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只奇怪的动物,半似小猫,半似羊羔。这虽然是从我父亲遗产中继承得来的一样传家宝,但它的生长发育却只发生在我拥有它的这段时期里,以前它更像是一只小羊羔,并不怎么像小猫,不过现在它在这两个方向上的相似度基本一样了。像猫的部分是脑袋和爪子,像羊的部分则是大小跟形状;两者都像的部分是眼睛,那对眼眸闪闪发光,充满野性,以及皮毛,很柔软,与身体贴合得很紧实,除此之外,还有跳跃和匍匐时的动作,也是既像猫又像羊。在窗台上,阳光底下,它将自己的身体团成一团,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一旦上了草地,它马上就会发了疯似的奔跑,我几乎都快抓不住它了。一见到真正的猫,它就会逃之夭夭,但是它却会去攻击真正的小羊羔。月光笼罩下的夜晚,屋顶边缘的排水沟是它最喜欢走的小路。它不会喵喵叫,而且很害怕老鼠。在鸡舍旁边,它可以一连潜伏好几个小时,但却从来没有对鸡舍住客们下过手,一次都没有。
我给它喂食甜牛奶,这是它最喜欢的食物,对它的身体大有裨益。它大口大口地将牛奶给吸进去,牛奶在它那专属于掠食者的利齿旁泊泊流淌。对孩子们而言,它显然是一大奇观。星期天上午是专门定好的探访时间,每逢这时候,我都会将这只小动物抱在怀里,左邻右舍的孩子们统统站在我周围。
每逢这时候,他们总是会提出各种最奇妙的问题,这些问题没有任何人能够回答得上来。为什么像这样的动物只有一只?为什么我会拥有它?在它出现之前,是否也曾有过类似这样的动物?它死后将会如何?它是否感到孤单?为什么它没有生小宝宝?它的名字是什么?诸如此类。
我懒得花心思去回答,只满足于展示我所拥有的这个小家伙,不打算做任何进一步的解释。有时孩子们会带些猫过来,有一次,他们甚至带来了两只小羊。可是现实中发生的事情与他们的期望完全相反,并没有出现想象中的认亲场面。动物们透过自己的兽眸,静默无声地彼此对视着,显然接受了对方的存在,将之视作一项神圣的事实。
在我的怀里,这只动物既不懂得去害怕,也不了解追捕猎物的乐趣。依偎在我身边,对它而言就是这世间最惬意的事情。它完全依附于养育自己长大的这个家庭。这种依附恐怕称不上什么非比寻常的忠诚,而是一种恰到好处的动物本能,它在这地球上有着无数的动物近亲,但或许连一个真正的血亲都没有,因此,它当然会认为在我们这里得到的庇护是神圣的。
有些时候,当它凑在我身边嗅来嗅去,在我两腿之间匍匐蠕动,无论如何都不想跟我分开时,我实在很难忍住笑意。此时此刻,已经不再局限于羊和猫了,它几乎也想要成为一只狗。——还记得有一次,就像任何人身上都可能发生的那样,我再也无法从自己的事业和与之相关的一切当中找到哪怕一丁点儿可能的出路了。于是,我干脆自暴自弃,打算让这一切彻底垮掉。在这样一种状态下,我躺在家中的摇椅里,动物躺在我怀里,当我偶然之间低头往下看时,竟发现泪水正顺着它粗大的胡须一颗颗滴落。——泪水是我的吗?还是它自己的呢?这只拥有羊羔灵魂的猫儿,它莫非也有想要成为人类的野心[411]?——我从父亲那里继承来的东西不多,但这只传家宝还是很值得一看的。
它身上既有猫的躁动,也有羊的躁动,尽管这两种躁动事实上是截然不同的。也正因此,它觉得自己这副皮囊里面实在是太挤了。——有时候,它会跳上我旁边的那张扶手椅,伸出两只前腿来,搭到我的肩膀上,再将它的口鼻贴到我耳朵上。它这样做,仿佛是要告诉我什么讯息。接下来它又俯身向前,注视着我的脸,观察自己之前提供的信息给我留下的印象。为了哄它开心,我试着露出这样一副表情,即假装自己真的听明白了什么似的,然后又接连点头。——看到我的表现之后,它便跳回到地面上,在我周围踱步。
对于这只动物而言,或许屠夫手里的那把刀才称得上是解脱吧,但我不得不拒绝这种手段,因为它毕竟是作为我们家族传家宝的存在。因此,它必须等待,直到它的呼吸停止,生命自行消逝,尽管它有时似乎也会用理智的人类目光望向我,仿佛正在要求对它采取理智的行动。
篇注:
选自《中国长城建造时》初版第十篇,完成于1917年。本篇是卡夫卡众多动物故事当中的一则,与其他故事类似,其中也包含着超现实的设定,即这只似猫又似羊的“混种动物”在动物与人类这两种存在形式之间取得了某种若即若离的联系。但是,与《一份为某科学院撰写的报告》或者《变形记》这种以动物为第一人称叙述者的故事不同,本篇是以混种动物监护人为叙述者的旁观者视角写法,动物给人的感觉有些像是《家长的忧虑》中的Odradek。
