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在更多的时候被理解为考察期,主要用来检验新员工的工作能力及个人素质。在这个层面上服装店用人部门往往扮演的是如来佛,而新员工是孙悟空,一个摊开手掌看你有多大能耐,另一个却想在工作中尽量表现出自身的才干。因此,确立行之有效的试用员工管理办法对经营者而言是极为重要的,好的管理办法,不仅可以激发新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创造性,还能为服装店经营注入新鲜的活力。
1.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
新员工当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共同遵守合同所列的条款。
2.对试用员工进行培训
试用期员工刚开始参加工作,对业务尚不熟悉,因此有必要让其参加职前培训。
3.建立试用员工的考核制度
(1)调用期员工的考核分周、月、试用期终评议3种。
(2)考核内容依照服装店规定的相关素质评估要求进行。
(3)考核信息来源:主管记录的员工工作过程中的关键行为和关键条件;员工的各种培训记录;定期的工作汇报、日常总结资料;同一团队的评价,相关部门及团队的反馈意见和证明材料;主管与员工沟通过程中积累的有关信息;直接产生的工作绩效。
(4)考核等级定义。
A.优秀:相对于试用期而言各方面都表现突出,尤其是工作绩效方面一定远超出了试用期员工的要求。
B.良好:各方面超过对试用期员工的目标要求。
C.合格:达到或基本达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D.不合格:达不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5)录用标准。
①试用期员工阶段(周月)考核结果为D时,取消试用资格。
②试用员工阶段月评议为A时,可由部门安排提前进行期终评议,杰出者由部门、个人申请可提前转正、定级。
③其他情况原则上要执行满试用期,并参加期终评议,根据结果办理相关手续。
4.试用员工的转正
试用员工的转正主要参照其综合评定结果。
(1)综合评定结果为D时,取消试用资格,不再聘用。
(2)综合评定结果为C时,需双方协商同意可延长试用期,否则不再聘用。
(3)综合评定结果为A、B者,公司给予正常转正。
另外,经营者和其他准店员还必须通过各种方式沟通、指导、帮助新员工了解自身的定位、工作流程以及工作存在的问题等,在双方之间达成共识,使其有一个较为宽松的工作环境,消除新员工在工作上的顾虑,使其能放开手脚大胆工作,在商店内部建立一种沟通交流机制,尽可能缩短新员工的上岗磨合期。只有形成这样一种育人的环境,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新员工的快速成长,避免因试用期内的管理问题或因彼此之间的误会而与优秀人才擦肩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