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不确定我是否能够找到律师,因为截至目前,我尚且找不到任何关于此事的证据。看到的所有面孔都给出了拒绝的表情,大多数朝着我走来的人,以及那些在走廊里反复遇到的人,看起来都像是些上了年纪的胖女人,装饰了深蓝色和白色条纹的大围裙,覆盖了这些人的身体,抚摸着自己肚子的同时,个个眉头紧皱、若有所思地来回走动。我甚至无法确定,我们是不是身在一处法院里。有一部分事实是支持这一猜想的,但同时又有许多事实是反对它的。暂时抛开所有细节不提,最能够令我联想起法院的,是一种自远处不断传来的叨叨声,无法分辨它具体来自哪个方向,它充斥着这里的每一个房间,到处都听得到,乃至于我们几乎可以认定,它恐怕确实是来自四面八方,有不知道多少个传播源;可是另一方面来讲,或许更真实的情况反而是——人们站的地方碰巧就是发出这种叨叨声的实际位置,但这肯定是一种错觉,因为它听起来确实是来自远方的。这些走廊每一条都很狭窄,上方是造型简单的拱顶,走起来也并非笔直,而是缓缓地朝着一个方向弯曲,最终通向一道疏于装饰的高高的大门。仔细端详这道大门的形状,甚至有可能是专门为了强调“曲径通幽”这一概念而设计的;很像是博物馆或者图书馆里的走廊。可是,如果这里不是法院,我为什么还要在这里寻找律师呢?答案很简单,因为我会在任何地方寻找律师,律师在任何地方都是必要的。实话实说,人们在法院里反而比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更加不需要一名律师,因为法院会根据法律来宣布判决结果,就算事实上并非如此,至少也应该假定如此。假设法院里的判决进行得不公正或者很轻率,那世界上就不可能有活人了;所以,大家必须对法院充满信心,相信它能够给法律的威严以自由发挥的空间,因为这本来就是它唯一的任务。可是,就法律本身而言,一切也无非就是指控、辩护和判决;作为单独的人类个体,妄想在法院里对案情进行独立干预,无疑是一种亵渎。可是话说回来,这又与判决所需的事实根据截然不同,因为事实根据都是基于对这里和那里、对亲戚和陌生人、对朋友和敌人、对家庭和公共场所、对城镇和村庄所展开的调查,总而言之,事实根据到处都是,需要有人去调查取证。在这一环节当中,我们迫切需要律师来参与,大量的律师,最好的律师,一个紧挨着一个,连绵成片,组成一堵活墙,因为律师的本质是几乎不会发生变化的。然而,原告的情况却大不一样,一帮狡猾的狐狸,一群机敏的黄鼠狼,一堆看不见的小耗子,会从最小的缝隙间溜走,在律师的两腿间窜动。千万要小心注意!这就是我在这里的原因,我在召集律师,打算将他们聚集起来。然而,截至目前,我还一个都没找到,来来往往的永远只有那些上了年纪的女人们,永不停歇地在我眼前来回走动;如果我不去找律师,这种来回走动就会起到很明显的催眠作用,令我恹恹欲睡。虽然我眼下正在找律师,但我恐怕不在正确的地方,不幸的是,我无法回避“我不在正确的地方”这一印象。我应该到一个各色人等聚集的地方去找,那里有来自不同地区、不同阶层、不同职业、不同年龄的人;如此一来,我就有机会从人群中仔细挑选出那些看起来合适的人、那些友好的人、那些对我感兴趣的人。照此看来,也许城市里举办的大型集市才是最适合的。现实恰恰相反,我眼下只能在这些走廊里四处徘徊,只能看到这些上了年纪的女人,而且数量也不多,永远都是同一批人,甚至就连这几个人——尽管动作很迟钝,行动很缓慢——也不允许自己被我逮住,一旦靠近,便迅速从我身边溜走,简直就跟一团团积雨云似的,四处飘荡,全部时间都被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所占据。