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的思维方式:第13版
6.7 烈酒和烈性毒品:犯罪的激励机制
经济学的思维方式:第13版
(美)保罗·海恩,(美)彼得·勃特克,(美)大卫·普雷契特科著;鲁冬旭译
6.7 烈酒和烈性毒品:犯罪的激励机制
本章字数: 4785

显然,当游戏规则变化时,人们面临的激励机制也会变化。在完全禁酒的郡县,法律禁止成年人酿酒和售酒,甚至连饮酒都可能违法。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禁酒区的人不酿啤酒和葡萄酒,而是私酿高度数的烈酒进行分销?是因为普通饮酒者觉得烈酒比啤酒更好喝吗?在咆哮的20年代[5],啤酒和葡萄酒的产量锐减,但朗姆酒、威士忌和私酿杜松子酒却不难买到。当时酒精中毒的死亡率比现在高得多。在芝加哥街头,烈酒的制造商和分销商经常发生野蛮的暴力冲突,而今天却不再有这种情况。你有没有想过这是为什么?

对这些问题的答案感兴趣的人不仅包括社会学家、社会心理学家、历史学家和刑事司法学者,也包括经济学家。经济学家可以从其他领域的学者那里得到一些启发,但是经济学的思维方式本身也能提供解答这些问题的独特视角。在本段的开头,我们提到激励机制和游戏规则,这两个词已经泄露了解题的关键切入点。请记住这两个词以及供给和需求的概念,下面让我们来回答这些问题。

事实上,20世纪20年代的禁酒令并没有完全摧毁供给和需求过程,而只是将上述过程定为非法过程。人们通过地下市场过程协调自己的活动。禁酒令实施前,酒类的生产过程由许多独立、合法的酿酒商掌握;禁酒令实施后,一些势力很大的犯罪分子控制了酒类的生产、分销和零售。从供给和需求的角度看,禁酒令主要影响酒精饮料的供给弹性。禁令实施前,公开的酒类市场十分繁荣,只要酒类价格出现小幅变化,生产量或供应量就会随之变化。但禁令实施后酒类的生产量和供应量对价格不再那么敏感。供给弹性下降,因为非法生产和分销酒精饮料的风险提高了。而酒类的需求曲线在禁令实施前后变化不大,人们仍然愿意去地下酒吧或其他酒精供应场所饮酒作乐。因此,酒类价格飙升,愿意承担高风险违法酿酒的人有了十分可观的获利机会。

人们追求自己的比较优势。比较优势不是一个评价性的词,而是一个分析性的词,其作用是合理解释已知的事实。酒类的生产和分销变成非法地下活动后,在犯罪领域具有比较优势的人成了行业中的佼佼者。在这个充满竞争的过程中,好人被淘汰,留下的都是坏人。成功的私酒贩子不仅必须了解如何违反法律,如何既要团结朋友,更要团结敌人,还必须明白该暴力威胁谁、贿赂谁、信任谁、提防谁。他不仅得决定派谁记账、派谁宣传、派谁销售,还得决定派谁去威胁、殴打、谋杀碍事的人。他会根据其他人的比较优势选择最合适的事业伙伴。

不仅如此,私酒贩子显然还必须知道自己该生产什么产品。生产啤酒还是威士忌?生产葡萄酒还是杜松子酒?酒类生产会向烈性酒严重倾斜。如果运一车啤酒和运一车威士忌被抓的概率相当,那么试图优化的犯罪分子自然更愿意运威士忌,因为威士忌的黑市价格比啤酒高得多。因此,在禁酒令实施期间,危险的高度烈酒哪儿都买得到,低度数的酒精饮料却很少见,结果酒精中毒的死亡率在这段时间中高得离谱。以经济学的思维方式看,这并没有任何值得奇怪的地方。

我们可以把当年的禁酒运动和今天的禁毒运动放在一起比较。两者并无本质区别。等等——把这句话划掉。如今的情况更加糟糕。没人会把古柯叶[6]一卡车一卡车地运进美国,运可卡因粉末会高效得多。针对目前的禁毒运动(这场运动每年耗资200亿美元),毒贩生产出了纯度更高、更危险的霹雳可卡因[7]。至于黑市上究竟流行什么样的毒品,我们只能靠想象了。目前的禁毒法律不能完全废止毒品的供给和需求。和所有禁止危险化学品的法律一样,这些法律产生了意外之果:更强效、利润更高的产品代替了从前那些较温和、利润较低的产品。如今毒品业已经是一个价值4000亿美元的产业了!当然,这意味着我们需要采取更多行动、投入更多资金与毒品做斗争。禁酒之战在许多年前已经结束,而禁毒之战却仍在不断升级——只是很少有人(甚至没有任何人)敢说这场战争总体来说取得了胜利。这并不是市场的失灵。相反,即使在非法领域中,市场仍表现出惊人的顽强。这只能说是政府的失灵,因为政府没能有效执行自己制定的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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