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随笔
34 论财富
培根随笔
(英)弗朗西斯·培根著;陶文佳译
34 论财富
本章字数: 6136

除了“德行的重负”,我想不出更好的词来形容财富,罗马文里的“Impedimenta”(辎重)一词更准确。因为财富之于德行,就正如辎重之于军队。辎重不可或缺,不能抛之不顾,但它的确会拖慢行军速度——有时为顾辎重甚至会影响乃至输掉战争。

巨额财富并无太大的真正用途,除非将其分发出去,其他都不过是空想而已。所罗门曾如是说:若财富数额巨大,总有更多人来消耗它;财富的主人除了能一饱眼福,又能得到什么?人们即便成功也无法真正感受到财富之美:你可以保管财富,或拥有施舍、捐赠它的权力,或因财富而声名鹊起,但财富对其主人而言却仍无实在的用处。你没见到那些小石头或稀奇之物虚高的价格吗?仅仅因为巨额财富可能有些用处,人们又是如何极尽浮夸炫耀之能事啊!但你可能会说,在险境和麻烦中,财富可以帮人脱身。就像所罗门所说:“在富人的想象之中,财富坚不可摧。”这句话已经表达得极清楚,这只是想象而并非总是事实。毫无疑问,巨额财富出卖的人远比它买通的人要多得多。不要追寻财富带来的骄傲,而是以正义之途得之,以谨慎之心用之,以愉悦之情分之,以满足之姿舍之。同时,也不可弃若敝履或像苦修士那样轻视它。但一定要区分清楚,正如西塞罗为波斯杜穆斯辩护时所说:“在追求增加其财富的过程中,显而易见,他并未被贪婪所奴役,而是将财富作为追寻善的工具。”也该听听所罗门的谆谆教诲:对迅速积累而成的财富要抱有警惕之心,因为“那些迅速致富之人不可能清白无辜”。

但丁的诗中亦曾描述过,当普路托斯(财富之神)受主神朱庇特之命行事时,他蹒跚向前,缓步而行;而当他受冥王普鲁托之命行事时,却疾走狂奔。其中寓意便是,靠正当手段和辛勤劳动发财致富速度缓慢,因他人死亡带来的横财(如继承、遗嘱或类似情况),则会令人应接不暇。如果将普鲁托理解为恶魔,此等情况也适用,靠不正当手段得来的财富(如欺诈、压迫和不正义的手段等)同样会迅速积累起来。

发财致富的方式很多,但大部分都不正当。勤俭节约是最好的方式之一,但即便如此也并非无可指摘,因为它会阻止人们去行慷慨慈善之事。土地收入的增加是获得财富最自然的方式,这是我们大地母亲的赐福,但它速度缓慢。然而,若极富有的人愿屈尊从事畜牧耕种,便可令财富迅速翻倍。我认识一位英格兰的贵族,他的财务审计工作是我这一代人中最为庞杂繁复的:他有大群牛羊、大片林场和玉米田、煤矿、铅矿和铁矿,以及其他各种物产。土地对他而言就如同汪洋大海,一年四季不间断地为他带来收益。

有人说,赚小钱很难,赚大钱却非常容易。因为当人的财富累积到一定程度,他便可预计市场动向,倚仗雄厚财力涉足少数人的生意,投资新兴产业,他的财富便会倍增了。

通过普通贸易和职业所获的是诚实的收入,主要由两点促成:勤勉劳动和诚实公平的好名声。而讨价还价所获的收益则更值得怀疑,因为你要等待他人将之视为必需品,靠利用买家的仆佣或其他各种手段来吸引买家,狡黠地排挤那些可能更好的出售者,诸如此类的行为狡诈却毫无价值。至于倒买倒卖,买来货物并非自用而是再次销售,这种行为通常对原始卖家和后来的买家是双重压榨。如果真能谨慎选择,合伙人也值得信赖,合伙经营的确能令人迅速致富。放高利贷盘剥是最有保障的盈利之道,却是最糟糕的一类,因为这就如“流着别人的汗来糊口”,而且还会在安息日违反教规获利。尽管高利贷生意有保障,但也有缺点:放债人和中间人常会为了从中获利而担保那些根本无法偿债之人。

如果有幸能成为第一个发明者或第一个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人,有时的确能令财富有显著增长,如加纳利群岛第一个开糖厂的人。如果某人能够成为一个真正的逻辑学家,既拥有敏锐的判断力,也富有创新能力,他便能成就伟大事业,若他生逢其时,成就便更大。有些稳定收入就安于现状,这样当然很难获得巨大财富,但那些将一切拿去冒险投机的人,通常也容易破产潦倒。最好是审慎冒险与安稳营收相结合,这样即便有所损失也能承受。垄断经营或囤积居奇只要不被禁止便是发财致富的好办法,特别是如果有智慧能预知何种货物即将热销并提前囤积。

通过服务而发财虽然能令人平步青云,然而若是靠逢迎拍马、卑躬屈膝之法,便可能变成最卑鄙的方式。至于诱骗他人给你遗产或财产执行权——如塔西佗评价塞内卡“他遍撒渔网掠夺遗产和财产监护人身份”——则更加卑鄙。因为前者讨好的是权势之人,而后者讨好的则是卑鄙小人。

切不可相信那些看起来视钱财如粪土之人,他们蔑视财富只是因为对盈利已不抱希望,一旦发财他们只会更吝惜财富。不要锱铢必较,财富会长翅膀,有时会自己飞走,但有时需要放飞才能带回来更多。人们将自己的财富要么留给血脉至亲,要么便留给大众,无论选择何种方式,比例恰当才最好。如果将一个伟大城邦留给继承人,而他却年龄小,判断力不够,只会引来各种掠夺者在他身边打转。同样,虚荣的馈赠和基金就像没加盐的祭品,只不过是粉饰一新的墓穴,不久便会从内部腐烂败坏。因此,不可用数量来衡量你的捐赠,应以用途来制定捐赠的标准;也不可等到将死之时再行捐赠,这么做仔细想想,倒更像是在慷他人之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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