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西厢搊弹词》之后的,便为结构很完备的剧本了。13世纪时的剧本,都是用北曲写的,前面已经说过,它们的结构都是很相同的;全部分成四折,所谓“折”便是现在的所谓“幕”,便是南剧里所谓“出”的意思。有的时候,于四折之外,又加上了一个“楔子”,大约在四折不够叙演尽某种故事时,才添加上这种楔子。这种例子在《元曲选》里极多,如马致远的《汉宫秋》,无名氏的《衣锦还乡》《合同文字》等,俱是有楔子的,北剧(现在名它们这种剧本为北剧,或谓之杂剧)所用的角色不少,但却只有两个主要角色可以唱曲,即正末与正旦,其余的角色都仅可说“白”,以帮助主角。而这两个主角在同一剧中又不能并唱,如此戏为正末主唱的,则须由他一人从楔子或第一折直唱到第四折之最后,旦角不能唱一句;如果是正旦主唱的,则须由他一人从楔子或第一折直唱到底,正末——如果剧中有这个角色——也不能唱一句。如《元曲选》中的《汉宫秋》等,即为正末主唱之一例——此例最多——而同书中的《风光好》(戴善夫作),则为正旦主唱之一例。但在同一剧中,主角如正末等,又可以一个角色装扮好几种人物,如在第一折中他扮书生,在第二折中他又可以改扮神道。因此,唱的虽只有他一个人,而在剧场上,却可以在不同折里有不同的人物在唱着。譬如元无名氏的《硃砂担》,在楔子里,在第一折及第二折里,正末俱扮王文用,后来王文用被白正所杀,正末便在第三折里改扮东岳太尉(神)而出唱。到了第四折,正末又扮了王文用的鬼魂而出场歌唱,而东岳太尉在这一折里则不唱,另由一人扮之。举此一例,可以概知其他。
这种结构,那时的戏曲作家都守之极坚,无一人肯出此范围之外者。虽然王实甫的《西厢》,尝破全剧由末或旦一人独唱之例,但他对每剧必以四折为限之成例仍始终不敢打破,宁可使很长的《西厢》故事分成为四个剧本,却不愿使它连为一气而为一部具有二十折的长剧。而除王实甫的此剧外,他人也无有破例者。
但像这种结构简单的剧本,后来终究渐渐地不足以使人满意了。因为每种剧本只限四折,在剧情简短的时候原可以适用,而一到了采取长的故事为题材时,便不够应用;且在短的故事里也不能将人物性格、事实背景描写得详尽,虽然可以加上一个楔子,但终究还是不够;且全剧仅由一个角色唱,未免太单调了,听者也觉得乏味。于是后起的南剧(或谓之传奇)便把这些北剧的成例全推翻了。在南剧里,无论哪一个角色,都可以唱,就是最不重要的角色也可以唱几句。因此,在戏曲上有许多大进步:
第一,听众见了许多不同的人在唱,有时一人独唱,有时数人合唱,自然较之始终仅见同一人在唱者为更觉得有兴趣。
第二,当仅以正末或正旦一人主唱之时,唱者自易疲倦,万不能继续演唱长部的剧本,元剧之以一部四折为定例者,其原因未始不源于此。
现在,一切角色都可以唱了,正末及正旦唱的负担便轻得多。大家轮流唱着,剧本自可拉得很长了。所以南剧的出数,大都有三十至五十之数。如《琵琶记》有四十二出,《幽闺记》有四十出,《荆钗记》有四十八出,《白兔记》有三十三出。如此,剧情便可以描写得尽致,不致因限于篇幅之过短而有强行截去作者之情思之患了。南剧之与北剧不同者尚有一点,即在南剧之开始(第一出),总有一段叙述全剧大意与情节的引子,由一个“副末”在剧场上报告出来,这个引子,名称很不相同,有时称之为“家门始终”,有时称之为“家门大意”,有时称之为“家门”,有时称之为“开宗”,有时称之为“副末开场”,有时称之为“先声”,有时则称之为“楔子”。但这种楔子与北剧所谓楔子的内容完全不同:北剧的楔子则全剧情节的一部分,而此之所谓楔子或家门大意,则为全剧中的一个小引,为将全剧的大纲先括述出来的一种“提要”之类的东西。又南剧的楔子必须最先,北剧则或在最先,或在各“折”之中间,俱不一定。
自南剧打破了北剧的成规之后,北剧的作家,也便不复再坚守以前的死规例了。明人作杂剧者,如朱有燉,如汪道昆,如徐渭他们,都已把北剧的四折的制度推翻,而成为一种“独幕剧”的体裁。同时,正末、正旦主唱的旧规例也完全被破坏了。这在北剧本身一方面,实是一种大进步。
但当戏曲的结构进步到很完美的时候,戏曲的文辞,却又由“本色”的、新鲜的、活泼的,而渐渐地被文人们粉装珠饰而成了非民众的,只供文人贵族赏玩的失真趣的文艺作品,与五七言诗、词、古骈文同一类的陈腐东西了。这是后期的话,在第一期中,这种雕饰艳辞腐语的倾向,尚未见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