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阿弟派人来北苑取走虎符那一日,是初冬第一场雪落,我寻遍整个花园,才在梅树下找到他。
天地洁白,只他眉眼漆清,含笑看着我走近。
白雪覆地,我想了想,又反身回去,替他踩下另一排脚印。
这才上前捂着他手搓搓搓:“冷不冷?”
“吃软饭之人,没资格说冷,”他笑道,“这下可是要靠公主养活了,在下出卖色相还来得及吗?”
“来得及,”我顺手抬起他脸,耍流氓这一套我熟,“先唱个小曲来听听。”
最后是我在他淫威下唱着小曲,愤然推他回去。
一路上他道:“骊君,陛下数次让你回宫,你还是回去吧。”
我口吻极为随意:“北苑我还没玩够,再呆两天。”
他道:“你和陛下一母同胞,你回去他想必不会为难于你。你跟在我这里,时间长了他怕是要生气。”
“别说了,我是不会回去的,再怎么样我也是他姐姐,把我惹急了,我就打他一顿……要不我真的打他一顿,给你出出气,然后你们再坐下来吃个火锅喝个酒,就此和好,好不好?”
“北苑土壤不好,梅花开得远不及宫里繁盛,你替我去看看,去看看再回来……”
“赫连夙!”我生了气,冲到他面前居高临下瞪着他。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赶我走!这些日子你看平日恨不得黏你身上与你交好的那些人,可有再来过?众叛亲离的滋味你就这么享受?此时我若回了宫,还回得来吗?”
我没有说出口的是,我回来的时候你还在吗?
他低声道:“那你就不要回来了。”
“你再说一遍?”
“骊君,你是不是喜欢我?”他忽然抬头,如是问我。
猝不及防,我慌忙摇头:“别瞎说啊我没有,我是受虐狂吗,才会喜欢你。”
“对了,记得成亲前夕你问我是不是心有所属,我现在可以告诉你了,的确。
“我心里喜欢的那个人你不认识,他是个乐师,虽然名不见经传,但他有才华、有学识,比你温柔还比你长得好看。我当时怕你加害他,所以才不肯和你说。”
他闻言笑得很开心,我从来没有见他笑得这么开心过,他道他知道了。
我佯装淡定,退回他身后。
是的,我喜欢赫连夙,从始至终只喜欢赫连夙,很早之前就喜欢他了。
我有多喜欢他,被作为一个细作嫁给他的时候便有多么不情愿。
我想堂堂正正地嫁给他,而不是因为阴谋诡计,带着目的。
不是公主与摄政王,而是萧骊君与赫连夙。
大齐的公主不能主动提出与夫家和离,我做梦都想让他休了我,以萧骊君的身份再嫁他一次。
可惜这个愿望还是落空了。
我不回宫去的原因也很简单,我怕自己一回去就被控制起来,成为一个把柄,从而使赫连夙有了牵累,让他被绊住了手脚,主动将决定他性命的那根线交到阿弟手中。
软肋示人,也是兵家大忌
我就是赫连夙的软肋。
等我冷静下来,赫连夙问我:“挑起西戎的战争,引我去西戎,想方设法折我在路上,陛下这个计划你是不是早知道?”
我急急道:“我没参与。”
他道:“但你也没阻止。”
“……”我看着他,“那是因为我相信你一定会凯旋,不会轻易被打败。”
“那为什么不能再信我一次,”他道,“你夹在我和陛下中间左右为难,我不怪你,但是他要杀我,难道我就什么也不做,在这里等死不成?”
是啊,我关心则乱,竟然忘了赫连夙是什么人,他岂会坐以待毙。不然他也不会回京以后第一件事,就是处理阿弟指派给我的美少年们了。
对上我的眼睛,他哂笑:“你以为我为什么要把冷姑娘带回来?”
***
卧房,冷云菲看看我再看看赫连夙,小心翼翼取出一个小药瓶,在我眼前晃了一圈,宝贝地收了回去,重视程度堪比对待刚出生的婴儿。
她道:“此乃我家传秘药不死丹,可以使人假死,闭气三日然后复活。”
“王爷筹谋数月,万事俱备,到时只需要吃下此药瞒过陛下,让陛下放心,过上几天再与王妃双宿双栖不是梦。”
我有问题,举手问:“陛下派人来验尸怎么办?”
