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中的论证也许会给你留下这样的印象:只要预测能力比别人强就能获利,因此利润只是投机成功的结果。这样想是错误的。在创造利润的过程中,更重要的是采取积极、有创造性的活动。仅靠坐在那里预测其他人会采取什么行动不能产生利润。人们(至少一部分人)试图以不同的方式组织资源。他们研发新技术,开比萨店、酒店、电子商务网站,因为他们相信以这些方式重组资源产生的收入会高于成本。我们把这些人称为企业家。我们在上一节中将安称为企业家也是因为这个缘故。
在英语中,企业家的同义词是undertaker[2]。这个词很好地描述了企业家的活动性质,不幸的是现在这个词已经失去了本义,人们仅用它来指代承办丧礼的殡葬服务人员。有些人决心重新组织社会的某一部分,并且确实开始这么做,这些人就是企业家。他们是“承办人”或者说“企业家”,而不仅仅是社会的“参与者”,因为他们承担了上述行动的责任。通过开办企业,这些人向所有项目合作方发出一个清晰的信息:“我将承担这么做的利润和损失。”
在履行所有合约(合约的形式通常是合同)以后,收入还剩下一个余值,这个余值归企业家所有。企业家是获得余值的人。企业家之所以选择这个角色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有能力完成这个困难的任务。他们对自己的眼光、预测能力和组织能力都有信心。有时我们会把亚当·斯密所说的“商业社会”(大部分人错误地称其为“资本主义社会”)称为“企业家社会”。这个术语强调了企业家在商业社会中扮演的关键性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