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小说名家名作
爱海泛舟
微型小说名家名作
秦榆
爱海泛舟
本章字数: 56865

第八棵馒头柳

刘心武

丈夫是搞地质的,出差是家常便饭,总是背袋一背就走了,她从来不送。丈夫下楼出门也从不回头张望。

这回丈夫又走了。门在丈夫背后撞上时,她正站在桌边收拾碗盘,一副若无其事的表情。但门撞上以后,她却撂下手里的东西,去往阳台。她站在阳台上朝下望。阳台下面是马路,马路边上栽着一排馒头柳,馒头柳的树冠又大又绿,从楼上俯看下去并不像馒头而像帐篷。她习惯地朝阳台下往东数第八棵馒头柳那里望去。她等待着,她知道,再过五六分钟,丈夫的身影将在那棵馒头柳下出现。他们这幢楼门开在没有阳台的一面,从楼门出去绕出楼区前往地铁入口,必从第八棵馒头柳那儿经过,然后便被一座治安岗亭遮住视线。每次,她总是欣慰地在预计的时间、预计的位置望见丈夫宽厚的背影,特别是那只经丈夫设计,由她改制的帆布旅行背包,她总默默地对着那脊背、那背包送去她的祝福。但她从未向丈夫吐露过这隐秘的一幕,连儿子也全然未曾察觉。

这天她习惯性地去往阳台一站,却忽然不习惯起来,因为丈夫的背影迟迟没有出现。他必得去乘坐地铁直往北京站,不可能改往别的方向。怎么第八棵馒头柳下不见他的踪影?惶急中她痛切地意识到,这往常短暂而稳拿的一瞥于她有多么重要!

她忍不住跑到楼下。楼门口空空荡荡。她不知不觉地来到第八棵馒头柳下,朝四面张望着。难道他钻到地底下或飞到天上去了?真不可思议。她差一点跑进治安岗亭去报失。回到家中时儿子跟她说什么她没听见,却听见了街上急救车“呜哇呜哇”的由远及近又由近及远的声响。她无端地朝儿子发了火,心里堵着一块鹅卵石。

接连好几天她都无精打采。她一忽儿暗自取笑自己,一忽儿又从逻辑推理上断定情况的不正常。终于,有天晚上她接到了他从很远的地方打来的电话,她情不自禁地说:“你哪儿去了你?你急死我了!”丈夫莫名其妙,于是她便向他倾诉了一切,她怎么每次分别时都表面上若无其事,每次却都要跑到阳台上去望他的背影,在那第八棵馒头柳下,……电话那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是丈夫深受感动的声音:“傻女子!那天我刚一出门就遇上了咱们楼老王,他们单位的车正好接他去火车站,我就蹭了他的油,你真是死心眼儿……不过,我知道那棵馒头柳,对,第八棵馒头柳。你知道吗?每次我出差回去,你别看我进门的时候没事人儿似的,其实,我一走到那棵馒头柳下,就忍不住抬头望咱们家的阳台,咱们家的窗户,有时一站好几分钟,特别是晚上,那一窗灯火,让我心里头好爱你们……”

撂下电话,她才发现儿子站在面前,儿子正问她:“妈,您干吗抹眼泪儿?”

新豆汁记

刘心武

杜雨生是我们商场的售货员,来商场五年,工作没得挑!可他业余钻研一门名目绕嘴的学问,报考科学院研究生,一家伙考上了!

眼看快下班了,杜雨生有点神秘地凑拢我说:“老赵,我求您帮点忙,当个见证人!”

这可把我弄懵了。见证人?见证个啥呢?恰好这时候下班铃响了,杜雨生边挽着我胳膊往外走边说:“吃饭的时候,我跟您细说!”

他把我带进了一家专卖豆汁的小吃店!

见他一趟趟地端来了豆汁、辣咸菜丝、火烧和焦圈,我采取主动了:“你卖的什么关子?你不从实招来,我一口不吃。”

他呷了一口热豆汁,一本正经地说:“老赵哇,我那女朋友怕我变心,这几天跟我闹别扭呢,我得跟她起誓呀!”

我心里顿时不高兴:“敢情你早交上女朋友了,怎么这时候才跟我坦白!”

他诚恳地说:“不怪您官僚主义,是我一直跟您‘封锁消息’——她呀,认识您。她见我考上研究生了,这几天总说什么:我可配不上科学家。我琢磨了好几天,才想出这么个法子,我在您面前起个誓,您给作证,她就放心了!”

我觉得好笑,心里琢磨:“她是我们商场哪个部门的呢?”

杜雨生只催我吃东西,这小子还有更绝的:“快吃吧,完了您跟我看戏去!”

六点五十分,我被杜雨生拉到了吉祥戏院门前,刚站定,就见他请过一位姑娘来——可不,她一准认识我,我倒真有点不敢认她了!

姑娘满脸通红,转身要跑,被他一把拽住了,只听他心急火燎地对姑娘说:“丽霞,你别生气——我当着他给你起誓,就是我真的成了科学家,你一辈子是电车上的售票员,我也不变心!我这个心你要是信不过,你就问他:刚才我特意去咱们头回约会的地方喝了豆汁,这会儿又特意请你们来看《豆汁记》,就是为了把心掏给你——我要成了莫稽,你们就拿铁棒子打我好啦!”

我发话了:“丽霞,我看雨生是变不了心。不过你和雨生的约会,我怎么就一直没发现过呢?”

