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文
子问公叔文子于公明贾曰①:“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②?”公明贾对曰:“以告者过也③。夫子时然后言,人不厌其言;乐然后笑,人不厌其笑;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子曰:“其然?岂其然乎?”
注 释
①公叔文子:卫国大夫公孙拔。公明贾:卫国人。②不取:这里指不取钱财。③过:过错。
译 文
孔子向公明贾问到公叔文子,说:“先生他不说、不笑、不取钱财,是真的吗?”公明贾回答道:“这是告诉你话的那个人的过错。先生他到该说时才说,因此别人不厌恶他说话;快乐时才笑,因此别人不厌恶他笑;合于礼的财利他才取,因此别人不厌恶他取。”孔子说:“原来是这样,难道真是这样吗?”
读解心得
这一章主要评论公叔文子,借以表述一切言行都要合乎仁义标准的道理。《论语正义》曰:“《说苑·辨物》篇:颜渊问于仲尼曰:成人之行何若?子曰:成人之行,达乎情性之理,通乎物类之辨,知幽明之故,睹游气之源。若此,而可谓成人。既知天道,行躬以仁义,饬身以礼乐。夫仁义礼乐,成人之行也。穷神知化,德之盛也。是成人为成德之人,最所难能。此告子路,但举鲁四人,是降等论之,故言亦可也。”公叔文子是卫国名士,贤达儒雅,不轻言,不轻笑,更不轻取钱财,“临财毋苟得,临难毋苟免”(《曲礼》)。只有合乎义才能为之,可见高尚的品格,当然这也是孔子所赞赏的品格和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