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人给《华尔街日报》写信反对将航空控制系统私有化。这封信的结尾写道:
企业存在的目的是最大化经济收益。政府存在的目的是最大化公众福利。如果城镇的交通灯或全国的航空控制系统不再由公众控制,那么,不管此举能多么显著地提升效率都不可能弥补公众福利蒙受的损失。
(a)“企业存在的目的是最大化经济收益。政府存在的目的是最大化公众福利。”写信人这么说想表达什么?这句话是在描述意图(谁的意图?)还是在描述结果?
(b)在通常情况下,一家不能为公众提供显著收益的企业有可能赚取高额经济收益吗?
(c)航空控制系统为使用者提供收益。如果使用者必须支付相应成本,我们如何度量这个系统为公众提供的收益?如果使用这个系统的人不需要付钱,所有成本均由国家税收支付,我们如何度量这个系统为公众提供的收益?
(d)这封信的作者说自己是飞机所有者与飞行员协会的主席。你觉得从他的身份看他为什么要反对航空控制系统私有化?
2.从整体的、系统的角度看,政府官员追求的利益与私有领域中的人追求的利益有何本质不同?考虑以下情形:
(a)州立大学的校长和私立大学的校长;
(b)想成为参议院议员的众议院议员和目前在大公司当旅行销售员但想成为公司某分厂销售经理的人;
(c)想竞选美国总统的著名政治人物和想获得奥斯卡奖的著名演员;
(d)城市里的警官和受雇于私营保安公司的警卫;
(e)小企业管理局的拨款审批人员和银行里的贷款审批人员。
3.在以下几个例子中,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之间有何显著区别?为什么国家要拥有国有企业?在国有企业中,竞争以哪些形式发生?所有权的区别使国有企业的经营方式与非国有企业有哪些不同?
(a)投资者所有的公共事业公司与州政府或市政府所有的公共事业公司;
(b)州立大学与私立大学;
(c)市政府的城际巴士公司与像灰狗巴士、旅途巴士这样的私营城际巴士公司;
(d)国家森林局的露营地与私营露营地;
(e)公立图书馆与私营书店。
4.有些人认为某些商品必须由政府生产,他们常用以下论点支持自己的观点:这些商品对社会福利至关重要,因此靠“任性”的市场提供这些商品不够安全。那么为什么公园和图书馆常常由市政府经营,而食品和医疗服务却常常靠市场提供?你能否对上述现象提出一种更好的解释?
5.支持政府管控的人常常攻击“不受限制”或“不受约束”的竞争。竞争真的可能完全“不受限制”吗?一些记录显示,在19世纪的美国,政府并“不限制”经济体中的竞争,但当时的竞争仍然面临哪些重要的限制条件?
6.反对政府管制的人常常表达对“自由”市场的支持。市场有可能是完全自由的吗?所谓“自由”是指不受哪些限制?假设法律禁止市场参与者在称重或进行其他度量时作假,市场是否因此变得不自由了?假设法律禁止市场参与者进行误导性的广告宣传,市场是否因此变得不自由了?假设法律禁止市场参与者在不经政府批准的情况下涨价,市场是否因此变得不自由了?你认为自由市场与不自由或受管制的市场之间的界限在哪?为什么你把界限划在这个地方?
7.本章提醒我们不要把政府称作“它”,因为我们可以把“它”当成工具随意操纵,以达成任何我们想要达成的目标。那么在上一句话中“我们”这个词是否同样具有误导性?“我们”要求政府做这个或做那个,但是“我们”究竟是谁?是社会上的所有人吗?是大多数人吗?是掌握了知识和信息并且关注公共利益的公民吗?是与我利益一致并且理解我的处境的人吗?有人说:“我们必须靠政府控制自私与贪婪对社会的影响。”他们这么说究竟想表达什么意思?在他们支持的社会运作模式下,谁应该控制谁?
8.越来越多的美国人住在受严格管制的社区中,比如共管公寓、合作公寓甚至单户住宅。通常这类社区由民选的业主委员会治理。为了保持房产的价值,业主委员会制定并执行一定的管理规则。一些住在这类社区中的学生提出了如下的观点:因为业主委员会有权收税、提供服务并管理社区成员的行为,所以业主委员会相当于一种私人政府,应该受宪法中限制政府行为的法条管辖。
(a)业主委员会希望住户遵守某些行为规范,比如不要张贴告示,不要竖立卫星电视天线,不把皮卡停在街边,认真打理自家的草坪和花园。业主委员会如何诱使住户遵守这些规则,是靠强制还是靠说服?