丽霞绯红的脸庞上,一双水杏眼闪着幸福的光芒,她操起拳头就往杜雨生背上擂:“你坏死了,坏死了!谁让你暴露的?谁让你暴露的?”

杜雨生愉快地嘿嘿嘿乐着,从兜里掏出三张票来,请我跟他们一块进去。

“爸,您回家吧,没您的份儿!”丽霞冲我满脸娇嗔地说。

我让他们进去了。不过望望戏院门前的广告,心里不无遗憾,孙毓敏主演的荀派名剧《豆汁记》,那可是出充满人情味的好戏啊!

他们是瞎子

陈建功

我送她到了她的家门口。

“进去吧。”楼门外的阴影里,给了她最后一个吻。

她不走,靠在我的胸前,纤细的食指弹拨着我衬衣的钮扣。

我不再催她,默默的,听任她的抚弄。

“我要送你回去。你下车要走好远呢。”

于是,我们又重新上了汽车,坐回了芳园胡同。

我们从来不从芳园胡同走进去的。这儿一溜地摊儿似的,坐满了乘凉的人们。我们从吉祥胡同走。这儿静极了。房屋一会儿凸出来,一会儿凹进去,一个一个黑漆漆的角落。我们不断溜进去交换一个热烈的吻……最后,我们要穿过那条斜巷了,黑黑的,窄窄的,抱在一起,一步一步走过去,心儿跳跳的。

芳园胡同五十七号。这回到了我的家门口了。

“进去吧。”这回该她说这句话了。“那怎么行。你一个人。”

“你要是放得下心……”她的嘴嘟囔着。

于是,我们又走回漆黑的斜巷,又一次出入在吉祥胡同屋角的阴影里。

“咱们在下跳棋。”我说。

“有人来了。”她轻轻推了我一把,闪开了。

“哦,他们是瞎子。”我说。

是的,他们是瞎子。手拉着手,蹀蹀前行。

他们大概都有四十多岁了吧。女的,矮胖,闭着眼睛,微张着嘴。是在微笑?不,她在专心地探路——右手拿着马杆儿,一扫,一扫,敲着马路牙子,梆梆,梆梆……她的左手在领着那个男的。男的瘦高,眼睛大而毫无神采。他空着的那只手的臂弯上挂着网兜,里面装着两个饭盒。他走在靠近马路中间的一侧,一辆自行车响着铃儿,由他身后冲过来,又从他身边擦过……

他们沿着马路牙子,一直朝前走着。梆梆,梆梆……

我们从百货大楼回来。大包、小包。

偎依着。还走吉祥胡同,还穿那条黑黑的斜巷。夏夜的风,神秘的星。明天,我们再也用不着这样了。明天就结婚了。

又一个凹进去的墙角。

“好吗?”她柔声地问。

“好。”我说。

“你心不在焉。你在想什么?”

“没想什么。”

“那你干嘛总往那边看?”

“瞧!他们又过来了。”

“怕什么,他们不是瞎子吗?”

梆梆,梆梆……

他们又过来了。还和上次一样。手拉手,领着,蹀蹀前行。还是走右手的一边。

男的,还是提着装饭盒的网兜,走在女的左方——靠马路中间的一侧。女的,还是领着他,右手拿着马杆儿,沿着马路牙子,梆梆,梆梆……

吵架。初恋的狂热,蜜月的甜美,都到哪儿去了?

“告诉你,我今天去流产了。”

“……你疯了!干嘛自作主张?”

“现在告诉你一声就不错。”

“咱们还是不是两口子?!”

“两口子?哼,你还有脸说‘两口子’?成天想着你的‘小说’、‘读者’,你想过家里还有‘一口子’吗!事先问你一声,自从我怀孕,你问过我一声没有?……下了班,给你做饭。做了饭,给你刷碗。还想让我给你生孩子,哄孩子?……我才二十八岁,我还没玩够呢!”

“想玩儿,你何必结婚!”

“你呢?跟你的‘小说’结婚不得了?何必娶我!”

太没劲了。不说了。背靠背。睡觉。明天还要把第四章写完呢。她倒在那儿哭了。她还有理了!

啊,当初。

“我一切都是你的。”她说过。

“我爱你一辈子。”我说过。

我们什么都不必说了,也不必想了。有这,就够了。

有这,就够了吗?当初怎没多想一想呢!

我怎么总看见他们在吉祥胡同走?哦,胡同口有个盲人工厂。那工厂大概是“两班倒”的。有时,他们在凌晨时由东走,下午自西回。有时是中午才去,夜里才回。

无论向东还是向西,凌晨还是深夜,他们总是手拉着手,像遵守行车规则的车辆一样,顺着右侧的马路走着。男的,总提着网兜,走在外手,女的,总领着他,拿着马杆儿,着马路牙子。梆梆,梆梆……

那女人穿着一双布鞋,右脚的外侧补着一块大大的皮子。噢,不管向东也好,往西也罢,总是这只脚,总是这个地方蹭在马路牙子上的。

梆梆,梆梆……

吵架,调解。调解,吵架。

“没有你,我也能活!”

“没有你,我活得更好!”

“离婚!”

“再不离不是人!”

离了。

出了法院,脑子里一片空白。吉祥胡同。她走左边。我走右边。回去,收拾东西。

他们又迎面走过来了。我们好像都在加快脚步。

何必?

