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美国居民中有一半人没有工作。这些人既不为别人工作赚取工资,也不在归他们自己所有的企业中工作。但是要说“美国人口中有50%的人处于失业状态”就太荒唐了。在美国的人口中,大约有四分之一的人未满16岁,另有约八分之一的人超过65岁。此外,在16到65岁的人群中,有不少人每天忙得要命,只不过他们的工作不符合上述定义:这些人在家里养育孩子或者照顾家庭。“未就业”状态和令人多少有些担心的“失业”状态之间显然存在重要的区别。
几乎所有人都觉得存在一定数量的失业人口是完全合理的,没有人会为这种现象感到担忧。但是,多少人失业是合理的?多高的失业率是可以接受的?1944年,官方统计数据显示1.2%的美国劳动力处于失业状态。当时有六分之一的劳动力在军队里服役,政府鼓励学生尽早离开学校走上工作岗位,鼓励退休人员再次就业,鼓励其他人每周工作6天或7天。那是一个劳动力不足的时代,任何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都不会相信在1944年的劳动人口中竟有1.2%的人找不到工作。
我们如何区分有问题的失业现象和不需要担心的失业现象?在某些圈子里,人们说如果失业率超过纯“摩擦性”失业率,我们就应该担忧。摩擦性失业率是指劳动力市场的正常周转[2]导致的暂时性失业率,因此我们完全没有理由为这部分失业现象担忧。时至今日,那些圈子里的人还在用上述说法回避问题。如果我们有理由相信正常劳动力市场的周转率是一个可以确定的、不随时间变化的常数,那么也许以上做法能够令人满意。然而,事实恰恰相反,有很强的证据显示正常劳动力市场的周转率是一个变量,而不是一个常数。这个变量受一系列因素影响,而且近年来这些因素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那么,我们究竟应该如何区分失业人口和未就业人口?在极端的例子中,这两类人很容易区分。有些人为了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几乎什么都愿意做,另一些人则恰恰相反,几乎没有任何条件能诱使他们接受一份工作。但你有没有注意到上一句话中有几个故意打马虎眼的字眼?有人会说他们“不顾一切”地想找一份工作,但即便这些人也会拒绝某些工作机会,因为他们希望找到更好的职位。另一些人说自己“绝对”不想工作,但即使这些人也不能保证自己会拒绝所有他们碰上的工作机会。有人说自己“找不到工作”,但实际是指他们找不到自己愿意干的工作;另一些人说自己不愿意工作,但实际是指凡是他们能找到的工作他们都不愿意干——有时局外人还真分不清这两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