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吴郡海盐县北乡亭里有士人陈甲,本下邳人。晋元帝时,寓居华亭,猎于东野大薮。欻xū见大蛇,长六七丈,形如百斛船,玄黄五色,卧冈下。陈即射杀之,不敢说。三年,与乡人共猎,至故见蛇处。语同行曰:“昔在此杀大蛇。”其夜,梦见一人,乌衣,黑帻,来至其家,问曰:“我昔昏醉,汝无状杀我。我昔醉,不识汝面,故三年不相知。今日来就死。”其人即惊觉,明日,腹痛而卒。
●长蛇
译文
吴郡的海盐县北乡亭里有一个叫陈甲的读书人,他本来是下邳县人。东晋元帝的时候,他暂住华亭,在东野的大薮里面打猎。忽然看到一条大蛇,有六七丈那么长,形状就像能装一百斛米的运粮船,表皮是黑黄底子五彩斑斓的花纹,卧在山冈的下面。陈甲就射死了这条大蛇,但是不敢和别人说这事。三年之后,和老乡一起打猎,行至原来看到大蛇的地方。陈甲告诉同行的人说:“过去我在这里射死过一条大蛇。”
这天夜里,陈甲梦到一个人,穿着一身黑衣服,戴着黑色头巾,来到陈甲家里,责问他说:“我过去昏睡大醉,你无缘无故射死了我。我之前醉倒昏迷,认不出你的样子,所以三年都不知道是谁干的。今天来这里就是来索命的。”陈甲立刻从梦中惊醒了,到了第二天,他便因腹痛死去。
小评
打猎这事本来免不了杀戮,但是这条大蛇显然是被杀得不当,它不属于猎物,也没有威胁到遇到它的陈甲。陈甲本来可以躲过大蛇的报复,可是几年之后重游故地还是免不了炫耀。于是陈甲的结局也就不问可知了。古代以十斗为斛,南宋末年改为了五斗一斛,珍珠和粮食均可以用斛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