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经典散文金榜
73富兰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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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年
73富兰克林
本章字数: 15948

富兰克林(1706—1790年),美国作家、科学家、政治家。代表作有《格言历书》、《自传》等,大多讽刺时世,求索真理,以促进社会进步和民族觉醒。

因小失大

那时,我是个7岁的孩子。在一个假日里,同伴们往我口袋里装满了铜板。我立即向儿童玩具店跑去。路上,我瞧见别的孩子手里拿着哨子,哨子吹出的声音把我迷住了。我就把铜板统统掏出来,换了一只哨子。我回到家里,一蹦三跳地吹着哨子跑遍全屋,为此颇感得意,不想妨碍了一家人。我把买哨子所付的钱数告诉兄姐和堂哥堂姐时,他们说,我付了四个哨子的钱,还对我说,多付的钱本来可以买许多好玩的东西。他们取笑我做了件蠢事,把我气恼得哭了起来。甚至一想到这件事,我所感到的羞辱,超过哨子带给我的乐趣。

然而,这件事一直印在我的脑际,后来对我颇有益处。每当别人引诱我去买一些我用不着的东西时,我常常告诫自己,“别对哨子花太多的钱”,我把钱省了下来。及至长大成人,来到大千世界,观察人的一举一动,我想,我遇到了许多“对哨子付出了太多的钱”的人。有的人渴望得到宫廷的青睐,把时间浪费在宫廷会议上,放弃休息、自由、美德,甚至朋友,我认为,“这种人对他的哨子付了过高的代价。”有的人争名夺利,时常参与政事,忽视自己的本职工作,最后因此而堕落,我认为,“这种人对他的哨子付出的代价实在太高。”

有的守财奴为了敛财致富,不惜置一切舒适、一切与人为善的快乐、别人对他的尊敬和友谊的欢乐于不顾,我说,“可怜的人啊,你为你的哨子付出了过高的代价。”专事寻欢作乐的人,不努力提高自己的志向或社会地位,忽视健康,只沉溺于眼前的良辰美景,我说,“错了,你这样做适得其反,在自找苦吃;你对你的哨子付出了过高的代价。”有的人热衷于修饰仪表,讲究衣着,欲置备美轮美奂的住宅、精雕细琢的家具和富丽堂皇的马车又力所不能及,结果债台高筑,“哎呀,” 我感叹道,“他对他的哨子付出了太高太高的代价。”总而言之,人类一切痛苦之事,大都由于对事情的错误估价,亦即“对他们的哨子付出过高的代价” —— 因小失大。蜉蝣

我亲爱的朋友,上次在芍丽磨坊举行游园会的那天,我们玩得很痛快。那天良辰美景,到会的个个是风雅仕女,可是你也许还记得,我们在散步的时候,我曾经在路上停留了一会,落在大家后面。原因是园里有很多蜉蝣的残尸 —— 所谓蜉蝣,是苍蝇一类的小昆虫 —— 有人指给我们看了; 而且据说,它们的寿命很短,一天之内,生生死死好几代就过去了。我听讲之后,信步走去,在一片树叶上面,发现了这种小虫有一群之多。它们似乎在讨论什么东西 —— 你知道我是善知虫语的。我和你往来那么久,可是贵国美妙的语言我学来学去,始终进步很小,我如何能替自己解嘲呢? 只好说我研究虫语用心过度了。现在这些小虫在举行辩论,我好奇心功,不免凑上前去偷听一番。可是虫虽小,它们的心却大,开起口来,都是三四个一起来的,因此听起来很不清楚。偶尔断断续续也可听清一两句,原来它们正热烈讨论两位外国音乐家的优劣 —— 那两位,一位是蚋先生,一位是蚊先生;讨论得非常热烈,它们似乎忘记了昆虫的生命的短促,好像很有把握可以活满一个月似的。你们多快乐呀,我这么想,你们的政府一定是贤明公正,宽仁待民的,你们没有牢骚可发,你们也用不着闹党派斗争,你们竟有闲情逸致在这里讨论外国音乐的优劣。我转过头来,看见另一片树叶上有一头白发的老蜉蝣,它正在自言自语。我听得很有趣,因此把它笔录下来。我的好朋友深情厚意,我已领受很多,她的清风明月的风度,她的妙音雅奏,一向使我倾倒不已,我这一段笔记,无非想博得她一笑,聊作报答而已。

