借正义或保护之名,发动战争以解救一国国民于暴政和压迫等等。然而,我想这样说就足够了:如果一国不能借可发动正义战争的时机起兵,便不能指望它能成就伟业。
没有人能不加锻炼就保持健康,这一点对自然生物和政治体都适用,当然对帝国或政府也一样,正义而崇高的战争就是真正的锻炼。国内战争的确就像是发烧的热度,而对外战争则像是锻炼之后的身体燃烧,它所起的作用就是让机体保持健康。在怠惰的和平状态中,勇气会退化为娇气,礼仪日益崩坏,不论它是在多大程度上为了追求幸福。毋庸置疑,一国成就伟业的最重要途径依赖于其武装,拥有经验丰富士兵的军事力量(虽然维持它需要赋税支持)随时待命,能对邻国发号施令,或至少有此等名声。当今实践这一做法的是西班牙,他们已经坚持大约一百二十年,长期保持在各地有驻军。
成为海上霸主是帝国的象征。西塞罗在写给阿提库斯的信中描述庞培对付恺撒的准备时说道:“庞培使用的是特米斯托克利的策略,认为谁统治了海洋就能一统天下。”毫无疑问的是,如果庞培没有因为过分自信而放弃这一策略,他本来就能将恺撒拖垮了。我们也见识过海战的巨大威力,亚克兴之战决定了罗马帝国的真正归属,而勒班托海战则阻断了土耳其帝国的称霸伟业。由海战最终决定战争结果的例子不胜枚举,但这是在国君或政府决定孤注一掷将一切都押到海战上才实现的。不论如何,有一点能确定的是,能够在海上称霸的国家拥有极大的自由,可决定自身参战的规模大小;而另一些国家尽管陆战能力很强,却仍然时常会陷入窘迫境地中。当然,时至今日,我们这些欧洲国家的海上军力(也是大不列颠帝国最主要的优势之一)十分强大,既是因为欧洲大部分国家除了内陆疆土,亦有很多领地临海,也是因为东西印度的所有财富看起来在很大程度上是统领大海之后便能获得的附加好处。
到了近现代,战争似乎变成了黑暗中的产物,与古代那种将战争所取得的荣耀和尊贵加诸凡人之上的情况截然相反。而现在,崇尚武力的风俗留下的只有某种程度的骑士精神,但就连这种精神也不加区分地用来形容军人和普通人,也许还用于纪念册或伤残军人医院之类的。但在古代,在获胜的战场上高高堆起的战利品,为战死疆场者而作的葬礼颂词、树立的纪念碑,个人获得的桂冠和花环,为统帅的胜利而欢呼的词汇——这为后世的帝王所借用,为将军们凯旋而召开的凯旋典礼,部队解散时的众多赏赐,这一切都能点燃所有人的勇气之火。但最重要的是罗马人的凯旋典礼,它绝不仅仅是一场浮夸的盛会,而是史上仅有的最明智、最高贵的制度之一,因为它包含了三层内容:赐予将领荣誉,用战利品塞满国库,并赏赐全军。但也许这种荣誉的奖赏不适用于君主专制的体制,除非奖赏的是君主本人或他的儿子们;正如在罗马诸皇帝的时代,它逐渐地演变为不恰当地将战利品全都给予皇帝们,满足他们的自私,就好像这些胜仗都是他们亲自披挂上阵的战果一样,却让真正赢得战争的主角——将领们只得到一些战胜者的服饰和旌旗。
由此可知:正如《圣经》所说,没人能够靠着操心着急而让自己的身高再长一寸,但在帝国和公众福祉的宏伟框架之下,为他们的帝国增强影响力和创造伟业,这些都是国君和政府的职责,因为只有通过他们引入我们上面所讨论的法令、宪章和习俗,他们才可能播下伟大帝国的种子,带领国家走向繁荣。可惜这些要务却通常被人忽略,只能放任自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