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兰姆(1775-1834),英国作家。主要作品有《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与姐姐合作),《伊利亚随笔》初集、续集。本书所选两篇散文即出自该书续集。
退休者
自由之神,虽然姗姗来迟,终于对我垂念。
——维吉尔维吉尔(公元前70-19)罗马人大诗人。
在繁华的伦敦市,我是一个小小的职员。
——奥·基福奥·基福(1747-1833)英国演员和剧作家。
看官,如果你命里注定,将一生中的黄金岁月,即光辉的青春全部消磨在一个沉闷的写字间斗方之内;而且,这种牢房似的生涯从你壮盛之时一直要拖到白发苍苍的迟暮之年,既无开释,也无缓免之望;如此度日,忘却了世上还有所谓节日假日,即使偶尔想起,也不过把它们当作童年时代特有的幸福而神往一番。这样,也只有这样,你才能体会到我现在获得解脱的心情。
自从我在闵兴巷闵兴巷,伦敦经营殖民地出产的茶、糖、橡皮等货物的交易中心。坐到写字台前办公,到如今已经有三十六个年头了。刚开始,我才十四岁,正是贪玩的时节,在学校里每隔不久就能有很多假期;可是,一下子每天要到账房里上班八九,甚至十个小时,这个变化实在太悲惨了。然而,时间有时能让人无论对于什么事情都习以为常。因此我也慢慢安下心来,正象野兽经过顽强挣扎终于安于囚笼生活一样。
不错,星期天可以归我支配。可是星期天作为一种叫人虔心做礼拜而定下的制度虽则十分可敬,然而,正因为如此,要把星期天当作消遣解闷的日子却很不合适。尤其是一个城市的星期天,在我觉得总带着那么一种阴郁的气氛,空气中总有那么一种压力。这时候,伦敦街头上平日所有的那些欢乐的叫声、东曲声、唱小调的歌手以及那些营营嗡嗡、嘁嘁嚓嚓、热热闹闹的市声,都一下子无影无踪了。而那些没完没了的钟声却使我烦闷,那些关门闭户的商店也叫我讨厌。在平常日子里,人们哪怕信步踱过不算热闹的市区,一眼也能看到不少赏心悦目的东西,象书报呀,图画呀,那些光彩夺目、叫人看也看不尽的小摆设、小玩意儿呀,以及商人们为了招揽生意而精心陈列的时新杂货呀,等等;这些,一到星期天就统统不见了。这时候,平常可以自自在在闲逛的旧书摊也没有了。闲人走在街上,再也看不到那些心事重重的面孔,可以供他边走路边欣赏,因为看着别人那种公务在身的样子,想想自己还能忙里偷闲,也是一种乐事。然而,在星期天的大街上,除了能够看到那些解放了的徒工和小商人的一副副不高兴(顶多半忧半喜)的面孔,此外什么也看不到;要不然,不定在什么地方碰上个把请假外出的使女——她每周六天做苦工,由于积习使然,简直丧失了享受自由的能力,不知道怎样才能高高兴兴把这一个没着没落的闲日子打发掉。这一天,就是那些郊游的人也不见得能过得多么舒服。
除了星期天,我在复活节和圣诞节各有一天假日;到了夏季,还给我整整一周时间,我可以去到赫特福郡赫特福郡,在伦敦以北。作者的外祖母在此郡的布来克斯威尔为人当管家,作者小时曾在该地居住。故乡的原野上兜兜风。这是一桩莫大的恩典,一年一回。我正是靠着这一点指望,熬过了一年年漫长的岁月,忍住了囚禁般的日子。然而,当那一周果真来到眼前的时候,平日在远方闪现的美妙幻影难道真的来到我身边了吗?倒不如说,为了匆匆忙忙地寻求消遣,想方设法充分享受这些假日,我反而把自己弄得精疲力尽、心烦意乱了呢。哪里才有安静,哪里才有应有的休息呢?我还没有尝到它是什么滋味,它就不见了。于是,我又坐到写字台前,一周一周计算着,捱过五十一周枯燥乏味的日子,直到那一周假日再度来临。尽管如此,只要它能再来,这种前景总算在我那暗淡的幽禁生活中投下了一线光明,而如果连这一线光明也没有,我刚才说过,我那奴役似的生涯可就简直无法忍受了。