老蜉蝣说道:“我们哲人学者,在很久很久以前,以为我们这个宇宙(即是所谓芍丽磨坊),其寿命不会超过十八小时的。我想这话不无道理,因为自然界芸芸众生,无不依赖太阳为生,但是太阳正在自东向西移动,就在我的这一生,很明显的太阳已经落得很低,快要沉到我们地球尽处的海洋里去了。太阳西沉,为大地周围的海洋所吞,世界变成一片寒冷黑暗,一切生命无疑都将灭亡,地球归于毁灭。地球的寿命一共十八小时,我已经活了七个小时了,说起来时间也真不少,足足有四百二十分钟呢! 我们之间有几个能够如此尽享高寿的呢?我看见好几代蜉蝣出生,长大,最后又死去。我现在的朋友只是些我青年时代朋友的子孙,可是他们本身,咳,现在是都已不在‘虫世’了。我追随他们于地下的时候也不远了,因为现在我虽然仍旧步履矫健,但天下无不死之虫,我顶多也只能再活七八分钟而已。我现在还是辛辛苦苦地在这片树叶上搜集蜜露,可是这有什么用呢?我所收藏我自己是吃不到了。回忆我这一生,为了我们这树丛里同胞的福利,我参加过多少次政治斗争;可是法律而无道德配合,政治仍旧不能清明,因此为了增进全体蜉蝣类的智慧,我又研究过多少种哲学问题!‘道德惟微,中心惟危’,我们现在这一族蜉蝣必须随时戒慎警惕,否则一不小心,在几分钟之内,就可能变得像别的树丛里历史较为悠久的别族蜉蝣一样,道德沦丧,万劫不复! 我们在哲学方面的成就又是多么的渺小! 呜呼,我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我的朋友常常都来安慰我,说我年高德劭,为蜉蝣中之老大,身后之名,必可流传千古。可是蜉蝣已死,还要身后名何用?何况到了第十八小时的时候,整个芍丽磨坊都将毁灭,世界末日已临,还谈得上什么历史吗?”

我劳碌一生,别无乐趣,惟有想到世间众生,无分人虫,如能长寿而为公众谋福利者,这是可以引为自慰的;再则听听蜉蝣小姐蜉蝣太太们的高谈阔论,或者偶然从那可爱的白夫人那里,得到巧笑一顾,或者是清歌一曲,我的暮年也得到慰藉了。我的幼年教育

——选自《自传》我自幼即好读,手中偶有点钱便都用以购书。我爱读《天路历程》,我的第一部书便是班扬的这套小书。后来我又将这书卖掉以购买布尔顿的《历史丛书》;书为坊间廉价小本,计不下四五十册。我父亲的少量藏书多属于宗教论战性质,这些我也大都稍加涉猎,但日后每以此为憾事,因为正值我求知的欲望如饥似渴之年,却苦于无适当的书可读,而我此时已决定将来不作牧师。父亲书中我最耽读不倦的是普鲁塔克的《名人传》,惟有在这部书上我认为我的时光最不虚抛。那里另有笛福书一种,名《计划论》,以及马瑟博士书一种,名《为善论》,这两书对我都有开茅塞之效,对我日后某些重要作为曾发生过相当的启迪作用。

这种浓厚的书癖终于使我父亲决定让我进印刷业,尽管此时他已有一子(即詹姆斯)在这行业。一七一七年詹姆斯携印刷机与字模等自英格兰归,于波斯顿开店营业。我对印刷业的爱好远较父亲强烈,惟下海当水手的念头仍未完全忘怀。考虑此事后果堪忧,父亲遂不再耽搁,立即催我去詹姆斯处作学徒。我推脱过一阵,但终于听从父意,正式立了字据,彼时我还不过十二周岁。按合同规定,学徒期满将为二十一岁,惟最后一年得领伙计工资。不久我对印刷一行已事事熟练,詹姆斯依重我如左右手。这时我开始有机会接触到好书。利用与书肆学徒相识关系,我有时竟能从那里借上一册小书,但每次必速看速还,不敢污损。有时一本书晚间借回,次日天明即须归还,这时我便一卷在手,连宵赶读,以防到时还不回去,叫人来催。

此后不久,一位名叫马修·亚当斯的商人常来我印刷所,其人颇聪明,于各类书籍庋藏甚富,得知我好读,因邀我至其书室中,慨然将我所欲读的书惠借给我阅读。此时我对诗的兴趣正浓,间或也稍有所作;詹姆斯以为此事或亦不为无利,对我稍稍鼓励之,因而我遂开始写时事诗,记得其中一首名《灯塔悲剧》记船长威斯雷克及其二女海上遇难事:另一为水手歌,记海贼狄乞(绰号黑髯客)就擒事。按两诗格调均不高,不脱克洛柏街腔调; 印成后,兄命我去市中售卖。前一种销路极佳,以其事发生未久,人们的印象尚深。这事给了我很大鼓励,但父亲对我的作诗则大加嘲笑,说作诗的人大抵都是乞丐。因此我遂绝了作诗念头,实际上我即使作诗也不会成为很好诗人;但文章对我则不同,它在我一生当中用途颇广,甚至可说是我日后的主要立身之阶,因此下文即将说明,处于我当时的环境下,我曾如何学到这点本领。

城中当时另有一位嗜书青年,名约翰·柯林斯,与我很熟。有时我们也争论一些问题,而且还特别喜欢这种争论和盼望有机会进行互驳,然而这种好辩,这里附带一笔,往往容易变成一种不良习惯,结果在人们面前也好呶呶不休,非常招人反感;不仅败坏谈兴,制造不和,甚至使人失去应有的友谊。我这毛病便是受了我父亲宗教论战书籍的影响。我日后注意到,有修养的人们从来便很少涉入争端,当然下述几种人则是例外,这即是律师、学人以及爱丁堡出身的各类人们。

