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要想利用新产品避税,必须先熟悉新产品的避税法。新产品避税法是指企业利用国家鼓励新产品的税收优惠,努力使本企业符合新产品规定要求,从而光明正大地享受新产品有关税收优惠待遇从而达到避税目的。
据国家统计部门最新统计,新产品上市的成功率只有5%左右。那么我们怎样才能把握好推出产品的尺度,如何能让风险转为高效的收益,如何让消费者在众多的产品中对你的产品青睐有加?合理避税就是一个办法,尤其是利用新产品合理避税。
1.新产品定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则、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或在结构性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老产品有明显的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产品性能或扩大使用功能。新产品分为国家级和地区级。前者是指在国内第一次研制生产的新产品,后者是指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第一家研制和生产的新产品。
2.新产品享受的优惠条件
新产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享受优惠:
(1)要符合新产品的定义,不符合的不能给予优惠。
(2)必须列入国家计划,属于计划产品。
(3)必须经科委鉴定。
(4)必须经同级税务部门同意。
符合上述条件的新产品,按照国家规定的减免税权限,经税务机关审查后,给予减税、免税。
对于国家实行高价高税政策的烟、酒、鞭炮、焰火、焚化品、化妆品等特殊消费品,虽然符合上述条件,也不能按照新产品减免产品税、增值税。
对国家统一规定不能减免税的长线产品,如手表、自行车、缝纫机、电风扇、摩托车、电冰箱、牙膏等,其减免税范围只限于国内第一次生产,并列入国家科委、发改委试制计划内的新产品。
3.优惠政策
根据上述文件,新产品具体优惠政策为:
(1)从试制品销售之日起,免征增值税3年。
(2)列入中央各部委新产品试制计划经国家税务局同意的新产品,从试制品销售之日起,区别不同情况减征或免征增值税1~2年。
(3)依上述规定免税、减税期满后,还可以再给以适当减免增值税照顾。
(4)为鼓励科研人员研制新产品,凡符合规定减免的增值税,科研单位可全额专项用于新产品开发。
(5)科研单位试制新产品所得,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在1~2年内免征所得税。
(6)科研单位的技术转让成果、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入股、技术承包、技术出口的所得暂免征所得税。
作为商家通过新产品避税时,主要是通过以上途径。通过新产品定义避税,即努力使本产品成为新产品,若是地地道道的新产品,当然可以享受优惠,但是若没有被有关部门认可,仍无法享受。
此外,还要努力使本企业新产品不在非优惠之列。因此了解非优惠产品,有效地避开,也是避税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