尽管我格遵规章,向不缺勤,我却常有办事力不从心之感(或者说是某种幻觉)。近年来,这种感觉与日俱增,终于形之于外,在我脸上流露出来。我的体力和精神都不济了。我时刻担心要发生一场危机,它一旦到来,我是断难招架的。我白天上一天班,到晚上睡着了还在上班,梦见的都是写错了事由、算错了账目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我惊醒过来,心中兀自害怕。我已年过半百,眼见得并无任何解脱之望。我这个人似乎与写字台结成一体了,连我的灵魂也变成了木头。
有时候,我们公司里的同事见我满脸苦相,不免拿我开开玩笑。然而我怎么也未想到,这事竟引起了雇主们的注意。上月五号(这个日子我将永志不忘),公司的副经理拉先生突然把我叫到一边,开门见山,以我脸色难看之事垂询,还单刀直入,追问原因。在质问之下,我只得老实承认自己健康不佳,并表示担心有朝一日恐怕不得不向他告个长假。他当然说了几句话对我慰勉一番——事情也就到此为止。此后一周之内,我心里不住熬煎,觉得自己吐露了真相有欠慎重,这么干无异于授人以柄,对己不利,真是愚蠢之至。整整一周就这么过去了——我相信这实在是我一生当中最苦恼的一周。到了4月12日傍晚(约当八点左右),我离开写字台正要回家,却接到通知,叫我去到平日避之惟恐不及的后院办公室听候全体经理召见。我心里嘀咕:好,时辰到了;这真是咎由自取,他们一定是通知我,公司不需要我来办事了。到了那里,拉先生见我那副担惊受怕之状,笑了一笑,我看在眼里,这才稍释重负。下面的事,更叫我吃惊:最年长的经理鲍先生开口向我发一番宏论,说是我长期服务,克尽厥职,年深日久,成绩昭著(我心里想:怪哉!他怎么知道的?我自己从来不敢那么想)。接着,他又说人到一定年龄,退休实为方便之计(听到此处,我心里猛然一跳),然后问我家底如何——在这方面我倒略有积蓄的。最后,他提出了方案,而另外三位经理也庄严表示首肯,说是我已尽心竭力为公司做了事,现在可以拿到相当平时薪水三分之二的养老金退休。这真是再好没有的办法!我现在记不清当时自己在且惊且感之中到底回答些什么,总而言之,我接受了这个方案。于是,他们告诉我,从那一时刻起,我就算脱离了公司的职务。我结结巴巴说了句什么,鞠了一躬,正当八点十分我就回家——这一回,是永远地回家了。这桩天高地厚的恩典,是世界上那个最最慷慨大方的公司,亦即鲍德罗、麦里威泽、波桑葵和拉西公司作者实际上是在伦敦东印度公司当职员。这四个是作者杜撰的人名。所赐给我的,感激之情不容我听任他们的大名湮没无闻:
“愿诸位百代流芳!”
开头一两天,我感到晕头转向,不知如何是好。我明白自己交上了好运,但是由于心慌意乱,还无法品尝它的滋味。我东走西逛,以为这就叫幸福,然而心里清楚这还不是。我此时的处境,恰如一个犯人,在老巴士底狱关了四十年,突然放了出来。我不知道该拿自己怎么办。这光景仿佛是从有限的时间进入了永恒,因为把一个人的时间完全交给他自己来支配,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永恒。我觉得现在自己手里的时间多得简直无法处置。我象一个缺乏时间的穷汉,突然暴发,拥有一大笔收入,变得家财不赀——我需要一位好管家、好监督人,替我管住这些时间财富。说到此处,我要提醒一下那些黾勉从公、孜孜到老的人们,在未曾拈算一下个人财力之前,切不可轻易抛掉平日赖以安身立命的差事,因为那样做包含一定的危险。我对此是有点体会的,不过在财源雄厚方面我颇为自信。一当开头几天那一阵眼花缭乱的狂喜过去之后,我进入了一种自自在在、安安静静享福的境界。现在既然天天放假,我就不慌不忙,且把有时当无日,如果我实在闲得无聊,我就出去走一走;但是,现在我不象过去的短暂假日那样,为了拚命度假,整天走来走去,一天走上三十英里。那时一遇上烦闷的日子,我就读书。不过,现在我不象过去那样了,从前由于时间不属于自己,只好在冬夜烛光下发狠苦读,把脑筋和眼睛都累坏了。现在我散步,读书,或者涂写几句(象现在这样),都随自己兴之所至。我用不着去寻求快乐,而让它自己找上门来。我现在象某一位先生,他
生在沙漠中的绿洲,
让岁月悠然来临。
“岁月!”你也许会叫起来,“那个退休的老傻瓜还能有什么盼头?他自己也说过:他已经年过半百了!”
