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出觉得这个场景怪玄幻的:她手里捻着几张纸钞,身边坐着正在研究台灯的戚思柔,窗子能看见滨江道的繁华夜景,门外则隐约有鬼哭声。
“是一只猫。”四郎将房门打开一条缝。
明月出的天津是一座有故事的城市,这样的城市里有什么东西是古老带着余韵的,没什么稀奇,但屠博衍的天津未必如此。
那只白猫眼神哀哀地看着四郎,这猫的眼神不像是老物件的那种灵气,更像是人气——但怎么可能是人气呢?如果是人气,难道一只猫被人的附体了?
四郎喜爱小动物,安慰了那猫两句,最终敌不过猫湿漉漉的眼神,将白猫放了进来。那只白猫在屋子里转来转去,一会儿挠一把大郎,一会儿用尾巴卷一卷戚思柔,最终凭借面相锁定了看起来最好说话的明月出,看着白猫闹来闹去,李仙踪心念一动:“不如跟它去看看吧。”
既然他们这些人的头目这么说了,明月出叹了一口气,打开门对那只猫说:“我不知道你怎么了,也不知道你想做什么,你要是非要找我,至少等我穿了衣服吧。”
“我们也顺便把晚饭吃了。”六郎很高兴。
“试试那张卡有没有钱。”大郎叮嘱道。
那只猫似乎,不,一定是听懂了几个人的话,走进了房间,尾巴一卷,蹲在门后乖乖等着。一行人穿戴整齐,明月出把那只猫塞进怀里,大步流星走出了酒店。
北方的冬季日照短,这会儿才六点,天却已经完全黑了下来。一行人一出酒店门,正要往滨江道走去,却听见那只猫咪呜一声,似乎是在阻拦她。
“这可有意思了。”李仙踪摸了摸那只猫的脑袋,“我从前见过被移情的小动物,被一支老毛笔给移情了,以为自己是一支笔,直挺挺躺在我师父的雪浪纸上不肯下来。”
“那这只猫拦着我们往大路上走,难道移情的是导航仪嘛?”明月出调侃,屠博衍被她的想法逗笑了,借着明月出一只手可劲儿揉着那只猫,对明月出道:“无妨,就看看它要做什么好了,我还不信在五臧地界,一只猫妖能把我怎么着?”
屠博衍是高高在上的五臧白国六皇子,再不受宠,从小也是锦衣玉食,精培精养,见识不啻于云端那些神祇,他不怕一只货真价实的猫能闹出什么幺蛾子来,他只是好奇,这一只货真价实的被移情的一岁还不到的母猫,能干什么,要干什么。
猫咪呜咪呜指着路,一行人一路与繁华热闹背对而行,越走越寂静,一抬头,已经来到了他们最初抵达这里逛游过的那个小公园。
“我没记错的话,这里叫复星公园。”明月出提供了一条没用的信息,“以前听人说,挺邪门的一个地方。白天这小公园里有不少遛弯晒娃的,而这样的冬夜,小公园里连个鬼影子都没有。
“也不见得。”李仙踪目光悠远,唇角含笑,“我小时候,我师父就总是喜欢用混沌之海的鬼故事来唬我。他老人家说过的最吓人的故事就是从前有个人,一心向道,但心思不静,误闯混沌之海,遇见了另一个自己,在那个自己的迷障之中徘徊,最终差点死在那个自己的心魔手里。以至于我从小就觉得混沌之海是一片可以伤人的幻境,混沌迷障藏匿其中,待人堪破。”
“混沌迷障,跟这只猫有什么关系?”五郎没反应过来。
“你傻啊!”戚思柔敲他脑袋,“既然是可以伤人的幻境,就如同法阵,那必定拥有阵眼。找到阵眼就不怕无法离开了啊!”
“可不是说人家困在这里几十年——”五郎愣愣地回答。
这下别说戚思柔,连大郎都瞪他,二郎直接上了脚:“你这个乌鸦嘴啊!”
五郎抱头鼠窜,而那只猫跳下明月出的怀抱,一路跑向墙根,在一片荒草落叶里扒拉着,从一块儿石头底下的阴影里扒拉出一条金项链来。
明月出捡起那条金项链仔细观察:这是一条货真价实的金项链,尽管做工粗俗,款式也有点老气,但明眼人一眼就看出来,这项链金料足够,且有些年头了。项链上挂着一个镂空雕花金锁片,金锁片正面嵌着一块儿小宝石。
“二十八年而已,感觉不是古物,不应该有移情出现吧?”明月出问屠博衍。
屠博衍看着那只猫,猫的眼神很笃定,让他们捡起来这条金链子收好。
“这是闹哪样啊!”明月出无奈,她也没有掉过什么斧子,哪来的猫的报恩,捞出来金斧子银斧子的?
