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文
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①,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注 释
①执鞭之士:古代为天子、诸侯和官员出入时手执皮鞭开路的人,意思指地位低下的职事。
译 文
孔子说:“如果富贵合乎于道就可以去追求,虽然是给人执鞭的下等差事,我也愿意去做。如果富贵不合于道就不必去追求,那就还是按我的爱好去干事。”
读解心得
孔子说富贵可以追求,前提是要符合道,不符合道就不要追求。若符合道,像执鞭这样的卑贱职位也要去做。孔子不反对做官,不反对发财,但必须符合于道。《说苑·立节篇》:“故穷阨而不悯,劳辱而不苟,然后能有致也。劳辱即谓执鞭言。虽劳辱之事,亦不可苟,当视可求,然后为之也。”那么,如果求而不得怎么办呢?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呗。孔子就是这个意思,心安不躁,坦然接受现实。如果世人都能做到这些,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哀声怨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