既然如此,为什么我当初偏要盲目地冲进这栋房子里,完全不理会大门上方的铭文,一下子就冲进了走廊,以如此偏执的态度,将自己锁死在了这里呢?此时此刻,我甚至完全不记得自己是否曾在这栋房子前面犹豫再三,是否曾经跑上过这些台阶了。更何况我现在也已经无法回头了——浪费了如此之多的时间,而且还要承认自己选择了错误的道路,这显然是我无法忍受的。所以,应该如何是好?在这短暂而匆忙的人生中,伴随着不耐烦的叨念,跑下这些台阶?这是不可能的。分配给你的时间是如此之短,一旦你失去了一秒钟,你就已经失去了你的整个生命,因为它不可能再变长,你的人生总是只有你失去的时间那么长。也就是说,一旦你已经开始了一条路,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继续走下去,你只能成功,你只能一路飞奔,途中没有任何危险,也许你会在最后时刻摔倒,但如果你在迈出第一步后就回头,跑下台阶,那你会在一开始时就摔倒,而且不是也许,结局是肯定的。因此,如果你在这里的走廊里没有发现什么,就直接打开门,如果你在这些门后面还是没有发现什么,就前往新的楼层。如果你在上面没有发现什么,也不是什么大事,再冲上新的台阶,再前往新的楼层就好。只要你不停止攀登,台阶也不会停止,它们在你不断攀登的脚下,不断向上生长。
篇注:
本篇完成于1922年,标题为布罗德所加。叙述者以一长段独白的形式,复现了卡夫卡经典的法律隐喻,描述了寻找律师的必要性,以及寻找律师过程中遭遇的种种困难。从题材上看,其内容很像是《审判》中部分内容的缩写式倒叙:沿着不清楚是否属于法院的走廊,漫无目的地徘徊,带着对管辖权性质的反思,寻找可能帮到自己的律师。开篇时叙述者的描述颇为冷静客观,对现状进行反复剖析的惯用手法几乎持续到了最后。相比之下,与其他一些篇目如《地洞》类似,叙述者的冷静却无法坚持到最后——从“现实恰恰相反”这里开始,可以很明显地感觉到,叙述者逐渐失去了耐心,文字描绘出的画面变得多动、亢奋且凌乱,临近结尾时,已经给读者带来了相当的不稳定感。不仅如此,叙述者最后还以一种带有强烈心理暗示的方式对读者说话,反复以“你”来称呼读者,强行将读者带入到故事中去。
标题虽然译为“律师”,但原文中的“Fürsprecher”却不只包含“律师”这一重意思,这个脱胎于宗教领域的法律术语也可指代言人、倡导者或者说客。考虑到本篇的发生地点,以及与《审判》之间若即若离的亲近关系,最后还是定为了《律师》——实际上,本篇中律师所能负责的事情,几乎与《审判》中一样令人感到难于理解:我们并不清楚叙述者召集律师的具体目的,因为他并不认为自己会在法庭上用到他们。但是,当他援引自己对法院系统司法程序的信心时,几乎可以肯定,这是与《审判》故事初期的K.犯了同样的错误。文中提到原告时,将其比喻为黄鼠狼、狐狸和小耗子,这三种动物的共性是动作十分灵活,这或许正是叙述者需要召集大批律师的原因,他想将各种各样的律师筑起“一堵活墙”,有可能是为了抵御来自原告的灵活攻击。
结尾同样值得玩味,表面上似乎一反常态,不再是失败论调,而是鼓励读者们勇于在某一条路上奋勇向前,只要敢于前进,就总是能够朝上攀登。然而仔细一想,这种攀登其实是没有尽头的——台阶“在你不断攀登的脚下,不断向上生长”无异于西西弗斯式的困境。
对走廊里叨叨声的描述,很可能是《地洞》里那种无法定位的噪声的雏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