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卷楼国学经典(升级版):容斋随笔
卷三
万卷楼国学经典(升级版):容斋随笔
(南宋)洪迈
卷三
本章字数: 15722

汉文帝受言

原文

汉文帝即位十三年,齐太仓令淳于意有罪当刑,其女缇tí萦,年十四,随至长安,上书愿没入为官婢,以赎父刑罪①。帝怜悲其意,即下令除肉刑②。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议,请定律,当斩右止者反弃市,笞者杖背五百至三百,亦多死,徒有轻刑之名③,实多杀人。其三族之罪,又不乘时建明,以负天子德意,苍、敬可谓具臣矣④。史称文帝止辇受言。今以一女子上书,躬自省览,即除数千载所行之刑,曾不留难,然则天下事岂复有稽滞不决者哉?所谓集上书囊以为殿帷,盖凡囊封之书⑤,必至前也。

注释

①赎:古代法律有允许犯人用财物抵消刑罚的制度。②肉刑:残害肉体的刑罚。狭义的肉刑,包括黥(刺面并着墨)、劓(割鼻)、刖(斩足)、宫(割势)、大辟(即死刑)等五种刑罚;广义的肉刑则指死刑以外的其他刑罚。③轻刑:减省刑罚。④具臣:备位充数的臣子。⑤囊封:密封的奏章。古时臣下上书奏事,防有泄露,用皂囊封缄,故称。

译文

●淳于缇萦

汉文帝登上帝位的第十三个年头,齐王国的太仓令淳于意犯罪应处刑罚,他的女儿缇萦才十四岁,跟随淳于意来到长安。她上书给汉文帝说自愿充当官婢,以此抵父亲的刑罚。文帝怜惜她的孝顺心意,即刻下令废除残害肉体的刑罚。丞相张苍和御史大夫冯敬商议之后,请求修订法律,结果本当砍去右脚趾的反而被判死刑,判决笞刑的犯人被棍子击打脊背五百或三百下,也经常被打死,空有减刑的名义,实际上是多杀了人。那些株连三族的罪名,又没有趁机说明,辜负了汉文帝的恩德和减刑的善意,张苍和冯敬真是滥竽充数的臣子啊。史书称赞汉文帝能停下车驾听取劝谏意见,现今因为一个女子上书,他就亲自审阅案件,然后废除了沿用几千年的肉刑,竟然并不为难,这样的话,天下的事务哪里还会再有积压不办的呢!人们都说汉文帝收集奏章的封袋用作宫殿的帷幔,因为凡是密封的奏章,肯定全部送到他的面前了。

台谏不相见

原文

嘉祐六年,司马公以修起居注同知谏院①,上章乞立宗室为继嗣②。对毕,诣中书,略为宰相韩公言其旨③。韩公摄飨明堂④,殿中侍御史陈洙监祭,公问洙:“闻殿院与司马舍人甚熟。”洙答以“顷年曾同为直讲⑤”。又问:“近日曾闻其上殿言何事?”洙答以“彼此台谏官不相往来,不知言何事”。此一项,温公私记之甚详。然则国朝故实,台谏官元不相见。故赵清献公为御史论陈恭公⑥,而范蜀公以谏官与之争⑦。元丰中,又不许两省官相往来,鲜于子骏乞罢此禁。元祐中,谏官刘器之、梁况之等论蔡新州,而御史中丞以下,皆以无章疏罢黜。靖康时,谏议大夫冯澥论时政失当,为侍御史李光所驳。今两者合为一府,居同门,出同幕,与故事异,而执政祭祠⑧行事,与监察御史不相见云⑨。

