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卷楼国学经典(升级版):搜神记
东海孝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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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干宝
东海孝妇
本章字数: 3052

原文

汉时,东海孝妇养姑甚谨。姑曰:“妇养我勤苦。我已老,何惜余年,久累年少。”遂自缢死。其女告官云:“妇杀我母。”官收系之,拷掠毒治。孝妇不堪苦楚,自诬服之。时于公为狱吏,曰:“此妇养姑十余年,以孝闻彻,必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不得理,抱其狱词,哭于府而去。自后郡中枯旱,三年不雨。

后太守至,于公曰:“孝妇不当死,前太守枉杀之,咎当在此。”太守即时身祭孝妇冢,因表其墓。天立雨,岁大熟。长老传云:“孝妇名周青。青将死,车载十丈竹竿,以悬五旛fān。立誓于众曰:‘青若有罪,愿杀,血当顺下;青若枉死,血当逆流。’既行刑已,其血青黄,缘旛竹而上标,又缘旛而下云。”

译文

西汉的时候,东海郡有一个孝顺的媳妇赡养自己的婆婆很用心。婆婆想:“媳妇照顾我很辛苦。我已经老了,为什么还舍不得剩下的这点岁月,长久拖累年少的人。”于是就自杀了。婆婆的女儿报官说:“这个媳妇杀死了我的母亲。”官府把这个媳妇抓了起来,狠狠地严刑拷打。这个孝顺媳妇受不了这份痛苦,认下了这个罪行。这时候于公正在东海郡做狱吏,对太守说:“这个妇人养活自己的婆婆十多年,以孝顺出名,必然不会杀掉自己的婆婆。”东海郡太守不认可于公的话。于公力争之下还是没办法为这个妇人申冤,抱着定案的文书在府衙内哭着离开了。从这件案子冤判之后东海郡就开始干枯大旱,三年都没有降水。

●东海孝妇

后来新的太守到任,于公对太守说:“之前这个孝顺媳妇不应死,前面太守冤杀了她,不下雨的原因在这里。”太守立刻亲自去孝妇的坟前祭奠,并顺势命人在墓地竖立刻石来表彰这个妇人的孝行。天立刻就下雨了,这一年收成很好。年纪大的人们这样传说:“这个孝顺的媳妇名字叫周青。周青快被杀的时候,刑车上拉着十丈长的竹竿,这竹竿是用来悬挂旗幡的。周青在众人面前立誓说:‘我周青要是有罪,甘心被杀,死后的血会顺着竹竿流下;我如果是冤枉而死,溅到竹竿上的血会向上逆流。’已经行刑完毕之后,周青的血是青黄色的,沿着挂着旗幡的竹竿向上流,到了最高处,又沿着旗幡往下流淌。”

小评

这则传说故事影响深远,是后来元代的关汉卿创作《窦娥冤》的故事蓝本。血逆流和大旱三年这两点奇特之处都被《窦娥冤》继承了,《窦娥冤》自己加入了六月飞雪,使得故事冤情更加直观。

周青的婆婆本来是一片好心,结果事情的发展完全没有按照她的预想,反而是害死了自己的儿媳。婆婆死亡的目的本来是期望自己寡居的儿媳能再嫁人过上幸福的生活。前任太守在这个案件中扮演的角色并不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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