一次柯林斯与我发生了一场争辩,内容系关于妇女受教育有无必要,以及妇女是否具有此种能力的问题。他的看法是这种做法不够妥当;而且她们天生不适学习。我自己则站在反对的一方,当然这也多少有点为辩而辩。他的口才比我流畅得多,而且词汇丰富,左右逢源;但我总不免认为,他的优势却主要来自言词,而不是来自逻辑力量。由于到分手时这个问题依然没有辩清,而短期内彼此又不可能晤面,于是我便坐下来将我的论据详细写出,然后誊清寄去。他接信即复,我得复再答,如是书来信往,双方所作均不下三四通。一次父亲偶然见到了我的这些辩论文字,并仔细看了。看后,他没有涉及所论内容,而只就文字本身作了一些指点;他认为,在拼写与标点方面,我比我的对手好些(这点当然应归功于印刷所的训练,但在语句的雅驯以及条达清通等方面,我都显有不足,这些他都一一举出实例说明。)我觉得他的批评颇能切中我的要害,因而从此更加留意文章写法,锐意精进,以期有成。

就在这时,我偶然遇到《旁观者》的零本一册。书为第三卷。这书我以前从未见过。我把它购回反复阅读,读后心爱不已。我认为这书的文字极佳,因思有以模拟之。抱此目的,我遂取其中数篇,将篇中各句所表述的意思,略加隐括,即置之一旁不顾;数日以后,不看原书而径行重述原文,方法即将隐括语中的意义,一一仔细表出,其详尽须与原作无异,用字上则尽我所能,务求妥贴。然后拿我重写的《旁观者》与原文相比较,找出谬误,加以改正。然而我发现,我的词汇仍嫌不足,或用字想字时来得吃力,而这种能力,如其我不中辍作诗的话,早应不成问题;因为经常须要寻找同意但不同音(为了押韵)或不同长度(为了音律)的词汇这件事,势必要使我时刻去追求变化,并把这类事牢记在心,渐而至于精熟。因此,我遂把若干故事改写为诗;过上一段,当原文已经完全忘却,再把那些诗改写回去。另外,我有时还把我的提要有意打乱,数周之后,待我需要足句完篇时,再对这些进行一番认真整理。我这样做是为了学会如何把思想安排得富于条理。然后,取来原作互相比较,发现种种纰缪,即加改正;但有时在某些非关宏旨的细节上,我觉得我竟较原作的写法与语言更稍胜一筹,因而不禁暗自庆幸,自忖将来或者有望成为一位不坏的英文作家,也未可知,因为在这事上我确是不无奢望的。我练习作文与读书一般多在夜晚工余与次日上工之前,或趁礼拜假日,这时我总是设法一个人躲在印刷所内,尽量逃避礼拜仪式,这一节幼时父亲对我的要求素来极严,而我自己也的确至今把它视作一桩责任,只是我有时感到我无暇履行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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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我一心为文的时期,我读到了一部英文法(记得为葛林伍德所著),书末附有讲解修辞与逻辑的短论二篇,后者篇末载有苏格拉底辩论法范例一则;不久我又购得塞诺芬的《苏格拉底回忆录》,其中关于这个方法的例证则更为详尽。我对这个方法爱之入迷,并学着试用,于是废弃了我以前那种生硬反驳与正面辩论,而处处以一个谦逊的探询者与存疑者的态度出现。当时由于读过沙夫斯柏里与柯林斯诸人的书,对我们宗教教义中若干处早有疑义,故我感到辩论时采用这个方法对我极为有利,但对我的对手则颇具困惑作用;因而耽之不倦,并经过不断练习而日臻精熟,这时即使许多学问高于我的人也每每为我所屈,因为辩论的结局他们常常不能预见,致陷入窘境之中而不能自拔,结果每辩必胜,而实际上不论我的能力或主张都未必如此高明正确。这个方法我曾连续用过多年,但也渐加放弃,而仅将谦逊的表达习惯保留下来;凡遇有所主张因而可能引起争辩时,“当然”、“无疑”以及其它自以为是的词语便很少出口;而宁可使用“我把某事理解为如此如此”;“由于某种某种理由,在我看来,或我不妨认为,如此如此”;“依我的想法某事可能如此”;或“如若我不错的话,某事可能如此”。这个习惯,我认为,每当我从事某种措施的推行,需要发表见解和说服人们的时候,往往给我带来极大便利;另外,既然交谈的目的无非为了提供情况、了解情况、使人心悦与使人乐从,因此我深愿一切好心聪明的人士切勿因自己的主观自是态度而影响自己的应有作为,因为那种态度势必要引起反感,招怨树敌,甚至使我们处处遭到失败,这时即使是一副天生的语言才能(亦即提供或接受情况与乐趣的才能),也必无济于事。如其你的目的在于提供情况,发表意见时的,过分自信与专断的态度每每容易产生龃龉,使人不能耐心聆听。如其你的目的在于从他人获取情况和增长知识,但同时对你目前的看法却又表现得十分拘执,厌恶争辩的谦虚人们必将望望然而去之,听任你错误如故。因此,以这种态度出之,既不能为你赢得听话人的好感,也不能获得你所争取者的乐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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