从名义上说,我的确度过了五十个年头。可是,如果你从这五十年当中刨掉那些并非为了我自己,而是为了别人而耗去的岁月,你就可以看出我现在还是个年轻小伙子哩。因为只有一个人自己能够完全支配的时间,才能理直气壮地称为他自己的时间;而其余的时间,尽管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让他度过了,却只能叫做别人的时间,并不属于他自己。所以,我那可怜的余年,长也罢短也罢,对我来说至少应该乘上三倍。我今后的十年(如果我能活那么久的话)等于我过去的三十年,这是按照规规矩矩的比例来计算的。
当我初享自由之乐,便有一些离奇的幻觉萦绕心间至今流连不已;其一就是对于自己曾经在账房里办公总有一种恍如隔世之感,而难以想象那仅是昨日之事。那些我曾经年复一年、日日月月密切往还的经理、职员们,一旦分手,就好像成了隔世之人。霍华德勋爵伯伯特·霍华德(1626-1698)英国王政复辟时代的戏剧家。在他一个悲剧中有一段台词写到朋友之死,可以引来说明这种幻觉:
斯人方才离去,
来不及为他把泪滴;
生死悬隔,
好似千年已消逝,
永恒中时间无从算计。
为了消除这种不尴不尬的感觉,我不得不偶尔回到公司一次两次,以便再会一会我那些还在繁忙事务中讨生活的旧日文案之交、笔墨伙伴。然而,不管他们对我如何殷勤接待,我们往日相处中的那种亲密交情是无论如何再也恢复不起来了。我们还象从前那样开两句玩笑,但我觉得这些玩笑开得了无意趣。我过去使用过的写字台,我挂帽子的木橛,现在都被另一个人占用了。虽然明知这也是必然之事,我却不能释然于怀。我那些忠实的老伙伴们,你们昔日曾与我同甘共苦三十六载,用你们的笑话、用你们的滑稽谜语来慰藉我那坎坷不平的职业生涯,我离开你们的时候,如若不是带着某种悔恨心情的话,但愿魔鬼把我抓走!唉,到底我过去的生活真是那样坎坷不平,还是因为我自己不过是一个胆小鬼呢?哼,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而且,我也知道,我这些感触不过是人到这种地步都会有的错觉罢了。尽管如此,我内心仍然痛苦不安。我现在把自己和他们之间的联系纽带狠心地一刀两断了。至少说,这总有点不太礼貌吧。要让我完全安于这种与人隔绝的状态,那是需要相当一段时间的。再见了,老伙计们,若蒙不弃,不要好久,我还会一次又一次来看你们。再见了,那表情冷淡、受挖苦人而又重交憎爱分情的老契!那脾气温和、动作迟绶而又有绅士风度的老多!那热心快肠、爱做好事的老普!还有你,冷森森的大楼,派头十足的证券交易所,真不愧是往日达官富商出入的深宅大院;你那迷宫似的曲廊,你那不见太阳的暗幽幽的写字间——在那里,一年当中倒有半年是用蜡烛代替着阳光;再见了,你这冷酷无情、损害了我的健康的衣食父母!在你那里,而不是在一个什么流动书商的冷冷清清的书库中,保存着我生平的“著作”!正象我退休一样,让那些比阿昆那斯阿昆那斯(约1225-1274)意大利圣多明各教派的僧侣和神学家。的身后遗稿还卷帙洁繁,而价值也比其毫无逊色的对开本大账簿,堆在你那结结实实的架子上,好好休息吧!我的毕生衣钵是留在你那大楼里面了。
从初接通知到如今,半个月业已过去。在这期间,我觉得自己是在走向某种安静的生活,但还没有到达目标。我虽然夸口说自己享受到了宁静,实际上不过差强人意而已。这时,刚退休时的忐忑不安尚未消尽,心里有一种飘飘然的新奇之感,病弱的眼神还未能适应那灿烂夺目的阳光。说真话,我还眷恋着旧日的生活,好像自己身上不披枷带锁就过不了日子似的。我象一个卡尔特教派卡尔教派,一个戒律极严的天主教派。的修士,一直按照森严的戒律苦熬苦炼,突然一场革命把我从斗室中推了出来,又回到茫茫人间。现在可以不同了。我觉得自己从来都是自己的主人,爱上哪儿就上哪儿,爱做什么就什么,这对我来说是当然的事。白天十一点,我走在邦德大街上,觉得似乎在以往岁月中自己每到这个时辰都在那里闲逛。我信步到索荷萦荷,伦敦一个区名,往日曾是名流居住之地。在书店里泡,仿佛自己是一位积有三十年经验的藏书家,这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有时,整个上午我对着一幅名画出神,难道我不是一向如此吗?鱼街山近况如何?万恰吉街如今尚在否?