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居正封驳
原文
绍兴五六年间,王居正为给事中,时王继先方以医进,中旨以其婿添监浙江税务①,录黄过门下,居正封还②。高宗批三省将上,及二相进呈,圣训云:“卿等亦尝用医者否?”对曰:“皆用之。”曰:“所酬如何?”曰:“或与酒,或与钱,或与缣帛,随大小效验以答其劳。”上曰:“然则朕宫中用医,反不得酬谢邪?文字未欲再付出,可以喻居正使之书读。”丞相退,即语居正曰:“圣意如此,是事亦甚小,给事不必固执。”居正唯唯,遂请对③,上语如前,而玉色颇厉。居正对曰:“臣庶之家,待此辈与朝廷有异,量功随力,各致陈谢之礼。若朝廷则不然,继先之徒,以技术庸流,享官荣,受禄俸,果为何事哉?一或失职,重则有刑,轻则斥逐。使其应奉有效,仅能塞责而已,想金帛之赐,固自不少。至于无故增创员阙④,诚为未善,臣不愿陛下辄起此门。”上悟曰:“卿言是也。”即日下其奏,前降旨挥更不施行。居正之直谅有守⑤,高宗之听言纳谏,史录中恐不备载,故敬书之。迈顷闻之于张九成。
注释
①中旨:皇帝的诏谕。唐宋以后不经中书门下而由内廷直接发出的敕谕。添:增补。②封还:缄封退还,多指封还诏敕。唐以后为门下省给事中的主要职务之一。③请对:指古代官吏请求奏对。④员阙:官职空缺。⑤直谅:正直诚信。
译文
南宋高宗绍兴五年(1135)、六年(1136)期间,王居正担任给事中,此时,王继先因为凭借医术进入朝廷,宫中传旨把他的女婿增添为监察浙江税务官。当任命的录黄纸经过门下省时,王居正封好后退还表示拒绝接受。高宗批复三省长官携带文件进宫,等到两位宰相进呈文件时,高宗训话说:“你们以前也用过医生看病没有?”两位宰相回答说:“都用过。”高宗问:“你们用来付给医生的报酬是什么?”回答说:“或者给他们酒,或者付给他们钱,或者赠给绢帛,根据看病的效果决定酬劳的多少。”高宗说:“既然如此,那么,我在宫中用医生看病,反而不能酬谢他们吗?录黄文字不打算交付你们拿出去了,可以喻示王居正让写上已读表示没有异议。”丞相退朝后,立即对王居正说:“皇上的意见就是这样。这件事也非常小,你没必要固执己见。”王居正连声称是,然后请求奏对皇上。皇上的话如同之前对丞相说的,脸色却特别严厉。王居正回答说:“臣子百姓的家庭,对待医生这类人和朝廷有差异,衡量看病的功效和自家的实力,各自送出酬谢的礼物,倘若是朝廷就不能这样。像王继先一类人,凭借平庸的医术,享受做官的荣耀,接受朝廷的俸禄,实在是什么事呢?一旦失职,重则受到刑罚,轻则被斥责贬逐,即使他们应命事奉有成效,仅仅能够尽到医生的责任罢了。我想金银绢帛之类的赐予,自然不会少。至于没有缘故地增加、创制官员空缺,确实是不妥当,我不希望皇上随便兴起这个门径。”高宗觉悟说:“你的话是对的。”当天就批示下发了王居正的奏章,以前下达的任命不再执行。王居正的正直诚信富有操守,高宗听从臣下的谏言采纳臣下的建议,史书中恐怕不会完备记载,故而敬重地记录下来这些内容。我是最近从张九成那儿听闻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