“他们是瞎子。”当初,我说过。

“怕什么,他们不是瞎子吗。”当初,她也说过。

他们什么也不会看见。什么也不会知道的。

他们还是手拉着手,领着,蹀蹀前行。男的,还是提着那个网兜,走在外侧。女的,还是拿着那根马杆儿,着马路牙子。

那女人的鞋子换过了,一双新鞋。还是右脚,还是那个地方,又被马路牙子蹭出一块白印儿了。

几对年轻的男女,或迎面而来,或尾随而去。但是谁也没有多看他们一眼。他们不过是一对瞎子。

梆梆,梆梆……都市的嘈音已经消失,那马杆儿在敲击着寂静的马路。梆梆、梆梆……

大榕树下的相逢

苏叔阳

大榕树已经被暮色包围了,他还站在树下没有走。

他已经站了好一会儿,扬着头,好象要数清榕树的枝叶。一只小皮箱放在他脚边,看来,他是远道来的客人。

他有四五十岁的样子,但白发已经飘落在他的头顶,把头发染成花白,衬得黝黑的皮肤分外地醒目。

终于,边界那边的一家小店的门打开了,一位穿着唐装衣裤的微胖的中年妇人出来,把塑料桶里的水倾在路边的渗水孔里。她看一眼那陌生的男人,毫不在意地扭头走回自己的屋门。可是,她又站住,回过头来再看一眼那男子。她止了脚,一丝惊诧和猜疑飘上面孔。她扭过身,上下打量着那在苍茫的暮色里凝立在榕树下的远方来客。

星星悄悄地爬出来,谁也不敢作声,只是互相眨着眼睛,交换着对地下这一对男女的猜想。月亮也禁不住好奇心,躲在梧桐山头窥探着。于是,朦朦的月色洒下来,把斑斑点点的光,从榕树上倾倒给那石像般呆立不动的男人。

那中年妇女终于忍不住了,她放下塑料桶一步步走向榕树。

哨兵移动了一下位置,让自己暴露在月光中,他的意思很清楚,是想告诉那男子,这里有尽职的战士,你可要当心,不要做出不应当做的事情。

也许,是那妇女的脚步惊动了那男子,他把头慢慢地由榕树转向边界那边,凝望着一步步走近的妇女。

如伞如盖的榕树,把浓密的枝叶伸向边界两方,护卫着两个制度下的子民。无论如何,他们都是家乡的儿女,只是几块界碑把他们分隔开来,但他们的心还在一起,就像这榕树,枝叶在两边,根却依旧扎在祖国的土壤。

那妇女已经走近了榕树,抬眼望望那男人,低低地呼叫:

“哗,真是你,涛哥,到底回来了。”

男人凝望着她,低声说:

“是是,回来了,女姐。从那边,水牛城(美国布法罗城),你,还住在那边?”他把头朝港界那边点一点。

“嗯嗯。”女人停顿一下:“你的家已经没了,变了,变成一座新楼。你会不认识的。你是要回大陆?”

“我是要回家乡,回河头角。”

两个人都不说话,依旧沉默着。

男人轻吁一口气:“这榕树多好,我天天想它。”

女人也叹口气:“它一直这样。”

突然,传来了摩托车声,从海关口那边驶来几辆雅马哈,两个小伙子跳下车,在后座上又下来两个姑娘,他们奔向榕树下的男人,叫道:

“涛叔,我们没有接到你,没想到你在这儿。”说着,欢叫着把那男人团团抱住。

他们又转向那妇女,笑着说:“女婶,过来吧,一齐到碧海酒楼吃夜饭,那里有好海鲜,一起来喝杯喜庆酒吧!”

“不啦,家里事多得很。”女人推辞着。

男人看着她,小声说:“去吧,吃一杯多少年一直想吃的酒。”

女人点点头,说:“那我换身衣服啦。”

月亮跳上天空,照着这小小的边界的镇子。

哨兵也别过脸去,微笑着踱向街头。那边,一个香港警察,朝这边伸伸头,走进“皇家香港警察岗亭”。

朦朦的月光下,一群说说笑笑的年轻人簇拥着一对中年男女,走向灯光辉煌、漂亮、典雅、面临大鹏湾的碧海酒楼。有浓重喉音的粤语,在夜风中传送开来,飘向边界的两边……

女孩

张抗抗

有男人攀到山岩上去采花。采回来一大丛一大丛连枝条带花蕾的野杏花。满怀蓬勃灿烂的花枝,把男人的脸都挡住了。

男人慷慨地把那些不易采得的野花,一枝枝分赠给同行的旅伴。

那一枝枝绚丽烂漫的野花中,或含苞欲放、或恰到好处,有的枝上缀满成串一粒粒小豆豆似的粉色花蕾,有的枝条上一朵朵开怀怒放,正值盛期……

男人把一枝裹得紧紧的花蕾,递给了那个女孩。

它就像你呐,还害羞着哩。拿回家去,插在水里,过些日子就开了。

女孩摇了摇头。

——不,我不要这枝。她轻轻说。

不要这枝,那你喜欢哪一枝呢?

女孩指了指另一丛正开得轰轰烈烈、热热闹闹的花枝——我要这个。

母亲打断她:傻孩子,这花都已开过了,拿回家去,一两天就谢了呀。

不。她坚持说,我就要这一枝。它开得多漂亮啊。

它确实很漂亮。假如不去想它明天的模样。

一个成年的女人走过来,接过那丛被女孩弃置的花蕾,说:可我,倒正想要这一枝。

男人若有所思地说:恰好是女人理想的一次对位。

女孩抱着她鲜艳的花束,抬起脸望着她的父亲。女孩笑了。

回家的路上,那女孩始终紧紧抱着她那束盛开的杏花,她似乎悄悄吻了它一下,有一片洁白的花瓣飘落下来,缀在她的发辫上。女孩好快活。

紫色人形

毕淑敏

那时我在乡下医院当化验员。一天到仓库去,想领一块新油布。

管库的老大妈,把犄角旮旯翻了个底朝天,然后对我说,你要的那种油布多年没人用了,库里已无存货。

我失望地往外走,突然在旧物品当中,发现了一块油布。它折叠得四四方方,从翘起的边缘处,可以看到一角豆青色的布面。

我惊喜地说,这块油布正合适,就给我吧。

老大妈毫不迟疑地说,那可不行。

我说,是不是有人在我之前就预订了它?