古旧的闵兴巷,在以往三十六年当中,我每天从你那里走过,磨光了你的路石,到如今,在你那永世长存的燧石路面上,又响起了哪一个精疲力竭的小职员的脚步声?现在我常去常往之地却是派尔麦尔——我的鞋底简直把那条繁华大街磨下去一层。正当交易所办公之时,我偏去参观额尔金雕像大英博物馆的一批希腊雕刻,原为额尔金爵士所购赠,故名。。我毫不夸张地说,我现在处境的变化可以比作进入了另一个世界。时间似乎停止不动了。我忘记了季节的更替,也忘记了哪一天是几号或星期几。然而,在过去我习惯于把每一天加以仔细区别,其标准在于它是否外国邮件到达之日,在于它与下一个星期天距离之远近。以往,在我感觉之中,星期三和周末之夜各有不同的情调。对于每一天,我都有某种特殊的敏感,它影响着我在那一天的食欲、情绪等等。星期天,当我享受那一点可怜的娱乐时,第二天的上班以及接踵而来的五个枯燥的工作日,象幽灵一样沉甸甸压在我的心上。现在,竟是何人行法力,居然把黑人洗成白色?昔日“黑色的星期一”到了星期一,学生要上学,职员要上班,不得自由,故咒之为“黑色的星期一”。如今安在哉?现在,每天都是一样了。就说星期天吧,在往日由于它给我带来的飘忽无常之感和急于及时行乐之念,早就多次证明它不过是一种倒霉的、不成其为假日的假日——现在它更是地位下降,与平常日子无异了。现在我可以放心到礼拜堂去,哪怕从星期天抽出一大段时间,我也毫不可惜。我不管干什么都有了时间。我可以去看望生病的朋友。我可以把一个公务繁忙、心急火燎的人迎头拦住,为了气气他,故意向他发出邀请。乘此大好五月晨光,何不与鄙人到温莎一游,以作竟日之乐乎?卢克莱修卢克莱修(约公元99-55)罗马诗人和哲学家。式的快乐,就在于摆脱尘嚣、冷眼观察那些可怜的苦工们在茫茫人海中挣扎,烦恼不安,忧心忡忡;他们象磨坊里的马,沿着一条永世不变的磨道转圈子,然而,劳苦如此,所为何来?人生在世,总不嫌自己时间太多,多不嫌自己要做的事太少。假如我有一个小儿子,我就要给他起个名字,叫做“无事干”。——我什么也不让他干。因为我实实在在认为,人一旦事务缠身,便失其性灵。在沉思默想中度日,这才是我衰心向往之事。但愿上天开恩,来一场地震,把那些该死的纺纱厂一口吞没,把我那张破木头写字台也捎带打入地下,叫它——
与魔鬼一同沉沦。
我的身分已经不是某公司的职员某某。我成了退休的大闲人。如今,我的出入之地乃是那些林木错落有致的公园。别人开始注意到我那无牵无挂的脸色,悠闲自在的举止,以及步履倘佯、漫无目的、游游荡荡的样儿。我信步而行,不管何所而来,亦不问何所而去。人们告诉我说:某种雍容华贵的神态,原来和我种种其他方面的禀赋一同被埋没不彰,如今却脱颖而出,在我身上流露出来了。我渐渐有了明显的绅士派头。拿起一张报纸,我只看歌剧消息。“人生劳役,斯已尽矣。”我活在世上应做之事已经做完,昨日之我,是为他人做嫁;从今往后,我的余年将属于我自己了。
(1825年)读书漫谈
把心思用在读书上,不过是想从别人绞尽脑汁、苦思冥想的结果中找点乐趣。其实,我想,一个有本领、有教养的人,灵机一动,自有奇思妙想联翩而来,这也就尽够他自己受用的了。
——《旧病复发》《旧病复发》,又名《美德遇险记》,英国王政复辟时期的戏剧家约翰·凡布卢(1664-1726)所写的喜剧。福平顿爵士是剧中一个人物。中福平顿爵士的台词
我认识的一位生性伶俐的朋友,听了爵爷这段出色的俏皮话,在惊佩之余,完全放弃了读书;从此他遇事独出心裁,比往日大有长进。我呢,冒着在这方面丢面子的危险,却只好老实承认:我把相当大一部分时间用来读书了。我的生活,可以说是在与别人思想的神交中度过的。我情愿让自己淹没在别人的思想之中,除了走路,我便读书,我不会坐在那里空想——自有书本替我去想。
在读书方面,我百无禁忌。高雅如夏夫茨伯利,低俗如《魏尔德传》夏夫茨伯利伯爵(1617-1713)英国伦理学家,著有《关于道德的探索》。《大伟人江奈生·魏尔德传》,费尔丁的小说,写一个强盗头子的一生并尖锐讽剌了当时的英国社会。,我都一视同仁。凡是我可以称之为“书”的,我都读。但有些东西,虽具有书的外表,我去不把它们当作书看。
