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的思维方式:第13版
10.12 效率与公平
经济学的思维方式:第13版
(美)保罗·海恩,(美)彼得·勃特克,(美)大卫·普雷契特科著;鲁冬旭译
10.12 效率与公平
本章字数: 2279

还有一些人反对污染税是因为他们认为征税把降低污染的负担完全推给穷人,却允许富人继续破坏环境,所以这类税收从本质上看就是不公平的。如果我们在设计减排方案时以成本最小化为目标,我们就会根据减排成本来决定哪些人需要降低排放量,然而许多人认为这么做既武断又不公平。要想回答任何关于公平性的质疑,我们首先必须传达一个重要的观点:我们完全有可能一边追求效率一边以另一种方式解决公平问题。换句话说,效率最高的方案不一定会把所有成本推到特定群体身上。为了解释这个论点,我们再次借用阿卡迪亚市的例子。

假设环境保护署由于某种原因想让工厂C承担所有减排成本——也许是因为工厂C财力最雄厚,最能承担这种成本;也许是因为工厂C排放的污染物最多;也许是因为工厂C是阿卡迪亚市所有工厂中成立时间最晚的一家。不管原因是什么,总之环境保护署要求工厂C负责把本市的总排放量降低45000个单位,如果完不成任务,工厂C须对每单位超标污染排放支付2.01美元的罚金。工厂C的经理会自行寻找减排45000个单位的成本最低的方式。假设这位经理知道表10-1中的信息,他就会付钱给工厂A和工厂B,要求那两家工厂实现零排放。工厂C付给工厂A的金额应该稍高于15000美元,付给工厂B的金额应该稍高于60000美元。这样工厂C就把全市的总排污量降到了目标水平,但该厂自己不减排(自己减排的成本是135000美元),而是花75000美元让工厂A和工厂B替自己减排。交换减排量

不管是什么有用的活动,总有一些人比另一些人更善于从事该活动。减排也不例外。因此,如果能让在减排方面最具比较优势的人去减少污染,我们就能提高效率。但比较优势的发现与利用依赖于交换活动。因此通过征税减少污染通常比强制要求某家企业减排更有效率。征税能改变各种行为的相对金钱成本,从而反映新的产权界定。各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比较优势自由交易,从而以效率最高的方式完成新的社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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