她好像陷入了回忆,有些恍惚地说,那倒也不是……我没想到把它给翻出来了……当时我把它刷了,很难刷净……

我打断她说,就是有人用过也不要紧,反正我是用它铺工作台,只要油布没有窟窿就行。

她说,小姑娘你不要急。要是你听完了我给你讲的这块油布的故事,你还要用它去铺桌子,我就把它送给你。

我那时和你现在的年纪差不多,在病房当护士,人人都夸我态度好技术高。有一天,来了两个重度烧伤的病人,一男一女。后来才知道他们是一对恋人,正确地说是新婚夫妇。他们相好了许多年,吃了很多苦,好不容易才盼到大喜的日子。没想到婚礼的当夜,一个恶人点燃了他家的房檐。火光熊熊啊,把他们俩都烧得像焦炭一样。我被派去护理他们,一间病房,两张病床,这边躺着男人,那边躺着女人。他们浑身漆黑,大量地渗液,好像血都被火焰烤成了水。医生只好将他们全身赤裸,抹上厚厚的紫草油,这是当时我们这儿治烧伤最好的办法。可水珠还是不断地外渗,刚换上布单几分钟就湿透。搬动他们焦黑的身子换床单,病人太痛苦了。医生不得不决定铺上油布。我不断地用棉花把油布上的紫色汁液吸走,尽量保持他们身下干燥。别的护士说,你可真倒霉,护理这样的病人,吃苦受累还是小事,他们在深夜呻吟起来,像从烟囱中发出哭泣,多恐怖!

我说,他们紫黑色的身体,我已经看惯了。再说他们从不呻吟。

别人惊讶地说,这么危重的病情不呻吟,一定是他们的声带烧糊了。

我气愤地反驳说,他们的声带仿佛被上帝吻过,一点都没有灼伤。

别人不服,说既然不呻吟,你怎么知道他们的嗓子没伤?

我说,他们唱歌啊!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们会给对方唱我们听不懂的歌。

有一天半夜,男人的身体渗水特别多,都快漂浮起来了。我给他换了一块新的油布,喏,就是你刚才看到的这块。无论我多么轻柔,他还是发出了一声低沉的呻吟。换完油布后,男人不作声了。女人叹息着问,他是不是昏过去了?我说,是的。女人也呻吟了一声说,我们的脖子硬得像水泥管,转不了头。虽说床离得这么近,我也看不见他什么时候睡着什么时候醒。为了怕对方难过,我们从不呻吟。现在,他呻吟了,说明我们就要死了。我很感谢您。我没有别的要求,只请您把我抱到他的床上去,我要和他在一起。

女人的声音真是极其好听,好像在天上吹响的笛子。

我说,不行。病床那么窄,哪能睡下两个人?她微笑着说,我们都烧焦了,占不了那么大的地方,我轻轻地托起紫色的女人,她轻得像一片灰烬……

老大妈说,我的故事讲完了。你要看看这块油布吗?

我小心翼翼地揭开油布,仿佛鉴赏一枚巨大的纪念邮票。由于年代久远,布面微微有些粘连,但我还是完整地摊开了它。

在那块洁净的豆青色油布中央,有两个紧紧偎依在一起的淡紫色人形。橘红色的伞

杜卫东

珊珊走了,走的时候连门都不关,好象故意让我看着那把橘红色的伞,消隐在茫茫的雨帘……

我,徘徊在清冷的街上,惆怅若失,思绪万千。

“对不起,让你久等了!”一位姑娘从刚刚停稳的14路汽车上跳下来,“啪”的一声,张开自动伞,路牌下的小伙子钻进去了,两个人肩依偎着肩,像一朵浮动的红云,渐渐远去了,留下一缕缕沁人的芳馨,撒落一串串笑语欢言……

两个小时前,珊删走进我的房间,也是说了一句同样的话,然后,把伞一转,嘿,雨珠甩了我一身一脸。明天,她报考文工团,要做小品,今晚,邀我当“临时导演”。于是,时间和空间在我的小屋里开始高度地交棒——两个青年,正在收听解放区广播,一群国民党特务突然出现在面前;失散多年的母女邂逅重逢,近在咫尺,却又不能相认。珊珊的表演成功极了,她时而侧目而视,神色安然;时而双眸含情,强忍泪泉……

在柔和的灯光下,看着她那窈窕的身段,不知为什么,我一下子竟想起了“她”,想起那已经飞走的春燕。于是,我鬼使神差地出了一个时代感强的小品:《失恋以后》。——悲剧,也许就从这里发端。

珊珊娇嗔地瞥了我一眼,沉思了片刻,开始进入了角色:她先把荷叶式的发型随意抚乱,又痛苦地睁大泪眼,然后紧锁眉头,一会儿吸泣,一会儿悲叹……

失恋,仅仅是这样的吗?不,初恋的她,也许还无法体会失恋的伤感。我和“她”,不是感情破裂的分手,而是“她”那个门阀观念很深的父亲,在我们之间掘了一道不可逾越的“天堑”。那天,当“她”迈上公共汽车的踏板,回过头,向我送来最后的一瞥时,我的心都要碎了,形只影单,好象漂泊在浩淼无垠的大海上的一叶孤帆……

“嘿,愣什么神儿?”我告诉了她应该怎样把握此时的情感。她听了,惊讶地看着我,稍后就以少女特有的敏感,问:“你怎么有这样深切的体验?”

