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解
宋神宗元丰六年(1083),苏辙任筠州(今江西高安)教授并监酒税,遭弹劾,辞去了筠州学官。苏轼遂作此诗。
原 文
少学不为身,宿志固有在。
虽然敢自必,用舍置度外。
天初若相我,发迹造弘大。
岂敢负所付,捐躯欲投会。
宁知事大谬,举步得狼狈。
我已无可言,堕甑难追悔①。
子虽仅自免,鸡肋安足赖。
低回畏罪罟②,黾勉敢言退③。
若人疑或使,为子得微罪。
时哉归去来,共抱东坡耒。
注 释
①堕甑:《后汉书·郭泰传》记载:孟敏一次“荷甑堕地,不顾而去”。郭泰“见而问其意,对曰:‘甑已破矣,视之何益!’”此处比喻不必对过去的失败感到后悔。
②罟:网。
③黾勉:尽力。
译 文
自小求学不是为了博取功名,早年的志向和抱负今天依然在。始终认为这志向一定能够实现,从不计较自身的得失。从前上天给了我机会,发展可谓通达,名噪一时。不敢辜负上天对自己的期许,总想寻求以身报国的机会。结果却是事与愿违,举步维艰。如今我也没什么可说的了,对过去的失败也没必要感到悔恨,那样于事无补。你是自己辞去了职位,眼前的功名也确实不值得留恋。我知道你徘徊忧郁总是害怕陷入罪网,但一向努力为官怎么能够轻易隐退呢。那些为你辩白的人可能是受人嘱托,因为你的罪名十分轻微,没有利害冲突。一旦得到时机,我们一起辞官吧,共同归隐山林该有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