冷云菲看向赫连夙,赫连夙道:“到时候就要麻烦公主了,死者为大,你以王妃的身份求陛下对我的遗体尊重些,抑或给我留个全尸,不过分吧?”
我点头,点点头,狐疑看着他。
他敲了敲我脑门,好像又回到了从前授课的时光:“还有什么问题,问。”
“你不会是在骗我吧?”
他犹豫一瞬,叫我走远些。
我依言走到房门口,看他从轮椅上站了起来。
他一步一步走到我跟前,在我吃惊又欣喜的目光中,对我笑了笑。
我笑过了又哭,活脱像个二傻子:“你先前都是骗我的!你这个……这个……”
我情不自禁,扑在他怀里大哭,他身子晃了两晃,好容易扶住我,道:“萧骊君,你敢把眼泪蹭到我衣服上你就死定了。”
如此在乎自己衣服干不干净,说明他是不舍得让自己死的。
赫连夙这一站,我只当不败的战神又回来了,还有什么不放心,顿时打消疑虑,蹭了他一个肩头的眼泪鼻涕,跑出院外:“有本事来打我呀。”等着他追上来。
他只扶着门框笑。
冷云菲道:“王爷先前为了骗过陛下和御医们,服了麻痹身体的药,眼下未完全恢复,还不能多走动。”
我表示理解。
赫连夙又拿出一个地址,说我既不愿意回宫,可以先去那里等他。
我高兴地收拾了行李,带着叮叮铛铛,上了门口他替我准备好的马车。
临走时,我去他卧房看了他一眼,他为使我放心和高兴,始终站着,直到冷姑娘让他坐下休息。
但他执意送我到房门口,看着我走。
我回过头朝他挥挥手:“对了赫连夙,其实我不喜欢顾若雪的原因还有一个。”
他看着我,愿闻其详。
“好好一个人起个什么字不好,叫‘得白’。”
他微诧:“不……挺好的吗?”
“不知道,‘顾得白’,我总觉得哪里怪怪的,”我道,“我还是喜欢‘知晨’。”
“知晨”是赫连夙的字。
“三天以后我等你,说好要来,不骗我哦。”
他道:“嗯,不骗你。”
转身一刻,我已经想好了下次见面时的第一句话。
我要告诉赫连夙,我喜欢他。
8
三天以后我没有等来赫连夙,来接我的人是宫里的人,他们说奉旨来迎公主回宫。
冷云菲也在他们其中。
她是阿弟的人。
他们安排她在赫连夙前往西戎的战场上,即便他后来没有受那么重的伤,她也有办法让他中毒。
第一次她没有得手,赫连夙就发现了她。
同时他也知道,他的陛下要他死,而我是他的软肋,无论我回不回都是。
唯一的区别,只要我回了宫,就还是陛下的好姐姐,可以荣华一生,不回宫,就跟赫连夙一起死。
更早之前,赫连夙在答应父皇娶我那一刻,就决定了他再也不能置身事外,我才是绑住他命脉的那条绳子。
长远一点,他可能已经看到了自己的结局,可他还是娶了我。
回京都的路上,赫连夙对冷云菲说:“你帮我演场戏吧,骗过王妃,你也可以完成任务,去赎回你的家人。”
冷云菲跪在我面前,道:“对不起,我的家人都在陛下手上。”
赫连夙非死不可。
世上根本没有什么不死的丹药,三天前我走后,赫连夙卸下撑在双腿上的铁架,坐回轮椅,对冷云菲道:“药给我吧。”
那是一颗御赐的毒药。
我不知道赫连夙最终葬在何处,陛下给了他风光大葬,我没有去参加。
那不是赫连夙,我不承认。
只要我不认,赫连夙就还活着。
我还有一句“喜欢”,未能亲口告诉他。
9
多年以后,公主已经很老了,每一年她都会在特定的某一天放飞一只美人风筝,等它高高飞过宫墙,再亲手将它的线剪断,看它飞远,消失不见。
世上再无赫连夙。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