在bibla a-biblia(非书之书)这一类别里,我列入了《宫廷事例年表》、《礼拜规则》、袖珍笔记本、订成书本模样而背面印字的棋盘、科学论文、日历、《法令大全》、休谟、吉本、洛伯森、毕谛、索姆·钱宁斯大卫·休谟(1711-1776)英国哲学家和历史家,苏格兰人;爱德华·吉本(1737-1794)英国著名历史家,著有《罗马帝国衰亡史》;弗雷德里克·威廉·洛伯森(1816-1853)英国牧师,著有布道文五册;詹姆士·毕谛(1735-1803)英国伦理学教授;索姆·钱宁斯(1704-1787)英国神学家,著有(论罪恶的本性与起源)及《基督教的证据》。等人的著作,以及属于所谓“绅士必备藏书”的那些大部头;还有弗来维·约瑟夫斯(那位有学问的犹太人)的历史者作和巴莱的《道德哲学》弗莱维·约瑟夫斯(37-约98)犹太学者,著有《犹太战争史》与《犹太古史考》;威廉·巴莱(1743-1805)英国神学家,著有《道德哲学与政治哲学》、《自然神学》与《基督教的证据》。。把这些东西除外,我差不多什么书都可以读。我庆幸自己命交好运,得以具有如此广泛而无所不包的兴趣。
老实说,每当我看到那些披着书籍外衣的东西高踞在书架之上,我就禁不住怒火中烧,因为这些假圣人篡夺了神龛,侵占了圣堂,却把合法的主人赶得无处存身。从书架上拿下来装订考究、书本模样的一大本,心想这准是一本叫人开心的“大戏考”,可是掀开它那“仿佛书页似的玩意儿”一瞧,却是叫人扫兴的《人口论》。想看看斯梯尔或是法奈尔理查·斯梯尔(1672-1729)英国著名散文家;乔治·法奈尔(1678-1707)英国王政复辟时期的喜剧家。爱尔兰人。,找到的都是亚当·史密斯亚当·史密斯(1723-1790)英国著名经济学爱,苏格兰人,著有《原富》。(译者按:作者在上段和这里列举了一批他所不喜欢的书,其中包括了著名的历史家吉本和经济学家亚当·史密斯。他这样说,是从一个文学爱好者的个人兴趣出发的,《罗马帝国衰亡史》、《原富》这样的著作的学术价值是不能否认的。)。有时候,我看见那些呆头呆脑的百科全书(有的叫“大英”,有的叫“京都”),分门别类,排列齐整,一律用俄罗斯皮或摩洛哥皮装订,然而,相比之下,我那一批对开本的老书却是临风瑟缩,衣不蔽体——我只要能有那些皮子的十分之一,就能把我那些书气气派派地打扮起来,让派拉塞尔萨斯焕然一新,让雷蒙·拉莱菲力浦斯·奥里拉斯·派拉塞尔萨斯(1493-1541)瑞士炼金术士、占星学家和医生;雷蒙德·拉莱(约1235-1315)西班牙哲学家,神秘主义者。此二人为欧洲中古时代的“奇人”。能够在世人眼中恢复本来面目。每当我瞅见那些衣冠楚楚的欺世盗名之徒,我就恨不得把它们身上那些非分的装裹统统扒下来,穿到我那些衣衫褴褛的旧书身上,让它们也好避避寒气。
对于一本书来说,结结实实、齐齐整整地装订起来,是必不可少的事情,豪华与否倒在其次。而且,装订之类即使可以不计工本,也不必对各类书籍不加区别,统统加以精装。譬如说,我就不赞成对杂志合订本实行全精装——简装或半精装(用俄罗斯皮),也就足矣。而把一部莎士比亚或是一部弥尔顿(除非是第一版)打扮得花花绿绿,则是一种纨绔子弟习气。
而且,收藏这样的书,也不能给人带来什么不同凡响之感。说来也怪,由于这些作品本身如此脍炙人口,它们的外表如何并不能使书主感到高兴,也不能让他的占有欲得到什么额外的满足。我以为,汤姆逊的《四季》詹姆斯·汤姆逊(1700-1748)英国诗人,《四季》为其代表作。一书,样子以稍有破损、略带卷边儿为佳。对于一个真正爱读书的人来说,只要他没有因为爱洁成癖而把老交情抛在脑后,当他从“流通图书馆”借来一部旧的《汤姆·琼斯》或是《威克菲牧师传》《汤以·琼斯》,英国小说家享利·费尔丁(1707-1754)的名著;《威克菲牧师传》:英国作家奥利佛·哥尔斯密(1703-1774)写的小说。的时候,那污损的书页、残破的封皮以及书上(除了俄罗斯皮以外)的气味,该是多么富有吸引力呀!它们表明了成百上千读者的拇指曾经带着喜悦的心情翻弄过这些书页,表明了这本书曾经给某个孤独的缝衣女工带来快乐。这位缝衣女工、女帽工或者女装裁缝,在干了长长的一天针线活之后,到了深夜,为了把自己的一肚子哀愁暂时浸入忘川之水,好不容易挤出个把钟头的睡眠时间,一个字一个字拼读出这本书里的迷人的故事。在这种情况之下,谁还去苛求这些书页是否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呢?难道我们还会希望书的外表更为完美无缺吗?