注释

①司马公:即司马光。见前《温公客位榜》文注。②继嗣:继承人。因为仁宗没有儿子。③韩公:指韩琦(1008—1075),字稚圭,自号赣叟,相州安阳(今属河南)人。宋仁宗天圣进士。历仁宗、英宗、神宗三朝,官至宰相,封魏国公。曾与范仲淹共同防御西夏,名重一时,时称“韩范”。卒谥忠献。④摄飨明堂:代皇帝在明堂祭祀。飨,祭祀。明堂,古代帝王宣明政教、举行大典的地方。⑤顷年:近年。⑥赵清献公:即赵抃(1008—1084),字阅道,宋衢州西安(今浙江衢州)人。景祐元年(1034)进士,任殿中侍御史,弹劾不避权势,时称“铁面御史”。累官至参知政事,以太子少保致仕,卒谥清献。陈恭公:即陈执中(990—1059),字昭誉,洪州南昌(今属江西)人,名相陈恕之子。真宗时以父荫为秘书省正字。累官至参知政事、同平章事兼枢密使,卒谥恭。⑦范蜀公:即范镇(1007—1088),字景仁,华阳(今四川成都)人。北宋文学家、翰林学士。著述甚丰,曾参与修编《新唐书》。⑧祭祠:祭祀,陈物供奉始祖。⑨云:常作“云云”。用在引用或转述的词语后面,表示省略或者结束。

译文

宋仁宗嘉祐六年(1061),司马光重修起居注兼任谏官,他给仁宗呈上奏章恳求他从宗室中选立继承人。应对完仁宗后,司马光又到中书省,简略地对宰相韩琦说了自己的主意。后来,韩琦替皇上在明堂祭祀,殿中侍御史陈洙负责监察。韩琦问陈洙:“听说你和司马光特别熟悉。”陈洙回答说:“近两年曾经一起担任直讲。”韩琦又问:“这几天有听说司马光上朝奏请什么事吗?”陈洙回答说:“我们御史台和他们谏院彼此不接触,我不知道他说了什么事。”这件事在司马光的私人日记中写得十分详尽。由此可见,本朝的旧制,御史台和谏院的官员原本是不见面的。所以赵抃担任御史时,批评陈执中,范镇就以谏官身份和他争论。宋神宗元丰年间,再次下令不许门下省和中书省官员互相来往,后来鲜于子骏请求废除这条禁令。宋哲宗元祐年间,谏官刘安世、梁焘等又弹劾蔡确,致使御史中丞以下,全部因为没有奏报被免官。宋钦宗靖康年间,谏议大夫冯澥批评当时的政策不合时宜,被侍御史李光驳斥。现今御史台和谏院已合并成一个官署,住在同一个大门下,出入同一个帘幕,和以前的制度不一样。反而宰相等执政大臣在祭祀做事时,和监察御史不见面。

执政四入头

原文

国朝除用执政,多从三司使①、翰林学士、知开封府、御史中丞进拜②,俗呼为“四入头③”。固有尽历四职而不用,如张文定公④(谓仁、英朝,至神宗初始用)。王宣徽之类者⑤。赵清献公自成都召还知谏院⑥,大臣言故事近臣自成都还,将大用,必更省府(谓三司使、开封府),不为谏官。以是知一朝典章,其严如此。至若以权侍郎方受告即为参枢⑦,如施钜、郑仲熊者,盖秦桧所用云。

注释

①三司使:北宋前期最高财政长官。后唐长兴元年(930),始设三司(盐铁﹑户部﹑度支)使,总管国家财政。宋初沿旧制,三司总理财政,成为仅次于中书、枢密院的重要机构,号称“计省”,三司的长官三司使被称为“计相”,地位略低于参知政事。②进拜:按一定的礼节给人加官升爵。③入头:犹入门。④张文定公:即张方平(1007—1091),字安道,号乐全居士,谥文定,睢阳(今河南商丘)人。神宗朝,官拜参知政事(宰相),反对任用王安石,反对王安石新法。⑤王宣徽:即王拱辰(1012—1085),原名王拱寿,字君贶,开封府咸平(今河南通许)人。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举进士第一,曾任宣徽北院使。⑥赵清献公:即赵抃,卒谥清献。见前《台谏不相见》文注。⑦受告:接受任命书。告,告身,做官凭证。参枢:参与中央政权的政务。也指仅次于丞相的官员。

