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如此,收入不平等现象仍然存在。人们对这个问题感兴趣通常是因为他们相信“收入分布太不平均是件坏事”。我们需要再次提醒读者注意这与“贫困是件坏事”是两种相当不同的信念。一个收入分配十分平均的社会仍可能是贫困的社会,过去有许多国家的情况如此,如今仍有许多国家的情况如此。同样,一个收入分配极不平均的社会也可能鲜有贫困现象。为什么收入不平等(而不是贫困)是件坏事?多大程度的不平等是可以接受的?为什么金钱收入方面的不平等获得的关注远远多于其他方面的不平等?很少有人会停下来思考以上问题。
不管我们如何回答上述重要问题,在美国,旨在降低家庭之间或个人之间的收入不平等现象的福利项目必然会遇到一个本质性的障碍:事实上我们并不能对收入进行再分配,因为收入并不是由某个人或某个机构统一分配的。无人有权分配社会产品。就算是政府,最多也只能修改游戏规则,然后希望规则变化能产生理想的结果。可是这些行为的结果从来不会完全符合行动者的本来意图,有些时候意图和结果甚至相去甚远。
减少收入不平等现象的最直接、最简单的方式似乎是对高收入人群征税,然后向低收入人群发放现金。税收和补贴能改变人们面临的激励机制,从而改变人们的行为。可是在一个经济系统中,事情从来不会像乍看上去那样简单和直接。为了向高收入人群征税,政府必须改变对特定收入的征税规则。可是一旦政府这样做,人们不仅会多交税,还会试图调整自己的行为,以最小化新规则对自己的影响。有些人会选择合法避税,另一些人会选择非法逃税,但这两类人的调整行为都会导致一个共同的结果:让政策的实际结果偏离政府修改游戏规则时的意图。提高税负后,政府的实际收入增长会比他们期望取得的增长少,有时可能会少得多。
为了增加穷人的收入,政府必须出台新的游戏规则以控制哪些人有资格获得福利。但游戏规则的修改也会产生副作用,因为人们会根据新的标准调整自己的行为。和征税的例子一样,人们既可以通过合法手段调整自己的行为,也可以通过非法手段调整自己的行为。这两类行为结合起来会产生显著的影响,因为人们可以进行调整的方面非常之多。政府的本意是减少贫困现象,但是被界定为穷人的人反而有可能因此增多。
考虑一个有三个孩子的单亲家庭。这个例子虽属虚构,但不幸的是现实生活中完全可能真有这种家庭。假设这位单亲妈妈目前每月能收到400美元的现金补助和价值100美元的食物券,同时她和三个孩子还享受价值每月50美元的医疗补助。接着她找到了一份工作,雇主承诺每月付她1000美元薪水。她会接受这份工作并停止领取福利吗?如果接受工作,她能过得比过去更好吗?她领取的福利补助不用交税,但如果靠工作挣钱就要交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同时,开始上班还意味着她得把孩子送去托儿所,还要添置一些新衣物,上下班的交通费也是一笔额外的开支。更重要的是,如果上班就不能每月领取现金补助了,同时这家人也不再满足领取食物券和获得医疗补助的标准。如果把以上成本都考虑进来,这位单亲妈妈也许会发现她的工资面临90%甚至更高的边际税率。
你可以自己选几个合理的数字计算一番,看看结果如何。假设开始上班以后这位单亲妈妈要交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加上儿童日托费、交通费以及置办衣装的成本每月共计350美元。同时,她还会失去价值550美元的福利金。为了赚取1000美元,她每月得放弃900美元的进项。她面临的边际税率是90%,也就是说福利以外的额外收入要交90%的税,这实在不怎么吸引人。边际税率:额外收入中被税务机关收走的百分比。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她决定拒绝这个工作机会,继续领取福利在家照顾孩子,没有人可以指责她懒惰或不负责任。
拥有游艇的人显然属于富人,捡垃圾的人显然属于非常穷的人。但是如果我们要求所有拥有游艇的人每年交20000美金给一个拾荒者救助基金,然后规定每位拾荒者每年有权从这个基金领取2000美元,那么登记在册的游艇所有者数量就会减少,而号称自己是拾荒者的人会显著增多。用这样一个例子来总结我们面临的问题也许显得过于戏剧化,但它确实说清了问题的关键之处。在一个家庭中,慈爱的父母可以根据孩子的能力和需求向他们分派任务和收益,但在一个像美国这样的大国里政府不可能以这种方式对待公民。人们根据自己的利益和他们认为的游戏规则自行采取行动,社会中的任务和收益只能据此进行分配。政府可以通过改变游戏规则来改变收入分配,除此之外他们在收入再分配方面几乎不可能做得更多。可是靠改变游戏规则进行收入再分配的结果几乎一定会比政府预期的差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