(b)支持业主委员会的人认为,住户是自愿遵守委员会的规则,因为在购买房产时他们已经同意服从这些规则。你是否同意这种说法?如果业主委员会出台一项新的规定,但某位房主强烈反对新规定该怎么办?此时我们是否还可以说房主是在自愿遵守规定?
(c)一位反对业主委员会的人认为,住户并非自愿服从规定,由于这种共有产权的住房通常是市场上能找到的最便宜的住房,因此住户选择购买这种住房是因为他们没有什么其他的选择。这位批评者认为业主委员会属于私人政府,应该受宪法中限制政府行为的法律条款的管辖,他提出的论据之一是这类共有产权住房目前是美国增速最快的住房形式。你是否同意他的意见?
9.“强制”和“说服”都能诱使他人与自己合作,那么你是否认为其中一种方式从本质上优于另一种方式?
(a)因被“说服”而与他人合作的人通常希望保持合作关系,因被“强制”而与他人合作的人通常希望摆脱合作关系。这说明以这两种方式促成合作的交易成本孰高孰低?
(b)人们可以用强制手段阻碍他人自愿达成合作。在现实世界中有这种情况吗?为什么有人要通过强制手段阻止其他人自愿达成合作?
10.亚当·斯密提出国家或共同体有义务“建设并维持某些公共事业及某些公共设施”。因为这类事业或设施虽然对整个社会极为有利,但“若由个人或少数人经营,那所得的利润就绝不能补偿所消耗的费用”,所以不能指望任何个人或少数人建设并维持这种事业或设施。(《国富论》,第五部分,第1章)
(a)亚当·斯密描述的这种应该由政府提供的商品与课文中描述的存在搭便车问题的商品有何不同?
(b)亚当·斯密认为以下四种公共事业或公共设施至少部分符合他提出的标准:“维护国家安全”“司法行政”“交通运输保证贸易的顺畅”以及“国民教育”。亚当·斯密赋予政府的职责与今天人们普遍认为政府应担负的职责有何异同?亚当·斯密是否忽略了一些关键的政府职责?
11.如果有人拒绝付钱购买救火服务,志愿救火队的成员是否应该拒绝扑灭他家的火灾?(假设火灾不威胁已经付钱的人的房屋。)如果消防员帮不付钱的人灭火,会造成什么损失?
12.搭便车现象总是一个负面的“问题”吗?在某些情况下,搭便车现象会不会阻止人们合谋占他人便宜?如果政府不动用强制权支持卡特尔组织,卡特尔组织通常就会瓦解,为什么会这样?
13.如果认为自己超速不会被抓住,大部分司机都会在一定程度上超速。这是否说明,如果有机会投票,这些司机会投票提高道路限速?
14.美国的某个大城市召开了关于提高高中教学质量的公共听证会,结果出席者寥寥。某报刊出社论哀叹这种现象。社论的第一句写道:“明明有那么多人抱怨公共教育的质量,现在本市专门召开会议指导学校如何提高教育质量,结果出席会议的人却那么少,这实在令人惊讶。”抱怨高中教育质量的人很多,出席听证会的人却很少,这种现象真的令人惊讶吗?
(a)抱怨的成本是什么?出席听证会的成本是什么?
(b)假设一位公民关心高中教育问题并且花一整个晚上出席公共听证会,他的行为对城中某大型学区的教育政策产生实际影响的概率有多高?
(c)抱怨和出席听证会的相对收益-成本比不一样,这似乎能够充分解释上述社论抨击的现象。但是还有一些“积极分子”愿意出席所有会议,即使是时间最不方便的会议他们也不会错过,我们如何解释这些“积极分子”的行为?除了对公共政策产生实际影响外,人们还能通过参与政治活动获得何种满足?
15.郊区的一条街道上有10户人家,通常每家都有自己的电动除草机。为什么他们不共享一台除草机?请指出阻碍他们达成合作安排的主要交易成本有哪些。
16.电视上播放艺人表演的娱乐节目,但是艺人很难只向愿意为该节目付钱的电视观众提供自己的表演。
(a)但是艺人为电视观众提供服务仍然有钱可收,他们为什么能收到钱?请仔细思考人们如何解决广播电视领域中的搭便车问题。艺人把自己的服务卖给谁?观众为了看到娱乐节目必须完成哪些交易程序?在上述程序中的每一步中人们分别如何解决搭便车问题?