“我?”我支支吾吾……信口胡诌?搪塞敷衍?

不,我不愿意让爱情的彩虹投下欺骗的阴影,哪怕是一丁点。

“你,”珊珊听我说完逝去的一切,脸涨得通红,呼吸急促,声调发颤:“你……原来爱过?人的一生只能爱一次,可你……”她话未说完,转身拿起墙角的伞,留下一句:“咱俩就一刀两断……”

几曾想到,伟大的表演艺术,竟弄假成真!

雨丝,织成无数道密集的水帘,在夜风中摇曳,捶打着我的脸。真凉,我踽踽地往回走,一股淡淡的芳馨突然飘到我的鼻尖。啊,那橘红色的伞,像一朵瑰丽的花,在我的头上开绽。

“啊,是你——珊珊!”

她笑了,眼角挂着两滴晶莹的泪珠:‘我想起了一位哲人的话“纯洁的不一定是白的。’”

雨丝,淅浙沥沥;情意,密密绵绵……小 夜 曲

叶文玲

情人总是心心相印的。忘了当初是谁的动议,把这条地偏人静的小路作为约会蹓跶的场所。一个月下来,两人都觉得这儿简直是他们的伊甸园。尤为有趣的是,那小路的尽头有座淡绿色的大楼,那四楼拐角有一扇窗户,灯亮的时间总是很长久,星光朦胧的夜晚,从这扇窗户透出的光栏、透过路旁枝叶繁密的梧桐投泻下来,闪闪烁烁,不似月光,胜似月光。

春去了,夏去了,这对情人的步子把小巷的长度都量出来了;纵横正好是三十五比五——用她的步子走“横”向,是五步;用他的步子走纵向,是三十五步,走了多少遍,量了多少回,总是这个数。

夏去了,秋去了,梧桐的叶子带着响声从枝干上飘落了,小巷还是那么长,可是小窗的灯光却更亮了,宛如秋月当空,夜夜照着他们蹓过的路,连他们新皮鞋上的穿钉,都像碎珠子似的反着光。

都说情人有说不完的话,可这天晚上,他们发现再也没有新鲜事可说了,好些话刚开了头,就会被对方提醒:“这已说过三遍了!”

“喂,你注意了没有?这扇窗户里住的人,可真怪!”男的突然想起了这个前所未有的话题,兴奋起来,“我看这人是患失眠症吧?每天晚上十二点以前没熄过灯,有几次我们蹓到快下一点,不是也没见关灯,是不是?”

女的点点头,她也注意过,的确是这样。

“嗳,我们分头打听一下这个怪人是谁,好不好?谁先知道谁赢,谁就连亲对方十下,对方不得抗拒,对,就这,好不好?”男的为这个动议兴高采烈了,“你要不反对,就算通过……”

女的又点点头。在这同时,他们又一起望了望那扇小窗,只见那灯光还是亮得如照水的秋月。

情人总是守信用的。第二天晚上,两人不约而同,都来得比平常还早。

“我知道了,这里住的这个人叫沈坦,外号‘神经蛋’,听说原来也是个待业青年,去年才到农科所来!”男的高兴得手舞足蹈,“是我先打听出来的,哈,我可要执行‘决议’了……”

女的摇头笑笑,一边躲,一边默默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科技小报来,男的就着疏枝间漏下的灯光一看,原来上面有一则关于沈坦苦钻栽培技术、使用微量元素肥料使作物普遍增产、得到农户热烈赞扬的报道,旁边还有一张沈坦在深夜孜孜不倦攻读科技资料的照片。

“他是我三年前的高中同学……”女的嘎声说,“人真是不可貌相哇!……”是的,有许多事真是难以料想的,但她现在都想起来了,想起了在班上时,同学们经常对他的叽嘲和调笑,而自己便是笑得最响的一位——为他的‘和尚头’,为他的撅肚子棉袄,为他的露出了‘鸭蛋’的袜后跟……

他们把这则报道和照片翻来覆去地看了许久许久,谁也没再说话,当然,也都忘了那个“决议”。

“我,我们也不能晚上总是闲蹓跶,白白消磨光阴了,我,我想……”男的试试探探,犹犹豫豫地看了她一眼,他怕对方不高兴。“从明天开始……”

“为什么从明天开始呢?就从今天,从现在开始!”女的踮起脚尖,“叭!”的使劲一亲,就像炸了小爆竹。“走吧!”

他们肩并肩地走完三十五步,在巷口分了手。

分手前,他们又都不约而同地望了望四楼窗口,那白炽的灯光,真比秋月还亮。情书

顾工

当母亲的偷看一封女儿尚未寄出的情书时,是种什么滋味?喜呢?悲呢?忿懑呢?还是感伤?——杜雅一早起来,就把女儿芳芳关起房门写了一夜的信,悄悄藏进自己的衣兜。芳芳背起书包要去学校时,乱拉抽屉,乱翻字纸篓,四处寻找,大声嚷嚷:“妈妈,您看到我写的一封信了吗?一封赶写的信?”

