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赏忠厚之至论
题 解
本文是苏轼于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应礼部试而写的文章。文章以忠厚立论,援引古仁者施行刑赏以忠厚为本的范例,阐发了儒家的仁政思想。文章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辞简练而平易晓畅。
原 文
尧、舜、禹、汤、文、武、成、康之际①,何其爱民之深,忧民之切,而待天下之以君子长者之道也。有一善,从而赏之,又从而咏歌嗟叹之,所以乐其始而勉其终。有一不善,从而罚之,又从而哀矜惩创之②,所以弃其旧而开其新。故其吁俞之声,欢休惨戚,见于虞、夏、商、周之书③。成、康既没,穆王立④,而周道始衰,然犹命其臣吕侯⑤,而告之以祥刑。其言忧而不伤,威而不怒,慈爱而能断,恻然有哀怜无辜之心,故孔子犹有取焉。
注 释
①尧、舜、禹:上古的三代帝王。汤:商朝开国君主。文、武、成、康:周文王姬昌、武王姬发、成王姬诵、康王姬钊。以上八人均为儒家所推崇的圣君。
②哀矜:怜悯。
③见于虞、夏、商、周之书:指《尚书》,《尚书》分为《虞书》《夏书》《商书》《周书》四部分。
④穆王:西周王姬满。
⑤吕侯:即甫侯,周穆王时任司寇,穆王采纳了他的建议,从轻制定刑法,布告四方,称为“吕刑”。
原 文
《传》曰①:“赏宜从与,所以广恩也;罚疑从去,所以慎刑也。”当尧之时,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故天下畏皋陶执法之坚,而乐尧用刑之宽。四岳曰②“鲧可用!③”尧曰:“不可!鲧方命圮族④。”既而曰:“试之!”何尧之不听皋陶之杀人,而从四岳之用鲧也?然则圣人之意,盖亦可见矣。
注 释
①传:指《尚书·孔安国传》。
②四岳:尧时四方部落的首领。
③鲧:禹的父亲,由四岳荐举,奉尧命治水,九年未治好,被舜杀死在羽山。
④方命:逆命不从。
原 文
《书》曰:“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①。”呜呼!尽之矣!可以赏,可以无赏,赏之过乎仁;可以罚,可以无罚,罚之过乎义。过乎仁,不失为君子;过乎义,则流而入于忍人。故仁可过也,义不可过也。古者赏不以爵禄,刑不以刀锯。赏以爵禄,是赏之道,行于爵禄之所加,而不行于爵禄之所不加也。刑之以刀锯,是刑之威施于刀锯之所及,而不施于刀锯之所不及也。先王知天下之善不胜赏,而爵禄不足以劝也;知天下之恶不胜刑,而刀锯不足以裁也。是故疑则举而归之于仁,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天下,使天下相率而归于君子长者之道。故曰忠厚之至也。
《诗》曰:“君子如祉②,乱庶遄已。君子如怒,乱庶遄沮③。”夫君子之已乱,岂有异术哉?时其喜怒,而无失乎仁而已矣。《春秋》之义,立法贵严,而责人贵宽。因其褒贬之义以制赏罚,亦忠厚之至也。
注 释
①不经:不合常规。
②祉:福,引申为喜悦。
③沮:终止。
译 文
尧、舜、禹、汤、文、武、成、康的时候,那么深爱人民、关切人民,又用君子、长者的态度来对待天下人。有人做了一件好事,奖赏他之余,又歌唱赞美他,欢迎他有一个好的开始,勉励他坚持到底;有人犯下一点错误,处罚他之余,又哀怜同情他,希望他改正错误而开始新的生活。同意和反对的声音,欢喜和忧伤的情绪,在虞、夏、商、周的书里都可见到。成王、康王死后,穆王继位,周朝的王道便开始衰落。但是,周穆王还是吩咐吕侯,告诫他使用刑法的方法。他的话忧愁却不悲伤,威严却不愤怒,慈爱而能决断,有哀怜无罪者的感情。因此,孔子给予了一定的赞赏。
《尚书》说:“奖赏时,对可疑者,应留在奖赏之列,为的是推广恩泽;处罚时,对可疑者,宁可免去,为的是慎用刑法。”尧的时候,皋陶是大法官,准备处死一个人,皋陶三次说当杀,尧帝却连续三次说应当宽恕。所以天下人都畏惧皋陶执法坚决,而赞美尧用刑宽大。四岳建议:“鲧可以任用。”尧帝说:“不可!鲧违抗命令,伤害同族的人。”后来又说:“试用一下吧。”为什么尧不听从皋陶处死犯人的主张,却采纳了四岳任用鲧的建议呢?圣人的心意,由此可见了。
《尚书》说:“罪行有可疑时,就从轻发落;功劳有疑点,就从重奖赏。与其错杀无辜者,宁可自己承担犯执法失误之过。”唉!这句话的忠厚之意已经说尽了。可以赏,可以不赏,赏了是超过了仁的范围;可以罚,可以不罚,罚了是超过了义的规定。过乎仁,不失为君子;过乎义,则堕落成残忍的人。所以仁可过,义不可过。古时不以爵禄赏赐,不用刀锯执行刑罚。用爵禄赏赐,作用只限于受爵禄的人,对于未受爵禄的人则没有作用;刑罚只用刀锯,威力只限于受刑的人,对于刀锯未到之处则无作用。先王知赏赐不可能普及天下的好人,爵位和俸禄也不足以鼓励他们;知天下的坏人也不可能都处罚,刀和锯也不足以制裁他们。所以赏罚有疑问的就以仁爱对待,以君子长者的态度对待天下人,使天下人走上君子长者之道。因此说忠厚到了极点了。
《诗经》说:“君子如果乐于听从贤人的话,斥责小人的话,祸乱就会很快停止。”君子止息祸乱,难道还有奇异的方法吗?他不过是恰当地控制喜怒,不偏离仁的原则罢了。《春秋》的大义是,立法贵在严厉,处罚贵在宽厚。根据它赞扬和批评的大意来制定赏罚,这也是忠厚到了极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