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声尖叫:101宗大案要案记实录(1+2季)
小心下属
无声尖叫:101宗大案要案记实录(1+2季)
悬疑志编辑部;朱明川
小心下属
本章字数: 8481

在很多时候,尊重人权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但有时,人权问题也会走很多弯路,比如某些标榜人人平等的自由团体,其目的却是为了废除死刑。

众所周知,由死刑改判无期之后,法律上可操作的空间就会变大,最直观的体现,就是犯人在服刑多年之后,可以根据表现申请假释。

可换一个角度想想,支持废除死刑的人,一直在强调要保护罪犯的人权,但有谁能关心一下坟墓里的被害者呢?那些悲剧本可以避免,至少在今天的故事里,如果死者可以为自己喊冤,那么她一定想这样说:我本可以不用死的……

故事要从一起失踪案开始说起,时间是2017年8月15日,在英国的桑德兰市,一名女性突然人间蒸发,家人和朋友怎么也联系不上她,着急地像热锅上的蚂蚁。

这名女性名叫阮鹃玉,案发时28岁,是在英国居住的越南移民。她虽然做着美甲师的工作,但名下还有几套正在出租的公寓,每个月收收房租,也能给她带来相当可观的收入,不大不小也算个富婆。

因为公寓的租户总是熙熙攘攘,所以时不时地公寓也需要维修,阮鹃玉就雇佣了两名修理工,出于好心,她没有从劳动中介机构找人,而是选择了两名看起来很需要工作的应聘者。不过她并不知道这两个员工心怀不轨,他们想要的,可不仅仅是这一份工作……

这两名修理工一个叫斯蒂文一个叫威廉,都是年龄在四五十岁左右的中年男性,在阮鹃玉看来,他们关系很好,不仅工作在一起,而且还是合租室友。

但这两个男人年纪那么大了,不仅都没有成家,还合租在一起,看起来就很有问题。可身为老板,阮鹃玉并不想八卦员工的私生活,她只希望员工可以做好分内的工作。

所以说,有时候人八卦一些还是有好处的,起码不会因为弄不清情况而惹上麻烦。

也许阮鹃玉本人并没有注意到,这两个人工作了一段时间之后,他们看向老板的眼神越来越不对劲,就像是盯上猎物的大型食肉动物,瞳孔中透露着无尽的贪婪。

时间来到案发当天,二人给阮鹃玉打了一个电话,借口有事商量,约她出来见一面,然后将她骗到了自己的住所。

要面对两个身强体壮的修理工,别说是女性,就算是男性,孤身一人都多少会有点儿底气不足。可阮鹃玉在此事上格外天真,她根本没有多想,就那么一脚踏入陷阱之中。

对此,斯蒂文和威廉也感到很意外,他们没想到阮鹃玉这么单纯好骗。看到人来了,这二人立刻兵分两路,一个去锁门,一个控制住身娇体弱的阮鹃玉,随后二人不由分说的对她实施了强暴。

而这两个人的目的,远远不止于此,通过几间公寓的维修工作,他们基本摸清了阮鹃玉的家底,这个女人是包租婆,她光是每个月的房租收入,就足够一个三口之家吃上半年。

为了威胁阮鹃玉花钱免灾,斯蒂文和威廉一边虐待她,一边逼问她银行卡的取款密码。普通人都经不住两个大汉的拳打脚踢,更何况是没受过什么苦的阮鹃玉,在被折腾了四个小时后,她为了保命,只得说出密码,并承诺不会报警,希望二人不要继续伤害自己。

也许阮鹃玉从未看过以绑架为题材的影视作品,须知一旦绑匪拿到钱,肉票哪里还有活路可言!一说出密码,阮鹃玉距离死亡就不远了。

此时,斯蒂文和威廉因为刚才的“体力劳动”,觉得肚子有些饿了,他们在奄奄一息的阮鹃玉旁边,悠闲地煮起了咖喱,并且边吃边畅谈拿到钱,要如何挥霍如何享受。

吃饱喝足后,二人用白布把阮鹃玉包裹起来,再开着她的奥迪车,一路驶向远离市区的郊外,他们打算先处理活口,再去银行取钱。

车后座上的阮鹃玉此时终于醒悟过来,她苦苦哀求绑匪二人,她说能放她一条生路,什么条件都可以谈。倒不是阮鹃玉贪生怕死,只因她家中还有两个孩子,她担心自己死了,孩子就变成孤儿,无人照顾。

