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的思维方式:第13版
7.1 工资、租金和利息:通过合同事先规定的收入
经济学的思维方式:第13版
(美)保罗·海恩,(美)彼得·勃特克,(美)大卫·普雷契特科著;鲁冬旭译
7.1 工资、租金和利息:通过合同事先规定的收入
本章字数: 2416

有没有人不清楚市场工资的意思?我们中的大部分人都知道工资是什么——人们提供劳动服务,因此收到的报酬就是工资。通常雇主和劳动者事先通过合同约定工资。没有人会说劳动者的工资也是一种“利润”。劳动者事先知道继续从事这项工作会获得多少工资——这是合同存在的目的。雇主也知道按现行合同未来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多少工资。合同大大降低了不确定性。(当然,没有什么是绝对确定的:比如公司未来可能裁员,劳动者也可能辞职另谋高就。)

租金也具有同样的性质。你和房东达成协议,签订一份租房合同,从而约定交易条件。房东以事先约定的价格向你出借公寓,这个价格就是租金。而你同意每月履行支付房租的义务。房东收的租金就是这么一回事:是租金,不是“利润”。与雇用合同一样,租房合同也能大大降低不确定性。(我们同样得接受事实:没有什么是绝对确定的——也许你找到新工作后会突然消失,搬去别的城市,让房东收不到最后三个月的租金。)

与工资或房租一样,利息同样由合同约定。贷方收到的利息回报不是一种“利润”,而是一种事先确定的回报。信贷合同事先规定借方应按什么标准支付本金和利息。工资合同、租房合同和信贷合同能降低劳动者、租客和借款人面临的不确定性。

简而言之,工资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租金是付给房东或出借其他财产(比如工具和机器设备)的人的报酬,利息是付给出借金融资本的人的报酬。在市场经济中,工资、租金和利息是挣得收入的三种重要形式。此外,工资率、租金率和利率分别代表三种不同的价格:劳动服务的价格、租借财产的价格,以及信贷的价格。这些价格由劳动力市场、财产租借市场和信贷市场的供求情况决定,这一点我们在之前的章节中已经解释过。

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关于“利润”一词的含义都存在一些迷思。在本章中,我们更关心如何澄清这些迷思。我们会清楚地从经济学家的角度定义利润这个术语的含义。然后我们会讨论货币计算和企业逐利行为在买卖双方的计划协调过程中扮演怎样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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