杜雅很紧张,很怕女儿识破自己的偷窃行为,只好支支吾吾地回答:“什么信呀?自己写的信自己看不住,还问人家,还让别人操心?”女儿像个相面先生,用专注的眼睛盯着妈妈的脸,看了好久,最后像识破了什么似地把书包一甩,笑着跑了。她跑出大门后,转过脸来,朝站在阳台上的妈妈大声嚷嚷:“妈妈,等我回来再找您算账!”女儿轻盈的连衣裙,像是刚刚落地的降落伞,一会儿就被初夏的薰风吹得无影无踪……

母亲忧虑地望着消失了的女儿的背影,长长地舒了口气。她怀着像看侦破小说一样的忐忑心情,从未封口的信中取出一张玫瑰色的信笺。她戴上老花镜,一字一句地读。女儿平时写作文很潦草,每个字都伸胳臂撩腿,像是鬼画符;这信上的字却很工整,仿佛是在刻钢板——

“皮皮,我的皮皮:

我们俩是在作游戏吗?作一场人生的游戏?很小很小的时候,我就扮过新娘,采一束野菊花,拴在我的丫丫辫上。谁在扮演新郎?就是我家饲养的那条大狼狗。我搂住狗脖子,和它那毛茸茸的嘴巴,亲了个长长的吻。你看到这里,你以为我是在讽刺你吗?不,我是真心真意的,希望有一天,你能替代我小时候宠爱的那条大狼狗。吻你,再吻你,你将来也会有张毛茸茸的嘴巴吗……

你的芳芳,永远是你的!”

杜雅看着女儿这封童话似的情书,顿时羞红了脸,哎!这死丫头,人小心不小。平常是一副天真烂漫,有口无心的样子,谁知在心坎里竟藏着这么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皮皮是谁?大狼狗?她小时候哪儿来这么条大狼狗?只有我小的时候家里才养过一条,它是我童年的忠实伴侣,衔着我的书包上学,衔着我的书包回家……后来,在路上遇到个小男孩……后来,他长成个小青年……后来,他成为芳芳的父亲……哎哎!这封情书,不就是我当年写的那封情书吗?几十年来,自己一直珍藏着,珍藏着,压在箱子的深处,压在心底的深处……可是现在,现在怎么落到女儿的手里,她又照抄了一遍——除了把她爸爸的名字,改写成为“皮皮”以外,别的几乎是一字没改……

哀哀,我可怎么再见我的女儿?!

哀哀,我的女儿可怎么再见我?!

傍晚,芳芳背着书包回来了。她一进门,就冲妈妈作了个调皮的神秘的鬼脸。杜雅不敢用正眼瞧。女儿的脸有处放,自己的脸还不知该往哪儿放哪!她觉得当妈妈的尊严,圣洁感,全被女儿抄了家。真悔不该箱子没上锁。女儿长大了,什么都乱翻。杜雅觉得自己的脸发烫发烧。

芳芳比妈妈大方得多,自在得多。她扒着妈妈的肩膀,贴近妈妈的耳根,用隐秘的气音说:“妈妈,咱俩来个交换俘虏吧!我把您当年写的情书还给您;您把我昨天写的情书还给我。行吗,君子协定!”

杜雅气得想哭,又想笑,真没办法,今天当丫头的,可不像过去当姑娘的!自己15岁的时候,写那封情书,是躲着,藏着,钻到床底下才写完最后一句。往邮筒里投的时候,还往四处看,方圆一里之内有没有人跟踪。女儿可倒好,写情书不肯费心思,还不脸红?

“你真该好好学文化!”妈妈用叹气来掩饰窘迫。

“我跟妈妈学!”芳芳作出一副乖顺的好孩子的样子。

“不学好。”杜雅都不知道自己是在真怒,还是假怒。

“咦,不是说要踏着革命前辈的脚印前进吗?”

“别在我面前耍嘴皮子。芳芳,你要知道你还小!”

“妈妈,您写那封信的时候,您是不是比我还要小?”

杜雅让女儿将军将得没词了。唉!现在的孩子,现在的孩子!现在一切的节奏都在加快,难道思想的节奏、爱情的节奏也在加快吗?自己是这样地为女儿忧虑,当年自己的爸爸、妈妈,可也曾这样为女儿忧虑过?

芳芳的爸爸进来了,领着个十七八岁的瘦高男孩。

爸爸真像是抓到了一名俘虏,进屋是粗声大气的嚷嚷:

“这个男孩,站在我们家门口来回蹓跶,还扒着窗户缝往里乱瞅。”

芳芳一见,乐得手舞足蹈,心花怒放,扑上前去说:

“哦,皮皮,我叫你站在远远的,远远的地方等我,多等一会儿,谁知道你……”芳芳握着男孩的手,兴奋地回过脸来说,“妈妈,您把我给皮皮写的信,当面交给他吧!我也把您过去写给爸爸的信,当面交给爸爸!”感觉

刘国芳

男孩其实对玫很有好感,玫跟男孩在一起,总说:“我配不你。”男孩听了,说她:“看你,又来了。”玫说:“我脸上有疤,难看死了。”男孩说:“我不在乎。”玫很多时候就被男孩感动了。玫说:“你真好。”

小孩说:“你也好,不好我会喜欢你?”