可这两个人打定了注意要灭口,即便后来听到阮鹃玉说起孩子,也没有丝毫的心软。在开往郊外的路上,这两个人在车上竟然还微笑自拍,好像只是出来兜风一样,良心没有一点儿不安。

恐怖的事情还在后头,威廉和斯蒂文选了一处偏僻的地方停了车,随后在车上放了一把火,后座上的阮鹃玉仍有一丝气息,但她已经没有力气再呼救了,只能眼睁睁地等着自己被活活烧死。

在二人离开后没过多久,附近的巡警就发现了烧毁的车辆,可那时阮鹃玉的尸体已经面目全非了,最后法医只好通过牙科记录来确认死者身份。

也许,故事讲到这里,有的人会嫌案子不够精彩,似乎没有转折,但本档节目的故事均取材于真实案例,往往是情节越精彩,死者遭受的折磨就越可怕。

尽管案情有它的猎奇性,但身而为人,我们不可以失去同理心。

故事讲到这里,还没有就此结束,因为死者生前接听的最后一通电话,就来自这两个绑匪,所以警方很容易就确定了嫌疑人的身份。

在经过调查,警方发现这两个人都不是简单角色,他们两个人的犯罪履历一个比一个严重。

斯蒂文曾经在1998年圣诞夜当晚,闯入一位73岁的老人家中实施盗窃,当被发现后,他用刀杀害了老人。接着,他搬走了老人的电视机。为了毁尸灭迹,他在离开之后没多久又返回现场,放了把火烧掉整间房子。

1999年,因为杀人罪,斯蒂文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但在服刑十三年之后,他就因为表现良好被放了出来。

而要说起斯蒂文第一次的犯罪念头,还要追溯到1998年之前。他入室行窃一名老人的家,幸好老人的邻居出手相救,才阻止了悲剧发生。只因第一次犯罪过程中无实际伤亡,他才侥幸逃脱法律的制裁。

没有得手的斯蒂文并没有悬崖勒马,他不断地寻找犯罪的机会,最终也因此进了监狱。

而威廉也不简单,早在1989年,他就因为纵火和盗窃,数次进过监狱。而他和斯蒂文一样死性不改,出狱后还是坚持犯罪,在一次入室盗窃中,他锤子杀害了一位老太太,被判了无期徒刑。

在2010年,当局认为威廉服刑期间表现良好,不会对社会造成威胁,于是也把人放了出来。同样的错误,普通人都不会再犯,而政府居然可以连犯两次。

这二人恰巧都在同一所监狱服刑,彼此早就认识了,出狱后,臭味相投的两人一直混在一起,并且筹划着再干票大的。

在阮鹃玉遇害之前,关于这两个人,当地警方光是投诉就收到过三十多起收,有的是他们骚扰女性,有的则是直接放话要奸杀谁。

可惜,没有坐实的犯罪宣言,警方压根不当回事,即便投诉越积越多,他们也没有实施有效的监管措施。正是如此,当阮鹃玉的案件被媒体曝光之后,外界纷纷指责警方在此案中的失职表现。

在案发一年后,法庭宣读了对斯蒂文和威廉的判决书,这次二人又被判了无期徒刑。也许这一次,他们此生都不可能再出狱了,但代价却是一位年轻母亲的生命。

今天的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关于本案讨论,大多数都是对司法和警方的埋怨和质疑。

是啊,如果在释放两名凶手时,当局有认真看过他们的资料,还会草率地将两个毫无人性的杀人犯放出监狱吗?

也许还是会,因为如今再难找嫉恶如仇的执法者,那帮软骨头只会跟你讲,出狱是犯人的权利,犯人已经改造好了。

但如果要用普通民众的生命,作为检验罪犯改造成果的试金石,不觉得代价太大了吗?

说实话,部分重刑犯在有限的刑期内,被教育感化的概率属实不高,同时受制于经济发展,司法系统人手紧缺也是常态,就目前来说,妄想只用刑罚来就可以教育改善罪犯,还远远行不通。

给予罪犯适当的惩罚,不给其再次危害社会的机会,才是刑法存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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