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已经注意到,我们强调了最终商品的“购买”。我们对比了你“购买”麦片的情况和食品店主“购买”麦片的情况。确实,我们可以把GDP看作所有用来购买最终商品和服务的支出的总美元价值,我们还可以用这个方法从理论上计算GDP。按照这种算法,2011年美国的GDP超过15万亿美元。这意味着在2011年中,家庭、企业和政府机构中的个人总共花费了超过15万亿美元购买最终商品和服务(这个数字还包括美国向外国出口的商品与美国从外国进口的商品的净价值差)。你买东西付的钱就是我卖东西获得的收入。但是,请注意买方的所有购买行为同时也是卖方的销售行为。如果琼斯花10美元买一个苹果派,那么他就为所有参与苹果派生产环节的人创造了10美元的收入。2011年,人们花15万亿美元购买最终商品和服务,这笔消费为在国内经济的各种环节上生产这些商品和服务的人创造了15万亿美元的收入。这些收入的具体形式包括工资、租金、利息和利润。
因此,我们也可以认为GDP衡量的是国内经济中创造的国家收入。用于购买最终商品的支出会以工资、租金、利息或利润的形式流回资源提供者的口袋(但是请不要忘了利润既可以是正的也可以是负的!)。生产能带来收入。因此GDP也衡量了国内经济中所有生产者的总收入。回忆一下,我们曾在第7章中提到过一位比萨店老板——安·特普纳尔。去年,消费者总共在她店里消费85000美元,GDP理论上就应该上升85000美元,因为这笔支出全部用于购买最终商品和服务。但是,这笔支出同时也是所有与比萨店相关的人员的收入。安用这笔钱来支付员工工资、购买食品原料以及支付贷款和利息。剩下的部分是比萨店的财会利润,也就是安自己获得的收入。在这个例子中,其他资源提供者一共获得45000美元收入,剩下的40000美元归安·特普纳尔所有。
如果能够正确地计算国家产出和国家收入,两者的数值一定相等,因为用于购买产出的每一美元都会成为某个人的收入。乍看之下,税金(比如购买商品时支付的消费税)似乎应该是一个特例,但事实上税收也是收入——政府的收入。政府也生产商品,它用税收收入购买生产过程中需要的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