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在阿卡迪亚市,空气污染有三个来源:工厂A的废气、工厂B的废气和工厂C的废气。表10-1列出了每家工厂每月排放的污染物数量,以及减排每月会给每家工厂造成多高成本。当前的污染物总排放量是每月90000个单位。假设环境保护署决定:由于污染物既影响市容又损害人们的肺部健康,因此每月污染物总排放量必须降低到45000个单位。你可能会问:为什么不干脆把排放量降为零?因为环境保护署认为将排放量降为零的成本超过收益。也许少量空气污染不会损害任何人的肺部健康,甚至肉眼根本看不出来。在这里我们不讨论环境保护署究竟如何得到上述结论,我们假设他们研究了现有的最佳科学信息并且认真考虑了政策对阿卡迪亚居民总体利益的影响,然后制定了上述减排目标。我们感兴趣的问题是:实现上述目标的最佳途径是什么?
达成上述目标的途径有若干种。比如环境保护署可以规定任何一家工厂每月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15000个单位。这项法令会迫使工厂B减排15000个单位,成本是每月30000美元;还会迫使工厂C减排30000个单位,成本是每月90000美元。所有工厂的总减排成本是每月120000美元。另一种方法是要求每家工厂把排放量减半。此时,工厂A必须减排7500个单位,成本是每月7500美元;工厂B必须减排15000个单位,成本是每月30000美元;工厂C必须减排22500个单位,成本是每月67500美元。第二种方式的总减排成本是每月105000美元,这种方法比第一种方法成本低。还有一种成本更低的方法:环保署可以要求每家工厂减排15000个单位。此时,工厂A将实现零排放,成本是每月15000美元;工厂B会将排放量减半,成本是每月30000美元;工厂C会将排放量降低三分之一,成本是每月45000美元。第三种方式也能让阿卡迪亚市达到环保目标,但总成本只有90000美元。
A:$1×0=$0
B:$2×15000=$30000
C:$3×30000=$90000
A:$1×7500=$7500
B:$2×15000=$30000
C:$3×22500=$67500
A:$1×15000=$15000
B:$2×15000=$30000
C:$3×15000=$45000
不难看出,只要把减排任务逐渐从工厂C转嫁给工厂A,三家工厂的总成本就会稳步降低。这是因为工厂A减少一单位污染物的成本(1美元每单位)低于工厂C(3美元每单位)。假设我们的目标是以最低的成本将总污染排放量降到可以接受的程度(每月45000个单位),那么为什么不把减排任务完全交给工厂A和工厂B呢?假如环境保护署要求工厂A和工厂B实现零排放,同时不要求工厂C做任何改进,实现减排目标的成本就会下降至75000美元。
A:$1×15000=$15000
B:$2×30000=$60000
C:$3×0=$0
我们为什么不这么做?一个很好的理由是:让工厂A和工厂B承担所有成本,工厂C却不受任何管制太不公平了。毕竟,政府官员有许多政策目标,他们不可能只考虑成本最小化;公平性也是评估政府决策的重要标准。如果执行成本最低的政策,从表面看来政府似乎在惩罚阿卡迪亚市的小工厂,因为小工厂能以比大工厂更低的成本减少污染物排放。环境保护署选择这种政策的可能性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