译文

宋朝提拔执政官,经常从三司使、翰林学士、知开封府、御史中丞这四种官职中升任,通称为“四入头”。当然也存在做遍这四种官职却没有升迁的,比如张方平(是说在仁宗、英宗朝都没能当宰相,到神宗时才当上宰相)、王拱辰等人。赵抃从成都被召回到谏院时,大臣们说,按照旧例,亲近大臣从成都召回,准备委以重任,必定要调到省封(这里指三司使、开封府)任职,不当谏官。由此可知,一个朝代的典章制度就是这样的严格。至于说那些才被告知担任代理侍郎马上就被提升为参知政事或枢密使的人,类似施钜、郑仲熊之流,那是秦桧的用人之道。

朱云陈元达

原文

朱云见汉成帝,请斩马剑断张禹首。上大怒曰:“罪死不赦。”御史将云下,云攀殿槛,槛折,御史遂将云去。辛庆忌叩头以死争,上意解,然后得已。及后当治槛,上曰:“勿易。因而辑之(辑与集同,谓补合之),以旌直臣①。”刘聪为刘后起皇仪殿,陈元达谏,聪怒,命将出斩之,时在逍遥园李中堂,元达先锁腰而入,即以锁绕堂下树,左右曳之不能动。刘氏闻之,私敕左右停刑,手疏切谏②,聪乃解,引元达而谢之,易园为纳贤园,堂为愧贤堂。两人之事甚相类,云之免于死,而庆忌即时争救之故,故差易为力③。若元达之命在须臾间,聪之急暴且盛怒,何暇延留数刻而容刘氏得以草疏乎?脱使就刎其首,或令武士击杀亦可,何恃于锁腰哉?是为可疑也。成帝不易槛以旌云直,而不能命以一官,乃不若聪之待元达也。至今宫殿正中一间横槛,独不施栏楯shǔn④,谓之折槛,盖自汉以来相传如此矣。

注释

①直臣:直言谏诤之臣。②手疏切谏:手疏,亲手书写奏疏。切谏,直言极谏。③差易为力:略微容易使力。④栏楯:栏杆。纵为栏,横曰楯。

译文

朱云朝见汉成帝时,请求用斩马剑割下张禹的首级。汉成帝非常生气地说:“你犯了死罪不能赦免!”御史要把朱云下狱,朱云死死抓住宫殿的栏杆,栏杆都折断了,御史才把朱云带走。辛庆忌磕着头拼死为朱云力争,汉成帝怒意消失,之后朱云才得以免死。等到后来要修理栏杆时,汉成帝说:“不必更换,利用旧栏杆补合一下,以此表彰直言谏诤的大臣。”北汉国君刘聪为了刘皇后修建凰仪殿时,陈元达进行劝谏,刘聪发怒,令人把陈元达带走杀掉。当时是在逍遥园内的李中堂,陈元达事前锁住腰才进去,这时他立即用锁缠住堂下的树,周围的人去拖他无法拖动。刘皇后听到此事之后,私下命令那些人停止用刑,然后亲手书写奏疏向刘聪深切劝谏,刘聪才收起怒气,拉着陈元达向他道歉,然后把逍遥园改作纳贤园,李中堂改作愧贤堂。朱云和陈元达两人的事迹十分相似,朱云能免死,是因为辛庆忌当时就据理力争加以营救,这样做比较容易;像陈元达他的性命存留就只有一会儿工夫,刘聪性急暴躁并且在大怒之下,哪能拖延一些时间来让刘皇后有机会写奏书呢?假使当时就让陈元达自刎,或者下令武士把陈元达杀死也行,锁住腰又有什么帮助呢?刘皇后拯救陈元达性命的事有些怀疑。汉成帝不换栏杆以表彰朱云的刚直,但是不能委任他一个官职,反而比不上刘聪对待陈元达。到了今天宫殿正中有一排横的栏杆,唯独不用横木连成一体,叫作“折槛”,是从汉代至今就是这样承传的。

