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坚志
卷第六十三事 猾吏为奸
夷坚志
(宋)洪迈
卷第六十三事 猾吏为奸
本章字数: 609

福州老胥夏铧者。自治平时为吏。政和中。以年劳得官。首尾四纪。尝言阅郡将多矣。无不为其党所欺。不能欺者。惟得二人焉。其一程公辟。师孟其一罗俦老。畸罗公初精明。人莫敢犯。后亦有罅可入。云罗好学。每读书。必研究意义。苟有得。则怡然长啸。或未会意。则搔首踟踌。吏伺其长啸。即抱牍以入。虽包藏机械。略不问。或遇其搔首。虽小奸欺。无不发摘。以故得而欺之。铧曰。彼好读书。尚见欺于吾曹。况于他哉。右三事。皆郡士郑东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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