玫很甜地笑起来。

玫脸上有疤是有来历的,玫觉得应该把这段来历说出来,不说,玫觉得对不起男孩。一天又和男孩在一起,玫把手指了脸上的疤跟男孩说:“你怎么不问问我这疤的来历。”

男孩说:“干吗问这些,不礼貌。”

玫说:“我不说出来,才没礼貌。”

男孩说:“那你说吧。”

玫说:“两年前我遇到两个流氓,他们要强奸我,我拼命反抗,他们就拿刀在我脸上划了一刀。”

男孩很认真地听着。

玫又说:“后来我被他们打昏了,结果两个畜牲把我强奸了。”

男孩脸有些白。

玫说:“你怎么啦?”

男孩说:“没什么。”

过两天,男孩再见到玫时,跟她说:“我们分手吧。”

玫说:“我知道有这么一天。”

男孩说:“其实我很喜欢你,也不在乎你脸上有疤,但我不知道你被人强奸过。”

玫说:“其实你还是不喜欢我,真喜欢我,你就不会介意这些。”

男孩说:“我没办法让自己不介意,所以我还是现在跟你分手,要不,以后和你生活在一起,想到这些,我不会好过。”

玫说:“我不勉强你。”

男孩说:“对不起你。”

玫说:“我不怪你。”

玫真的不怪那男孩,玫知道换做别的男孩,结果跟这会一模一样。

男孩说他很喜欢玫,其实玫更喜欢男孩,为了和男孩重修旧好,玫去了整容医院。在那儿玫把脸上的疤修了,还整了容。

从医院出来,大家都不认得她,玫很熟的人,听声音知道她是玫,但不敢认,只问:“你是谁呀?”玫说:“我是玫。”熟人听了,再三看她,才说:“你完全变了。”

玫的确完全变了。

过后,玫托一个跟自己很要好她也认得那男孩的人去说合,那人找到男孩,跟他说:“我跟你介绍个女孩。”

男孩说:“不要。”

那人说:“去看看吧,说不定你会喜欢那女孩。”

男孩同意了。

男孩子是跟那人去见玫,见了面,说了话,男孩同意了。

玫又跟那男孩好起来。

玫是喜欢男孩的。男孩呢,经过接触,也渐渐喜欢玫了,蛮好时,玫问男孩:“你怎么会喜欢我呢?”

男孩说:“你说话很像我以前的一个朋友。”

玫说:“什么朋友?”

男孩诚恳,很老实地说:“女朋友。”

玫说:“看得出来,你很喜欢你那位朋友。”

男孩点头。

玫又说:“你怎么不去跟那女朋友好呢?”

男孩叹一声,跟玫说:“那女孩其实不是很漂亮,脸上还有个疤,但声音好听,说话跟你一模一样。只可惜,那女孩被人强奸过,我如果跟女孩生活在一起,一想到女孩被人强奸过,心不会好过,所以我忍痛和女孩分了手。”

玫说:“我就是那女孩呀。”

男孩说:“你是那女孩?”

玫说:“嗯,我就是那个被人强奸过的女孩。”

男孩笑一笑,跟玫说:“你不是,那个女孩不是你这个样子,那个女孩脸上有疤,你没有。”

玫不再说什么了。

后来玫跟男孩结了婚。婚后,男孩常说他很幸福。

友爱花坊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柔软的气息掠过心野,掠过苍茫岁月,弥合着错失,纠正着误解,平添着信任。

珍 珠 鸟

冯骥才

真好!朋友送我一对珍珠鸟。放在一个简易的竹条编成的笼子里,笼里还有一卷干草,那是小鸟舒适又温暖的巢。

有人说,这是一种怕人的鸟。

我把它挂在窗前。那儿有一盆异常茂盛的法国吊兰。我便用吊兰长长的、串生着小绿叶的垂蔓盖在鸟笼上,它们就像躲进深幽的丛林一样安全;从中传出的笛儿般又细又亮的叫声,也就格外轻松自在了。

阳光从窗外射入,透过这里,吊兰那些无数指甲状的小叶一半成了黑影,一半被照透,如同碧玉;斑斑驳驳,生意葱茏,小鸟的影子就在这中间隐约闪动,看不完整,有时连笼子也看不出,却见它们可爱的鲜红小嘴儿从绿叶中伸出来。

我很少扒开叶蔓瞧它们,它们便渐渐敢伸出小脑袋瞅瞅我。我们就这样一点点熟悉了。

三个月后,那一团愈发繁茂的绿蔓里边,发出一种尖细又娇嫩的鸣叫。我猜到,是它们,有了雏儿。我呢?绝不掀开叶片往里看,连添食加水时也不睁大好奇的眼去惊动它们。过不多久,果然有一个小脑袋从叶间探出来。更小哟,雏儿!正是这个小家伙!

它小,就能轻易地由疏格的笼子钻出身。瞧,多么像它的母亲:红嘴红脚,灰蓝色的毛,只是后背还没有生出珍珠似的圆圆的白点;它好肥,整个身子好像一个蓬松的球儿。

起先,这个小家伙只在笼子四周活动,随后就在屋里飞来飞去,一会儿落在柜顶上,一会儿神气十足地站在书架上,啄着书背上那些大文豪的名字;一会儿把灯绳撞得来回摇动,跟着跳到画框上去了。只要大鸟在笼里生气地叫一声,它立即飞回笼里去。

我不管它。这样久了,打开窗子,它最多只在窗框上站一会儿,绝不飞出去。

渐渐它胆子大了,就落在我的书桌上。

它先是离我较远,见我不去伤害它,便一点点挨近,然后蹦到我的杯子上,俯下头来喝茶,再偏过脸瞧瞧我的反应。我只是微微一笑,依旧写东西,它就放开胆子跑到稿纸上,绕着我的笔尖蹦来蹦去;跳动的小红爪子在纸上发出嚓嚓响。