(b)现在有些人不交卫星电视费,他们用自己的天线接收卫星信号,免费收看电视节目。收费电视公司为防止这种情况推出了扰频器和解码器,这种现象如何说明企业为了解决搭便车现象而承担了交易成本?
17.为什么法庭要求被选为陪审员的公民不管愿不愿意出庭都必须出庭?如果法庭向愿意承担陪审义务的公民付钱,是不是只要提高金额就可以征到任意多的陪审员?许多人为了履行“陪审义务”不得不放弃各种价值很高的活动,也就是说目前的陪审制度成本很高,我们为什么不干脆出钱征集志愿陪审员,从而消除这种成本?如果改用完全自愿的陪审员征集系统,你认为陪审团的组成会受到何种影响?因为担任陪审员是每位公民的责任,所以强制公民履行陪审义务是合理的,你是否同意这种说法?如果你同意上述说法,我们为什么不对选举时不投票的公民罚款?难道投票不是每位公民的责任吗?我们为什么不更进一步:对不能通过严格的时事考试或不投票的公民罚款?这样我们就能强制公民了解时事,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理性投票。你觉得我们真的能达到上述目标吗?
18.有人认为美国宪法描述了美国总统、国会议员和最高法院法官的产权。你是否同意这种说法?
(a)宪法禁止国会在总统任期内降低总统的工资,或者在联邦法官的任期内降低法官的工资。为什么要这样规定?
(b)假设总统就任四年后又连任四年(宪法规定总统最多只能连任一次),你认为他会在第一个任期里把国家治理得更好还是在第二个任期里把国家治理得更好?
(c)众议院的议员每两年改选一次,而最高法院法官的任命是终身制的。你认为谁的决策会更具政治家风范,是众议院的议员还是最高法院的法官?
(d)如果对所有国会议员实施任期限制,你觉得他们的决策会变得更具政治家风范吗?
19.经济学家罗斯·罗伯茨(Russ Roberts)有一句名言:“要是你买单的话我就点顶级沙朗牛排。”罗伯茨认为在国会开支问题上存在搭便车困境,他用一个日常生活中的例子清楚地解释了上述问题的本质。
(a)假设你独自吃午餐时通常不点甜点和饮料,因为午餐本身要6美元,如果点以上两样就得再多花4美元,你觉得甜点和饮料不值4美元。现在你在和三个朋友一起聚餐,你们约定四人均摊餐费。在第二种情形下,点甜点和饮料给你造成多高的额外开支?为什么在第二种情况下你可能会决定点甜点和饮料?
(b)虽然你知道餐费由四人均摊,但你还是控制住自己的欲望没有点甜点和饮料,因为你不想占朋友的便宜。假设你和另外99个人聚餐并且约定均摊餐费,你还能控制住自己不点甜点和饮料吗?在后一种情况下你点甜点和饮料的额外经济成本是多高?
(c)假设菜单上最贵的菜是牛排和龙虾,而且你非常喜欢吃这两道菜。那么与100人均分餐费的情况相比,你独自就餐时是不是相对不愿意点这两道菜?
(d)有些地方项目的预期经济收益远远低于预期经济成本,但国会却常常为这种项目拨款。请用罗斯·罗伯茨提出的点菜的例子解释国会为什么这么做。
20.我们怎么才能既保持民主政府的优势又减少囚徒困境造成的问题?以下是一种激进的提议,请思考并讨论这个提议。
解雇所有国会人员。设立一院制[4]立法机构(one-house legislature)。该立法机构共有600名议员,每人任期为6年,不得连任。每年选出100名新议员。年满25岁的公民只要工作经验达到4年或具有高中文凭就可自动获得选举资格。议员待遇优厚,且6年任期结束后可终身领取丰厚的退休金。政府靠抽签征召他们为国服务。
(a)这个系统是民主系统吗?
(b)哪些信息和激励机制会影响这一系统中的立法程序的结果?
[1]联合劝募组织:一个民间慈善机构。——译者注
[2]大部分人会使用“父权作风”(paternalistic)一词,但我们认为“家长式作风”更加准确且较没有性别歧视意味。——作者注
[3]杨德尔在1983年发表于《管制》(Regulation)杂志上的一篇论文中首次提出了“私酒贩子与浸会教徒”的概念。——作者注
[4]一院制:指议会下只设一个院,而不像现在这样有众参两院。——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