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汉谈生者,年四十,无妇,常感激读《诗经》。夜半,有女子年可十五六,姿颜服饰,天下无双,来就生,为夫妇。之言曰:“我与人不同,勿以火照我也。三年之后,方可照耳。”与为夫妇,生一儿,已二岁,不能忍,夜伺其寝后,盗照视之。其腰已上生肉,如人,腰已下,但有枯骨。妇觉,遂言曰:“君负我。我垂生矣,何不能忍一岁而竟相照也?”生辞谢。
涕泣不可复止,云:“与君虽大义永离,然顾念我儿,若贫不能自偕活者,暂随我去,方遗君物。”生随之去,入华堂室宇,器物不凡,以一珠袍与之,曰:“可以自给。”裂取生衣裾,留之而去。
后生持袍诣市,睢阳王家买之,得钱千万。王识之曰:“是我女袍,那得在市?此必发冢。”乃取拷之。生具以实对,王犹不信。乃视女冢,冢完如故。发视之,棺盖下果得衣裾。呼其儿视,正类王女。王乃信之。即召谈生,复赐遗之,以为女婿。表其儿为郎中。
●鬼女
译文
汉代有个姓谈的读书人,年纪四十岁,还没有媳妇,经常有感而发地诵读《诗经》。半夜的时候,有一个年纪十四五的姑娘,容貌服饰天底下罕见,来和谈生求欢,于是有了夫妻之实。这姑娘对谈生说:“我与别人不一样,不要拿火来照我。三年之后,才可以见火。”后来,谈生和她结为了夫妇,生下了一个儿子,儿子已经两岁了,谈生忍不住了,夜里等妻子睡着之后,偷偷用灯火照着观察。只见妻子腰部以上部分,长着肉像正常人,腰部以下,只有枯干的骨骼。妇人醒了,于是就对谈生说:“你辜负了我。我不久就能活了啊,为什么不能再忍一年竟然拿火来照我?”谈生道了歉。
妇人哭泣个不停,说:“与你虽然做不成夫妻了,然而想到我的儿子还小,要是因为贫穷无法活下去怎么办,你暂且跟我去,我给你件东西。”谈生就跟着妻子去了一个地方,进入的是一座华丽的大房子,里面的用品都不一般,妻子把一件装饰有宝珠的袍子给了谈生,说:“卖了这袍子就可以养活你们父子。”妻子扯下了谈生的一片衣服,留下之后就让谈生离开了。
后来谈生拿着袍子到街市上卖,睢阳王家里的人买下了这衣服,卖出了一千万的价钱。王爷认识这件衣服说:“这是我女儿的袍子,怎么会出现在街市上?这一定是盗墓得来的。”于是就把谈生抓去拷问。谈生说出了事情的始末,王爷还是不相信。于是去查看女儿的坟墓,坟墓完好和之前一样。打开棺材一看,果然在棺材盖下面找到了谈生的衣角。叫来谈生的儿子来看,长得很像睢王爷的女儿。王爷这才相信了谈生的话。就把谈生叫来,又赐给了他一些财物,把他作为了自己的女婿。上表举荐女儿的孩子做了郎中。
小评
忍耐实在是一种美德,主人公读的《诗经》估计也是十五国风。这女子确实是大家闺秀,脑子够用想得周到,可是没算准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