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2月16日至25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邓小平出席了会议的闭幕式,并作了题为《贯彻调整方针,改善党的工作,保证安定团结》的讲话。
这一次的工作会议,主要是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这个调整,其实在1979年4月的工作会议已经提出过,就是要停、缓一些项目,以整顿过去冒进的经济政策,休养民生。
1979年4月的中央工作会议结束后,为了切实贯彻执行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做了大量工作,反复强调经济调整的必要性。6月,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正式通过了“八字方针”,并把落实这一方针作为打好四个现代化建设的第一战役来对待。
9月18日,陈云针对1980年计划安排中的问题,指出我国经济建设的指导思想,即经济调整是必要的,并不是多此一举,基本建设投资必须是没有赤字的,要在财政平衡的基础上来制订基本建设计划。10月,李先念在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上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再次强调,明后两年的经济工作,调整是关键。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该减则减,不要再犹豫。
然而,由于全党对调整经济的重要性认识不一致,这些工作并未收到预期的效果。基本建设的总规模没有退下来,22个引进大项目该停的没有停,地方和企业又盲目上了一批重复建设项目。行政管理和各项事业费不但没有收缩,反而又增加了,以致1979年、1980两年分别出现了170亿、127亿元的巨额财政赤字。在国民收入的分配上,积累和消费的总需求超过了总供给,从而导致了货币量发行过大,物价上涨过多等现象。
尽管当时整个经济形势是好的,但邓小平认为潜存着很大的危险。党内对调整的重要性认识不一,出现了项目增加、开支过大的问题。更严重的是,对于潜在的危险,许多人并没有真正认识,以致使调整工作进展得很迟缓。在这种经济情况下,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的发言,就旨在进一步讨论当前经济形势,贯彻调整方针,以保证国家安定团结。这一次的会议,需要着重再次强调调整的重要性,落实调整的方案。
邓小平客观公正地分析,由于解放以前的历史状况,也由于第一个五年计划以后长期急于求成,国家经济一直存在着比例严重失调的问题。加上“文化大革命”十年破坏,以及粉碎“四人帮”后的头两年对情况没有摸清,到三中全会前后,更发展成为财政不平衡、信贷不平衡、物资不平衡、外汇收支不平衡的局面。
为了改变这种局面,邓小平认为就必须要对经济作进一步的调整。这是为了站稳脚跟,稳步前进,更有把握地实现四个现代化,更有利于达到四个现代化的目标。至于走什么样的路子,采取什么样的步骤来实现现代化,这要继续摆脱一切老的和新的框框的束缚,真正摸准、摸清国情和经济活动中各种因素的相互关系,正确决定长远规划。
邓小平说:“如果再不认真调整,我们就不可能顺利地进行现代化建设。只有某些方面退够,才能取得全局的稳定和主动,才能使整个经济转上健全发展的轨道。”邓小平强调这次调整是进一步贯彻三中全会的方针政策,是一次健康、清醒的调整。
为了保证这次调整的顺利进行,邓小平指出,必须坚定不移地继续执行三中全会以来的一切行之有效的方针、政策、措施。但要下决心改掉在工作中存在的不符合三中全会精神的毛病,下决心改掉不切实际的设想,去掉主观主义的高指标。
邓小平指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要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改进党的作风;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方针必须坚持,但方法要细密,步骤要稳妥;要继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在党内生活和国家政治生活中,要真正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在全体人民中,必须加强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继续克服权力过分集中的弊端;把选拔和培养中青年干部,作为第一位的、庄严的职责。
其中,邓小平着重强调选拔和培养中青年干部的问题。他点明,别的工作做不好,固然要做自我批评,但这项工作做不好,就要犯历史性的大错误。要在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前提下,使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并且要逐步制定完善的干部制度来加以保证。
在具体的实施中,邓小平认为,党的领导还需要改善,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而这首要的就是对毛泽东的评价问题。邓小平认为,毛泽东的功劳是第一位的,错误是第二位的,这个决不能加以怀疑和否定。就像对建国以来党的工作的评价,也一定要充分肯定三十一年来的巨大成绩;缺点、错误要进行严肃的批评,但决不能说得一团漆黑。
