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坚志
卷第八十七事 金四执鬼
夷坚志
(宋)洪迈
卷第八十七事 金四执鬼
本章字数: 618

福州城南禊游堂下。有公莲池数十亩。民金四榷其利。其居在南台。去池七里。虑有盗。每夕辄往巡逻。尝遇一人行支径中。诘之。曰、我以事它适。偶夜归耳。时已二鼓。金素有胆。视其举措不类人。又非人所常行路。乃好谓之曰。我家在江南。偶饮酒多觉醉。不可归。欲与汝相负。汝先自此负我至合沙门。去城二里我乃负汝至马铺。去城四里汝复负我过浮桥。其人欣然如所约而去。至马铺欲下。金执之甚急。连声呼家人烛火来视。已化为一老鹞。乃缚而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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