乌鹊鸣

原文

北人以乌声为喜,鹊声为非。南人闻鹊噪则喜,闻乌声则唾而逐之,至于弦弩挟弹,击使远去。《北齐书》:奚永洛与张子信对坐,有鹊正鸣于庭树间。子信曰:“鹊言不善,当有口舌事,今夜有唤,必不得往。”子信去后,高俨使召之①,且云敕唤②,永洛诈称堕马,遂免于难。白乐天在江州③,《答元郎中杨员外喜乌见寄》曰:“南宫鸳鸯地④,何忽乌来止。故人锦帐郎⑤,闻乌笑相视。疑乌报消息,望我归乡里。我归应待乌头白,惭愧元郎误欢喜。”然则鹊言固不善,而乌亦能报喜也。又有和元微之《大觜zuǐ乌》一篇云⑥:“老巫生奸计,与乌意潜通。云此非凡鸟,遥见起敬恭。千岁乃一出,喜贺主人翁。此乌所止家,家产日夜丰。上以致寿考,下可宜田农。”案微之所赋云:“巫言此乌至,财产日丰宜。主人一心惑,诱引不知疲。转见乌来集,自言家转孳zī⑦。专听乌喜怒,信受若长离⑧。”今之乌则然也。世有传《阴阳局鸦经》,谓东方朔所著,大略言凡占乌之鸣,先数其声,然后定其方位,假如甲日一声,即是甲声,第二声为乙声,以十干数之,乃辨其急缓,以定吉凶,盖不专于一说也。

注释

①高俨(558—571):字仁威,渤海郡蓨县(今河北景县)人。南北朝时期北齐武成帝高湛第三子、后主高纬同母弟。②敕唤:敕令召唤。③白乐天:即白居易,字乐天。见前“诗谶不然”文注。④南宫:这里是尚书省的别称。谓尚书省象列宿之南宫,故称。鸳鸯:这里比喻贤人。⑤锦帐郎:汉制,尚书郎入值台中,官供锦被、锦帐等。后即以“锦帐郎”指郎官之属。⑥元微之:即元稹,字微之。见《长歌之哀》文注。觜:同“嘴”。⑦孳:滋生,繁殖。⑧信受若长离:信受,信仰﹑相信并接受;长离,灵鸟的名字。

译文

●喜鹊

北方人把乌鸦的叫声当作吉兆,认为喜鹊的叫声不是好兆头。南方人听见喜鹊喳喳叫就很欢喜,听见乌鸦的声音就唾弃要赶它走,甚至还拉弓放弹,打它让它飞得远远的。《北齐书》中写道:奚永洛和张子信相对而坐,此时有一只喜鹊正在庭院的树中间鸣叫,张子信说:“喜鹊的叫声是不祥之兆,会出现因为说话引发的祸事,今天晚上如果有人来叫你,你一定不要过去。”张子信离开以后,高俨派人召见奚永洛,来人还说是皇帝的命令,奚永洛就撒谎说从马上掉下来了,就这样避免了灾难。白居易在江州的时候,写了《答元郎中、杨员外喜乌见寄》这首诗,内容是:“尚书省本是鸳鸯嬉戏的地方,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有乌鸦栖止?我的朋友都是锦衣郎官,听见乌鸦的叫声和我笑着对视,疑心是乌鸦来报告好消息,希望我能够回到乡里。我要回乡需要乌鸦头上羽毛变白,可惜元君白白替我欢喜。”由此可知,喜鹊叫声固然不吉利,反而乌鸦也能报告喜事。白居易又有和元稹《大觜乌》的一首诗,内容是:“老巫师心生奸计,和乌鸦串通。说乌鸦不是平常的鸟,远远望见就要态度恭敬。千年才会出现一次,贺喜主人翁。这只乌鸦所停留的人家,财产从早到晚都会多增。上可以让人长寿,下利于农田耕种。”我查考到元稹的诗是这样写的:“巫师放言说这只乌鸦到家,财产每天都会增加。主人被迷惑,不知疲倦地想法招引乌鸦。回头看见乌鸦飞来落下,就自言自语说家里要变富啦。自己的喜怒情绪取决于乌鸦的预兆,相信乌鸦像长离灵鸟一样令人惊讶。”今天的乌鸦也是这样被当作灵鸟。社会上流传有《阴阳局鸦经》一书,传说是东方朔所写,大概是说凡是用乌鸦的叫声来占卜,要先数出它叫了几声,然后确定乌鸦发声的方位,假如甲日即每旬第一天一声,就是甲声,第二声为乙声,按十天干依次类推,再辨别叫声的急和缓,最后确定吉凶,并没有局限于只根据乌鸦叫声确定事情好坏的这一种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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