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文
子见南子,子路不说①。夫子矢之曰②:“予所否者③,天厌之!天厌之!”
注 释
①说:同“悦”。②矢:同“誓”,发誓。③否:不对。
译 文
孔子去见南子,子路不高兴。孔子发誓说:“如果我做什么不正当的事,让上天谴责我吧!让上天谴责我吧!”
读解心得
南子,原是宋国公主,后嫁卫灵公为夫人。生性淫乱,与宋国公子朝私通。卫灵公不加阻止,反而纵容南子,召公子朝与其在洮地相会。卫灵公的太子蒯聩曾欲谋杀南子,但未成功,于是逃亡宋国,卫灵公将蒯聩党羽全部赶走。卫灵公去世后,南子遵照卫灵公意愿,想立公子郢继位,公子郢推辞,于是改立蒯聩之子辄继位,是为卫出公。前 481 年,蒯聩夺取卫国国君之位,是为卫庄公,并杀死南子。
孔子周游列国时,曾访问过卫国,南子与孔子隔帐见面。这一章讲的就是孔子要见南子,弟子们认为南子属于美色之妖,不可见,子路是个直爽的人,很不高兴。孔子对此发了一番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