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的思维方式:第13版
10.5 房主的抱怨
经济学的思维方式:第13版
(美)保罗·海恩,(美)彼得·勃特克,(美)大卫·普雷契特科著;鲁冬旭译
10.5 房主的抱怨
本章字数: 2853

裁决发现产权而不创造产权。我们可以用商业航班的例子解释这一过程的重要性。考虑丽格莱塔·塞[1](她是一位已婚女性,是上一章中的普罗菲塔·西克尔夫人的姐妹)的例子。丽格莱塔有一套房子。这套房子距离某大型机场10英里,但恰好在飞机的主要起降路线下方。某天早晨,丽格莱塔再次被商业航班的噪声吵醒,她终于认定自己应该获得赔偿。她认为机场或航空公司剥夺了她在自家卧室里安静休息的权利,因此应该给她钱。作为外部效应的受害人,她发起诉讼要求获得赔偿。

她是否应该获得赔偿?她获得赔偿的概率大不大?假设丽格莱塔买房时还没有人规划在附近修建机场,因此她买房时对噪声问题绝对毫不知情,也没有因为房子可能会有噪声而享受更低的房价。她应该受到补偿吗?问题在于成千上万的房主像她一样有要求补偿的合理原因。如果其中一人受到补偿,所有人都应该受到补偿。但是如果对所有房主提供补偿,机场和航空公司便面临一笔巨大的成本。这笔成本最终将由航空公司的乘客承担,他们要么得支付更高的票价,要么得忍受更差的服务。

乍看之下,这种解决方法似乎很公平。飞机的噪声是乘客出行的副产品,提高机票价格能强迫乘客为自己造成的成本买单。但是此时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外部效应在社会中普遍存在,我们是否应该修正所有外部效应?来往车辆也使房主听到噪声,那么车主需不需要补偿房主?邻居种的蒲公英会把种子传播到房主家的院子里,那么邻居需不需要补偿房主?遛狗或其他宠物的人会留下令人不快的“礼物”,他们需不需要补偿房主?邻居家的孩子会哭闹,除草机会发出噪声,邻居家的栗子树会挡住房主的视线,但如果邻居为了不遮挡房主视线而砍掉栗子树又会让房主家院子的树荫变少、阳光过强,邻居需不需要为这些事情补偿房主?等解决了房主的问题,我们还可以继续为行人争取补偿,因为许多行人也承担了和房主一样的外部成本却没得到补偿。为了创造一个绝对完美的世界,我们最后甚至可以开始对特别沉闷无聊的人罚款,因为他们的存在令某些人感到厌烦,后者理应得到补偿。

我们不可能做到这些事情。外溢的情形太多了,决定合理的补偿金额也太困难了。在许多情况下我们甚至很难搞清究竟哪一方应该补偿哪一方。比如说,假设你因为别人说话沉闷无聊而不认真听,你是否该为冒犯他人的敏感心灵而补偿对方?谁说粗鲁不礼貌的人就一定比沉闷无聊的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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