从某些方面说,愈是好书,对于装订的要求就愈低。象费尔丁、斯摩莱特、斯泰恩托比亚斯·乔治·斯摩莱特(1721-1771)十八世纪英国小说家,著有《兰登传》等;劳仑斯·斯泰恩(1713-1768)十八世纪英国小说家,著有《感伤的旅行》等。以及这一类作家的书,似乎是版藏宇宙之内,不断重印,源源不绝。因此,我们对于它们个体的消灭也就毫不可惜,因为我们知道这些书的印本是绵绵不断的。然而,当某一本书既是善本,又是珍本,仅存的一本就代表一类书,一旦这一孤本不存——
天上火种何处觅,
再使人间见光明?
例如,纽卡塞公爵夫人纽卡塞公爵夫人,名玛格丽特(约1624-1774)英国女作家,写了一部她丈夫纽卡塞公爵(威廉·卡文迪什)的传记。兰姆对她评价很高。写的《纽卡塞公爵传》就是这么一本书。为把这颗文学明珠加以妥善保存,使用再贵重的宝盒、再坚固的铁箱都不算过分。
不仅这一类的珍本书,眼见得重版再印渺渺无期,就是菲力浦·锡德尼、泰勒主教、作为散文家的弥尔顿以及傅莱菲力浦·锡德尼(1554-1586)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著名诗人,著有《牧人年历》、《为诗辩护》等;耶利米·泰勒(1613-1667)英国主教和散文家;托玛斯·傅莱(1608-1661)英国牧师和散文家。兰姆很欣赏这两人的文章。这些作家,尽管他们的著作的印本已经流行各地,成为街谈巷议之资,然而由于这些作品本身始终未能(也永远不会)成为全民族喜闻乐见之文,雅俗共赏之书,因此,对于这些书的旧版,最好还是用结实、贵重的封套好好保存起来。我并无意搜求第一版的莎士比亚对开本。我倒宁愿要罗武和汤生尼古拉·罗武(1674-1718)英国诗人、作家和莎士比亚剧本的编订者。他编辑的莎士比亚全集由当时一个出版商汤生出版。的通行本。这种版本没有注释,插画虽有但拙劣之极,仅足以起那么一点儿图解、说明原文的作用而已。然而,正因为如此,它们却远远胜过其它莎士比亚版的豪华插图,原因是那些版画太不自量,竟然妄想与原文争个高下。在对于莎剧的感情上,我和我的同胞的心心相印,所以我最爱看的乃是那种万人传阅、众手捧读版本。对于鲍门和弗来彻法兰西斯·鲍门(1584-1616)、约翰·弗来彻(1579-1625),与莎士比亚同时的两个英国戏剧家。他们两人合写了一批剧本。却恰恰相反——不是对开本,我就读不下去;八开本看着都觉得难受,因为我对它们缺乏感情。如果这两位作家象那位诗人那样受到万口传诵,我自然读读通行本也就心满意足,而不必仰仗旧版了。有人把《忧郁的剖析》洛伯特·伯尔顿(1577-1640)英国牧师和散文家。他的《忧郁的剖析》一书,原计划是写一部分析治疗忧郁病的医学论著,结果写成了一部旁征博引、富有文学趣味的散文“杂著”。一书加以翻印,真不知是何居心。难道有必要把那位怪老头的尸骨重新刨出来,裹上时髦的寿衣,摆出来示众,让现代人对他评头论足吗?莫非真有什么不识时务的书店老板想让伯尔顿变成家喻户晓的红人吗?马隆艾德蒙·马隆(1741-1812)英国莎士比亚学者,编有《莎士比亚全集》。干的蠢事也不能比这个再糟糕了——那个卑鄙小人买通了斯特拉福教堂的职员,得到许可把莎翁的彩绘雕像刷成一色粉白;然而,雕像的原貌尽管粗糙,却甚逼真,就连面颊、眼睛、须眉、生平服装的颜色也都一一描画出来,虽不能说十全十美,总算把诗人身上这些细部给我们提供一个惟一可靠的见证。但是,这一切都被他们用一层白粉统统覆盖了。我发誓,如果我那时候恰好是沃里克郡的治安法官,我定要将那个注释家和那个教堂职员双双砸上木枷,把他们当作一对无事生非、亵渎圣物的歹徒加以治罪。