正想着,明月出低头看向那只猫,可是就这么片眨眼的功夫,那只猫已经溜达到了一旁,抓着垃圾桶似乎要翻找垃圾吃。白猫大概是感觉到了明月出的视线,警惕地回过头,朝着众人呲牙,屁股一扭就跑没影儿了。
只一眼,明月出就觉得,刚才笼罩在这只猫身上的某种灵性已经消失不见了。
“那种情绪不见了?就为了这条金项链吗?”明月出把金项链递给李仙踪,说来更加奇怪,在金项链脱手的一瞬间,明月出感觉到了某种温暖又哀伤的情绪。
“啊呸!”明月出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啥温暖哀伤啊!
“不是你的错觉。”屠博衍却开口承认,“这项链的确有古怪。”
明月出满腹狐疑地拿着那条项链走到公园门口,思考着普通人类遇见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是拿到派出所去,还是拿到典当行去呢?
“你先拿着,我觉得这项链有故事。”屠博衍叮嘱。
“……小姑娘,这么晚不要在外面走,这里不是很太平。”一个清沉的女音说,语速不急不缓,透着一股令人信服的稳重。
明月出抬头看,那是个修长的女郎,穿着一件暗红色的羽绒服,戴着一顶有点太保暖的毛线帽子,围巾和口罩把整张脸捂得严严实实的,唯有眼睛在夜色里一闪流韵,星光寒寒。
“我住那个酒店,马上就回去了。谢谢你。”明月出指着酒店说。
那人没再多说什么,只是点一点头,拎着购物袋走远了。
“是路人,还是有故事的人?”二郎挑眉。
“不管是什么人,反正若是有正事的人,一定会再遇见的。”李仙踪打了一个谜语,顺着戚思柔的目光望了望,莞尔一笑,“时候不早了,咱们也找点吃的去。”
“被你这么一说,我觉得肚子有点饿。”明月出领着众人朝着那灯火璀璨的大路上走了过去,六点多正是晚餐时间,想在天津卫南京路找个地方吃饭,那还不容易吗?
“这是哪里?”六郎问,“看起来和那边可不太一样。”
那边是灯火通明,繁华如梦的商业街,人流穿梭往来,热闹非凡,而这里却是拐了两道弯的小胡同,老旧的民居之间夹着一溜儿平房,房门口摆着包子摊,烤串炉子之类的东西。
“这是以前我爸总带我来的好地方。”明月出一笑,“大隐隐于市,美味藏于市井,来来来,跟我进来。”
戚思柔扶着摇摇欲坠的门框,嘶了一声:“这里竟然还有你去过的小野食铺子。”
李仙踪与大郎对视一眼,也跟着走了进去。
小铺子的确不大,却飘着劲儿大的香气。那香气饱含香辛料的风味,又钻了满嘴脂肉香馨,让人闻一口就想要点它几碗白米饭。
一对儿两口子进进出出,盛饭端菜,招呼客人,忙来忙去。
一行八人一进铺子就把人家的桌椅板凳都占了,明月出熟门熟路地招呼:“三份,哦不,八份大排!”
“八份?!”大郎抬手要拦,但李仙踪摇摇头,用嘴型示意他“静观其变”。
两分钟后大叔端来八份大排,一份是一个盘子,里面装着巴掌大的一块儿排骨肉,炖得酥香软烂,陪着酱色的汤汁儿和一碗白米饭。
李仙踪再看明月出,这家伙已经熟门熟路地区盛酱萝卜辣白菜等小菜去了。
大叔搓搓手,大方表示:“小菜管够!”
李仙踪笑着谢过,夹了一筷子排骨肉,肉酥烂却不松散,满满浸着汤汁佐料味道,搭配白米饭,又香又热乎,果然是好滋味。
明月出一口肉一口饭下肚,满足地喟叹:“啊,就是这个味道。以前我爸来这边的大学讲课,总把我带过来,每次都会吃这个。”
“那是你多大的事情?”李仙踪貌似随意地问。
戚思柔灵警地抬起头,皱眉看着李仙踪,李仙踪淡定地摸了摸她的手,示意她不要多言。
明月出光顾着品味久违的市井美味,完全没注意李仙踪这边的八卦,顺口回答:“我记事儿的时候就开始,一直到……总之我爸的课每个月都有,我也时常跟着过来,所以对这边特别有印象。而且每次过来都会度周末,不是逛街逛公园就是吃饭,导致我一想到天津这个地方都开始流口水。”
“这么说你对这里也很熟悉。”李仙踪道。
“不能说跟本地人一样,但是这一片儿有什么好吃的,我都记得。”明月出诚实回答,忠于吃货设定。
“一会儿咱们也逛逛,有什么好吃的就买点。”李仙踪提议。
戚思柔接收到了李仙踪的眼神,连忙添加细节:“着重尝尝味道,看看品种。这叫什么来着,市场调研。”
明月出一笑:“好啊,我把我记得的好吃的,都给你们找出来。绝不藏私。”
那开心的模样看得戚思柔心头一软,忍不住又伸手掐了掐她的脸:“你啊,难得的机会,别想太多,好好吃,好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