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文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①;见义不为,无勇也。”
注 释
①鬼:人神曰鬼。谄:谄媚。这里指不是其祖先却要祭祀,这是谄媚求福。
译 文
孔子说:“不是你应该祭的鬼神,你却去祭它,这就是谄媚。见到应该挺身而出的事情,却袖手旁观,就是怯懦。”
读解心得
这里说的“非其鬼而祭”“见义不为”都是不恰当的做法,都是做了不该做的事。《左传·僖公三十一年》:“鬼神非其族类,不歆其祀。”古代祭祀,讲究严格的规则和要求,不能随便乱祭。按照古代祭祀过程人神相通之理来说,随便乱祭自己的祖先,祖先是收不到的,也无法达到祈福的目的。随便乱祭也被视为僭越之为,孔子非常排斥这种非礼之为,于《论语》中多处可见。另一种孔子不喜欢的行为就是见义不为。义,做自己应该做的事,不该做的不做。该做的却没有做,这就是不勇敢的表现。不该做的又莽撞地做了,同样也不叫勇敢。从这里我们看出,孔子在为人处世中讲究一个度——该做的做,不该做的不做,恰当得体地行事,这是儒家为人处世的原则。而从实际情况来看,人最难断定和衡量的就是这个度,也正因为这样,才屡次在这个度上犯错误。度之愈恰当愈能体现一个人的精深和圆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