我眼前似乎看见他们正在现场作案——这两个自作聪明的盗墓罪犯。
我有个感觉,直说出来,不知是否会被人认为怪诞?我国有些诗人的名字,在我们(至少在我)耳朵里听起来要比弥尔顿或莎士比亚更为亲切有味,那原因大概是后面这两位的名字在日常谈话中翻来复去说得太多,有点俗滥了。我觉得,最亲切的名字,提起来就口角生香的,乃是马洛、德雷顿、霍桑登的德拉蒙和考莱。克里斯朵夫·马洛(1564-1593)英国戏剧家,莎士比亚的先驱,写有《浮士德博士的悲剧》等剧;迈克尔·德雷顿(1563-1631)英国诗人;霍桑登的德拉蒙(1585-1649)名叫威廉,英国诗人、作家;亚伯拉罕·教莱(1618-1667)英国诗人。。
在这很大程度上决定于读书的时间和地点。譬如说,开饭前还有五六分钟,为了打发时间,谁还能耐心拿起一部《仙后》《仙后》,英国诗人艾德蒙·斯宾塞(约1552-1599)的名著。或者安德鲁斯主教朗斯洛特·安德鲁斯(1555-1626)英国主教、神学家,曾参加著名的詹姆斯王《钦定本〈圣经〉》的英译工作。的布道文来读呢?
开卷读弥尔顿的诗歌之前,最好能有人为你演奏一曲庄严的宗教乐章。不过,弥尔顿自会带来他自己的音乐。对此,你要摒除杂念,洗耳恭听。
严冬之夜,万籁俱寂,温文尔雅的莎士比亚不拘形迹地走进来了。在这种季节,自然要读《暴风雨》或者他自己讲的《冬天的故事》。
对这两位诗人的作品,当然忍不住要朗读——独自吟哦或(凑巧的话)读给某一知己均可。听者超过二人——就成了开朗诵会了。
为了一时一事而赶写出来、只能使人维护持短暂兴趣的书,很快地浏览一下即可,不宜朗读。时新小说,即便是佳作,每听有人朗读,我总觉讨厌之极。
朗读报纸尤其要命。在某些银行的写字间里,有这么一种规矩:为了节省每个人的时间,常由某位职员(同事当中最有学问的人)给大家念《泰晤士报》或者《纪事报》,将报纸内容全部高声宣读出来,“以利公众”。然而,可着嗓子、抑扬顿挫地朗诵的结果,却是听者兴味索然。理发店或酒肆之中,每有一位先生站起身体,一字一词拼读一段新闻——此系重大发现,理应告知诸君。另外一位接踵而上,也念一番他的“选段”——整个报纸的内容,便如此这般,零敲碎订地透露给听众。不常读书的人读起东西速度就慢。如果不是靠着那种办法,他们当中恐怕难得有人能够读完一整张报纸。
报纸能引起人的好奇心。可是,当人读完一张报纸,把它放下来,也总有那么一种惘然若失之感。
在南都饭店,我见过一位身穿黑礼服的先生,拿起报纸,一看半天!我最讨厌茶房不住地吆喝:“《纪事报》来啦,先生!”
晚上住进旅馆,晚餐也定好了,碰巧在临窗的座位上发现两三本过期的《城乡杂志》(不知在从前什么时候,哪位粗心的客人忘在那里的),其中登着关于密约私会的滑稽画:《高贵的情夫与格夫人》、《多情的柏拉图主义者柏拉图主义者,即主张精神恋爱的人,此处为女性,并有嘲笑的意味。和老风流在一起》,这都说不清是哪辈子的桃色新闻了。此时此地,还能有什么读物比这个更叫人开心呢?难道你愿意换上一本正经八百的好书吗?
