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求财,讲究以和为贵,真正有智慧的商人不会与人争强逞能,而是笑脸迎客,为了赚钱,他们愿意与对手合作,使大家互利共赢。李嘉诚就是这么认为的,他说:“有钱大家赚,利润大家分享,这样才有人愿意与你合作。”
有些商人总想着一家独大,好处独霸。然而,做生意太绝,不给别人活路,自己就可能成为众矢之的,最后会吃大亏。李嘉诚认为,在生意场上,多一个合作者,就多一条出路,少一个敌人。因此,他非常顾及同行的利益。如果能考虑与同行合作,达到利益均沾,虽然自己可能损失一点利益,但从长远来看,财源将会滚滚而来。
1978年,长实集团与会德丰洋行共同出资购买天水围的土地。第二年下半年,中资华润集团等购得其大部分股权,并且建立了巍城公司,决定开发天水围。在巍城公司中,华润集团拥有51%的股权,长实集团拥有125%的股权,是第三大股东。作为最大的股东,华润集团雄心勃勃,计划用15年时间将天水围建成一座可容纳50万人口的新城市。
当时由于长实忙于收购和黄,因此把开发天水围的计划交给华润。但出人意料的是,华润的雄心没有持续多久,就开始灰心丧气了,为什么会这样呢?
原来,1982年7月,港府收回了天水围488公顷的土地,并将其中40公顷的土地以8亿港元批给巍城公司,要求其在12年内建成价值1458亿港元的建筑,并负责清理出318公顷土地作为港府土地储备。如果完不成目标,那么购买土地的8亿港元将视为充公。
另外,1983年港府宣布:计划投资40亿港元建设市政工程,其中预计投入162亿港元用于整理地盘,预计投入96亿港元用于基本建设。两者加起来,共计258亿港元,港府把如此重大的工程批给巍城公司承包,并要求它获得15%以上的利润。
如此严峻的要求对华润而言,就像泼了一盆冷水。华润作为一家驻港的贸易集团,并不具备地产发展经验,也不熟悉香港地产业的游戏规则。因此,一出场就失败了,其他股东见形势不妙,纷纷萌生退出的意思。
精明的李嘉诚把这一切看得非常透彻,他十分看好天水围的前景。因此,他开始不动声色地吸收散股,他相信只要做得好,完全可以后来者居上。就这样,李嘉诚逐渐将其他股东手中的“垃圾”股票控制到自己手里。到了1988年,他已经控制了除华润之外的49%的股权,与华润成为仅有的两家股东。
1988年12月,以李嘉诚为代表的长实与华润签订了一份协议。在协议中,长实保证能够在天水围发展中让华润获得752亿的纯利润,而且协议签署后立即支付华润564亿港元。如果将来楼宇的售价超出协议的规定,其中超额赢利的部分,长实将与华润共同分享,华润获得51%的利润,长实获得49%的利润。今后天水围发展计划等一切工作均由长实负责,费用由长实支付,将来在收入中扣回即可。
在签署这份协议的时候,天水围交工期限只剩下一年半的时间。按照该协议规定,完成如此浩大的工程,风险完全由长实来承担,华润可以坐收渔利。对长实而言,要承担的风险非常大,当然,也可能获得非常大的收益。如果长实如期完成计划,按照协议售价,它将获得43亿港元的纯利润。但是业内人士估算,长实如果顺利完成计划,将获得70亿港元的纯利润。
不过话又说回来,完成如此巨大的工程,存在相当大的难度,大概只有长实具备这个经验及实力,李嘉诚对此充满了自信。果然,工程开始兴建后,进展非常迅速。很快,天水围大型屋村就呈现在人们面前,住宅及商业楼宇共计58幢,总楼面积1136平方英尺,共有16728个……住宅及楼宇开盘后,利润滚滚而来,华润获得了协议中规定的利润,而长实所得的利润,几乎是难以估计的。
从长实与华润的协议中,我们发现:在这个计划中,李嘉诚赚足了钱,又让华润不费任何成本,就能坐收渔利,这等于挽救了华润,也成全了长实自己。这就是李嘉诚的智慧,他把合作关系看得很透彻,他这样帮华润,并不只是针对中资公司,而是他做事留后路的一贯作风。
也许有人觉得李嘉诚吃亏了,因为华润什么都没干,就获得了几亿的利润,但实际上,李嘉诚是精明的。如果说他支付给华润的几亿利润是吃小亏,那么后来他获得的收益,是占尽了便宜。这就是李嘉诚所说的“有钱大家赚,利润大家分享”。
其实,但凡做大事的人,都有李嘉诚那种“吃小亏占大便宜”的思想,他们懂得给别人一些好处,让别人分享一些利益,这样才能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才能巩固合作关系。李嘉诚作为一个理智的商人,具备长远的战略眼光,他不会与合作伙伴争利益,一方面是因为这样会损耗自己的精力,另一方面是因为争小利会得罪合作伙伴以及周围的同行,树敌过多,容易被人联合而攻之。因此,在许诺给华润回报时,李嘉诚表现得十分大度,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给了华润更多好处,通过这种让利,不仅给华润留下了大气的印象,也深深赢得了同行及其他商家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