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的思维方式:第13版
11.14 政府与公共利益
经济学的思维方式:第13版
(美)保罗·海恩,(美)彼得·勃特克,(美)大卫·普雷契特科著;鲁冬旭译
11.14 政府与公共利益
本章字数: 1820

为了用经济学理论回答上述问题,我们必须再次回到本章开头提出的问题——这也许有些令人意外。因为完全自愿的合作机制存在某些不足,所以政府动用强制权弥补这些不足,但政府强制行为本身也具有同样的不足,因为强制行为依赖于人们的自愿合作。说服总是先于强制,因为政府首先必须说服某些人采取行动,然后才可能形成任何政府行动。政府并不是阿拉丁神灯中的精灵,政府是一群互动的人组成的整体,这些人关注他们面临的各种选择会给自己带来哪些预期成本和预期收益。我们指望政治解决交易成本、正外部效应和“搭便车”问题,然而这些问题在民主社会的政治生活中恰恰表现得特别突出。这是一个令人进退两难的情况。

许多人不假思索地认为“政府行动皆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持上述观点的人多到令人惊讶。但是情况真的如此吗?政府行动真的总是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吗?我们为什么会这样想?公民先在超市排队买东西,然后去投票站排队投票,难道因为换了一个地方他们的德行就提高了?有些人先在工业界或学术界工作,后来投身公务员队伍,难道因为换了一份工作他们的品格就改变了?假如我们把“公共利益”定义为“所有人在信息充分、立场公正时想要获得的东西”,那么根据经济学理论,政府行为建立在“信息充分、立场公正”的基础上的概率有多大?

政府行为由许多人的决策共同塑造。这些人只能关注他们能获得的信息,只能响应他们确实面临的激励机制。经济学理论认为,上述信息和激励机制必然具有局限性和偏向性。

正在获取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