可怜的托宾最近眼睛瞎了。不能再看《失乐园》、《考玛斯》《考玛斯》,弥尔顿早期写的一个假面舞剧本。这一类比较严肃的书籍了,他倒不觉得多么遗憾—这些书,他可以让别人念给他听。他感到遗憾的乃是失去了那种一目十行飞快地看杂志和看轻松小册子的乐趣。
我敢在某个大教堂里森严的林荫道上,一个人读《老实人》,《老实人》,法国作家伏尔泰(1694-1778)的哲理小说。伏尔泰一生抨击教会的伪善和专制,所以美姆在文中才有那种说法。,被人当场抓住,我也不怕。
可是,有一回,我正自心旷神怡地躺在樱草山的草地上读书,一位熟识的小姐走过来(那儿本是她芳踪常往之地)一瞧,我读的却是《帕美拉》《帕美拉》,十八世纪英国小说家萨缪尔·理查逊(1689-1761)的小说,描写一个年轻女仆如何被她女主人的浪荡少爷所追求,只身出走,最后终于结婚的故事。,要说呢,被人发现读这么一本书,也并没有什么叫人不好意思的地方;然而,当她坐下来,似乎下定决心要跟我们并肩共读时,我却巴不得能够换上一本别的什么书才好。我们一块儿客客气气读了一两页,她觉得这位作者不怎么对她的口味,站起身来走开了。爱刨根问底的朋友,请你去猜一猜:在这种微妙的处境中,脸上出现红晕的究竟是那位仙女,还是这位牧童呢?——反正两人当中总有一个人脸红,而从我这里你休想打听到这个秘密。
我不能算是一个户外读书的热心支持者,因为我在户外精神无法集中,我认识一位惟一神教派惟一神教派,基督教中的一派,主张神格只能由一个神代表,反对三位一体说。的牧师——他常在上午十点到十一点之间,在斯诺山上(那时候还没有斯金纳大街)一边走路,一边攻读拉德纳拉德纳,不详。大约是一个神学家。的一卷大著。我对他那种远避尘俗、孓然独行的风度常常赞叹,但我不得不承认,这种超然物外、凝神贯注的脾气与我无缘。因为,只要在无意之中瞥一眼从身旁走过的一个脚夫身上的绳或者什么人的一只面包篮子,我就会把好不容易记住的神学知识忘到九霄云外,就连五大论点也都不知去向了。
还要说一说那些站在街头看书的人,我一想起他们就油然而生同情之心。这些穷哥儿们无钱买书,也无钱租书,只得到书摊上偷一点儿知识——书摊老板眼神冷冰冰的、不住拿嫉恨的眼光瞪着他们,看他们到底什么时候才肯把书放下。这些人战战兢兢,看一页算一页,时刻都在担心老板发出禁令,然而他们还是不肯放弃他们那求知的欲望,而要“在担惊受怕之中寻找一点乐趣”。马丁·伯马丁·伯尔内,作者的一个朋友。就曾经采取这种办法,天天去书摊一点一点地看,看完了两大本《克拉丽萨》《克拉丽萨·哈娄》,英国小说家理查逊的另一部作品,共两卷。(这是他小时候的事)。突然,书摊老板走过来,打断了他这番值得赞美的雄心壮志,问他到底打算不打算买这部书。马丁后来承认,在他一生中,读任何书也没有享受到象他在书摊上惶惶不安看书时所得到的乐趣的一半。当代一位古怪的女诗人指作者的姐姐玛丽·兰姆,根据这个题材,写了两段诗,非常感人而又质朴。诗曰:
我看见一个男孩站在书摊旁,
眼含渴望,打开一本书在看,
他读着、读着,像要把书一口吞下,
这情景却被书摊的老板瞧见—
他立刻向那男孩喝道:
“先生,你从来没买过一本书,
那么一本书你也不要想看!”
那孩子慢吞吞地走开,长出长叹:
他真后悔不如压根儿不会念书,
那么,那个老混蛋的书也就跟自己毫不相干。
穷人家有许许多多的辛酸——
对这些,有钱人根本不必操心。
我很快又看见另外一个男孩,
他脸色憔悴,似乎一整天饮食未进。
他站在一个酒馆门前,
望着食橱里的肉块出神。
这孩子,我想,日子真不好过,
饥肠辘辘,渴望饱餐,却身无一文;
无怪他恨不得不懂什么叫做吃饭,
那样他就无须对着美味的大菜望洋兴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