故事的原型很可能出自卡夫卡1911年10月29日的日记中所记录的一个梦,梦中出现了一头状似灵缇的驴子,它的脚很窄,而且始终保持着人类的直立姿势。单就形貌来看,长得既像猫又像羊的混种动物也可能并非虚构,因为那段时期的卡夫卡经常会去看大大小小的马戏团巡演,尤其是那些旨在展示奇异生物与怪才艺术家的表演,这些素材后来也大量出现在他的创作中,如《饥饿艺术家》和《最初的苦难》等。
从风格上讲,本篇应该被归类为卡夫卡的散文短篇,前文中提到的《家长的忧虑》亦是如此。这类短篇的特点是句子简短、表意清晰,最重要的是结尾处经常会给出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转折,随后戛然而止。单就结尾的处理手法而言,颇具犹太寓言的神韵。本篇的大部分措辞都符合第一人称叙述者作为一名动物爱好者、一位喜欢孩子的友善成年人的设定,语言风格几乎可以说是平淡如水:继承来的这只混种动物很可爱,感情丰富、善解人意,孩子们提了“最奇妙的问题”……整体气氛说是其乐融融亦不为过。在对这只看似忠心耿耿的混种动物进行了上述情真意切的描述之后,最后部分话锋一转,必须要杀死这只动物才能令其解脱的恐怖想法浮出了水面。这时我们就会发现,前文中其实早就为在结尾处公开这一想法埋下了伏笔:开篇时就明确提到这只混种动物的眼眸“充满野性”,而且皮毛“与身体贴合得很紧实”。有些常见动物的皮毛确实呈现出这种状态,例如水貂和灵缇犬,它们的皮毛也是紧贴身体的,这就给读者造成一种错觉,即该特征似乎无关紧要,属于随口一提的闲笔;哪曾想到,后面再一次讨论了过紧的皮肤,并且从混种动物的视角给出了解释,即“它觉得自己这副皮囊里面实在是太挤了”——因为里面承载得过多,皮肤被撑得鼓了起来,所以从外面看去才会显得很紧。连续铺垫之后,最后一段顺理成章地给出了解决方案,要用“屠夫手里的那把刀”来杀死它,才能让它从内部的拥挤不堪中真正解脱出来。并且这种方案还被叙述者修饰为“仿佛正在要求对它采取理智的行动”——变成了对方主动呼唤杀戮、主动求死,叙述者自己全无责任的一项诊断。将杀戮描述为“理智”,描述为对混种动物的理解,结局反转的恐怖程度也因此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
阻止叙述者真正动手去杀死这只混种动物的理由,文中同样交代得很清楚,即它是从自己父亲那里继承得来的一件遗物。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叙述者称其为“传家宝”,但父亲其实并没有对此特别嘱咐些什么,不仅如此,当父亲仍在世时,它甚至完全是另外一种形态,因为“它的生长发育却只发生在我拥有它的这段时期里”。照此看来,或许可以将这只混种动物视为“父亲在无意识中传给儿子之物”的一种象征,具体到卡夫卡个人的例子上,无疑就是他的写作能力。混种动物唯有在被叙述者继承之后,才成长为相对完整的存在,卡夫卡本人岂不也是如此?根据如今流传下来的一些记载,卡夫卡的写作才能,其实更多地得益于他母亲,这很可能是事实。然而,卡夫卡自始至终都只能够被自己跟父亲之间的关系所打动;至于母亲,她毫无疑问是在父亲的阴影下生活,充当辅助父亲的角色,没有独立存在的意义。从这个角度来审视,在家庭关系中,卡夫卡只是他父亲的儿子,而他的写作也总是在找寻自己跟父亲之间的联系(参见《给父亲的信》《判决》)。不过话说回来,混种生物本身也包含另外一种隐喻,即每个人都有来自双亲的不同内在倾向性。
总而言之,这只混种动物给自己的主人带来了深深的快乐与满足,同时也带来了困惑和对死亡的渴望,这些情绪同样也伴随着卡夫卡的写作。虽然他的内心经常受到折磨,但他并没有将写作欲望搁置不管,并没有在自己内心深处将它给扼杀掉,而是选择坚持下去,放任它成长,逐渐让生活越来越从属于它,以此来作为应对生活的方法论。
[411]这句话对应了前文中“想要成为一只狗”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