针对党内出现的不正之风,特别是极少数领导干部搞特殊化的问题,邓小平指出,中央已经下定决心,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全党的组织性、纪律性。各级组织、每个党员都要按照党章的规定,一切行动服从上级组织的决定,尤其是必须同党中央保持政治上的一致。
邓小平认为,建设社会主义国家,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因此他教育全党同志要发扬大公无私、服从大局、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精神,坚持共产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道德。
对于封建主义在党内外思想政治方面的种种残余的影响,邓小平要求要继续批判和反对,并继续制定和完善各种符合社会主义原则的制度和法律来清除这些影响。同时,还要批判和反对崇拜资本主义、主张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倾向,批判和反对资产阶级损人利己、唯利是图、“一切向钱看”的腐朽思想,批判和反对无政府主义、极端个人主义。
邓小平还要求要大力加强党的组织、党员同群众的联系,要把国家的形势和困难、党的工作和政策经常真实地告诉群众。一定要努力帮助群众解决一切能够解决的困难。暂时无法解决的困难,要耐心恳切地向群众解释清楚。
此外,邓小平还指出,要加强各级学校的政治教育、形势教育、思想教育,包括人生观教育、道德教育。要大力加强工会工作和妇联工作,大力加强共青团工作、少先队工作和学生会工作。
邓小平认为,要影响和吸引群众,振奋精神,团结一致,专心致志,稳步前进,实现我们的宏伟目标,就首先要自己坚定信心,然后才能教育和团结群众提高信心。
邓小平说:“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是继续巩固还是遭到破坏,是这次调整成败的关键。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如果遭到破坏,调整工作就根本无法进行。”因此,必须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坚决打击和分化瓦解上述各种破坏安定团结的势力,坚决打击和分化瓦解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残余势力,坚决打击和防范制止各种刑事犯罪活动。
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需要向广大人民群众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动员和组织他们自觉地、积极地行动起来,同各种破坏安定团结的势力进行有效的斗争。邓小平说:“进行这种斗争,不能采取过去搞政治运动的办法,而要遵循社会主义法制的原则。”
为了保证安定团结,邓小平建议国家机关通过适当的法律法令,规定罢工罢课事前要经过调处;游行示威事前要经过允许,指定时间地点;禁止不同单位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串连;禁止非法组织的活动和非法刊物的印行。要大力加强政法、公安部门的建设和工作,提高这些部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从基本建设队伍和转业军人中挑选一批好的职工、干部和战士,经过训练,扩大和加强政法公安干警队伍。有些地方闹事严重的,如果确有必要,经过慎重考虑和周密安排,可以按照一定的批准程序宣布戒严,调动经过训练的部队,恢复和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对全军指战员都要进行必要的法制教育。
邓小平指出,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做出统一部署,采取得力措施,实行各条战线的总动员,坚决而又稳妥地把保证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工作做好。对各种敌对势力、反革命分子、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刑事犯罪分子实行专政,决不对他们心慈手软。
“我们在坚定不移地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工作继续做下去的同时,要求全党同志、全国人民高度警惕和坚决打击各种反党反社会主义活动和刑事犯罪活动。”邓小平在讲话中阐明,要顺利、成功地贯彻执行三中全会以来的一贯方针,经济上就一定要实行进一步的调整,政治上实现进一步的安定。
在邓小平看来,只要全国上下团结一致地、有秩序有步骤地前进,就能够更有信心经过二十年的时间,使我国现代化经济建设的发展达到小康水平,然后继续前进,逐步达到更高程度的现代化。
这次中央工作会议,总结了三十多年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对经济工作上的“左”倾错误作了比较彻底的清理;对在我国这样生产力发展比较落后的国家,进行现代化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提出了要实行经济发展道路的转轨,并初步指出了新路子的基本特征,从而进一步实现了经济指导思想的根本转折,使“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得到切实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