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旧的核算是一个成本分摊过程,其目的在于将固定资产的所得成本按合理而系统的方式,在它的估计有效使用期内进行摊销。而不同折旧方法使每期摊销额不同。从而影响服装店的应税所得,影响服装店的所得税税负。
服装店所得税的轻重、多寡,直接影响税后净利润的形成,关系服装店的切身利益。因此,服装店所得税是合理避税筹划的重点。
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是影响服装店应纳税所得额的重要项目。就是说,纳税人很难在资产的计价方面做合理避税筹划的手段,而固定资产折旧就成为经营者必须考虑的问题。这就要求先进行折旧核算。
由于折旧要计入产品成本,这直接关系到服装店当期成本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多少。因此,怎样计算折旧便成为十分重要的事情。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很多,常用的折旧方法有以下几种:
1.使用年限法
计算公式为: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原始价值-预计残值+预计清理费用)/预计使用年限。
2.产量法
计算公式为:每单位产品的折旧费用=(固定资产原始价值+预计清理费用-预计残值)/应计折旧资产的估计总产量。
3.工作小时法
计算公式为:使用每小时的折旧费用=(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清理费用-预计残值)/应计折旧资产的估计耐用总小时数。
4.加速折旧法
加速折旧有多种方法,主要有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
(1)年数总和法。计算公式为:年折旧率=(折旧年限-已使用年限)/[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100%。
(2)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公式为: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100%。
从企业税负来看,在累进税率的情况下,采用年限平均法使企业承担的税负最轻,自然损耗法(即产量法和工作小时法)次之,快速折旧法最差。但在比例税率的情况下,采用加速折旧法对企业更为有利。因为加速折旧法可使固定资产成本在使用期限内加快得到补偿,企业前期利润少,纳税少;后期利润多,纳税较多,从而起到延期纳税的作用。
我国税法及财务制度规定,商家可以选择具体折旧方法。外商投资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即年限平均法)计算,需采用其他折旧方法的,可以由企业提出申请,呈报国家税务局批准。而且,对各类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最短年限作了明确规定。
对于特殊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范围,也作了规定:
(1)酸、碱等强烈腐蚀的机器设备和常年处于震撼、颤动状态的机器、设备。
(2)由于提高使用率,加强使用强度,而常年处于日夜运转状态的机器、设备。
(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作期比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短,并在合作期满后归中方合作者所有的固定资产。
上述规定,即限定了固定资产折旧计费的范围,也为利用折旧方法选择来合理避税提供了可能性。
在实际工作中,为了推迟企业获利年度,企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不留固定资产残值的方法,提高折旧率,加速折旧,使企业在开业初期利润较少或出现亏损,从而达到避税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