我不动声色地写,默默享受着这小家伙亲近的情意。这样,它完全放心了。索性用那涂了蜡似的、角质的小红嘴,“嗒嗒”啄着我颤动的笔尖。我用手抚一抚它细腻的绒毛,它也不怕,反而友好地啄两下我的手指。

白天,它这样淘气地陪伴我;天色入暮,它就在父母的再三呼唤声中,飞向笼子,扭动滚圆的身子,挤开那些绿叶钻进去。

有一天,我伏案写作时,它居然落到我肩上。我手中的笔不觉停了,生怕惊跑它。待一会儿,扭头看,这小家伙竟趴在我的肩头睡着了,银灰色的眼睑盖住眸子,小红脚刚好给胸脯上长长的绒毛盖住。我轻轻抬一抬肩,它没醒,睡得好熟!还呷呷嘴,难道在做梦?

我笔尖一动,流泻下一时的感受:

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冬日荒野,烤白薯

孟伟哉

友人杨君,原学文学,后攻历史,近几年致力于社会学的研究。许多事,在我们看来只是一个故事,他常常把它们归结为一种现象,“××现象”,“××效应”……他就时常这样讲。一天,我到他府上闲聊,聊来聊去,他聊出这样一件事。他文诌诌地说——

六十年代下半叶,七十年代上半叶,许多干部在“五七”干校,那是一种流放的生活,大家都记得的。那时候,我们干校附近的某些农民,也可谓“左”得可以,我们为了劳动穿上破旧的衣服,他们竟说那是“马列主义的外衣”。他们中的好事者,还曾编过这样一段顺口溜:

穿的破,吃的好,

光着膀子戴手表,

想回北京回不去,

错误肯定小不了。

这种顺口溜当然是荒谬的,只就“吃的好”这一点而论,便很不确。当然啰,一般说,比起当时的农民,流放中的干校学员的伙食可是要好一些的,但有时也可怜得很。比如,有一次,大冬天,我们八个男子汉被派去挖河沟,任务规定得很死,不挖够几米不得返校。眼看中午十二点了,活儿还没有干完,至少还得再干一小时。这时,大家不只是累得难受,饿得更不是滋味儿。刚巧,距我们挖沟的地方不远,有一块农民起了白薯的地,有一个同志就说:你们挖沟,我去看看那地里还能不能找到几块漏刨的白薯?大家很赞成,这位同志就去刨白薯了。

他在那荒秃秃的白薯地里,东刨西找,果然弄出来大大小小十几块白薯。尔后,他又拣了一些干草和干薯蔓,烧起一堆火,把这些白薯放进去烤。他是很会烤白薯的,他说过,只要你捏着那白薯从皮到心都软了,那就是熟了。他烟熏火燎地把那些白薯折了几个过儿。一个一个揣捏过,待它们都熟了,一声呼喊,我们七个壮汉便蜂拥而至。没人注意他这时去干什么,原来他是跑开撒了一泡尿。只一眨眼工夫,我们七壮士竟把白薯分了个精光,异口同声地赞叹着真香、真甜、真好吃,偏偏没有一个人想起这些白薯是他烤的,应该给他留一块,弄得那个同志目瞪口呆……

说起来这是一件多么小的事呵!近几年,当我以社会学的观点考察生活中的一些现象时,常常情不自禁地想起这件往事,心头很不是滋味,觉得这是自己人性的弱点的一次暴露。吃烤白薯者忘记了烤白薯者,真不像话!以至于我想写一篇文章,拟一个怪诞的题目,《论吃烤白薯者与烤白薯者的荒诞逆理现象》,从这个故事引伸开去,作出理论的概括和发掘。如何?

杨君讲到这里,止住,表情怪异地盯着看我。

我说:“有趣!愿做阁下宏论的第一读者。”夜客

李功达

吴山和他的妻子洛琳在他们结婚二十周年纪念日那天的夜晚,在家里款待了一位突然来访的客人。这位客人是他们大学时代的同班同学,一个星期以前刚刚死去的范文荣。

范文荣敲门时正是夜里十点。准备就寝的洛琳匆匆穿上一件毛衣来开门,立即魂飞魄散。这确实是范文荣,苍白削瘦的面孔,眼镜后面一双呆滞的眼睛茫然地望着女主人。洛琳连声说了几个“你”、“你”,便浑身发抖,说不出话来。闻声从里屋出来的吴山也目瞪口呆。

“我们听说,”吴山镇定一下自己,然后说,“你……死了。”

范文荣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都这么说;他们都这么说。”

吴山的惊恐缓和了一些,笑笑说:“你好久没来了啊。”

“是呵,”死去的人说,“也想来,可是没有……时间。呵,你们还有点吃的吗?我饿了。我走了很远的路。很远的路。”

吴山大方地让自己的老同学进了房间,并且让惊魂未定的妻子准备饭菜,还有酒。

如果说,已经死去的范文荣深夜来访使洛琳惊恐,那么丈夫的慷慨则使她感到意外。因为,来访的这位客人曾是她的第一个恋人,并且一直是丈夫吴山二十年来的“冷战”对手。哪怕她无意中提及范文荣的名字,吴山也会投来酸溜溜的目光,并在适当的时候固执地追问:这是怎么回事?

饭菜端上了桌子,可是酒只有小半瓶。吴山说,酒不够,要她去买。可是深更半夜,哪家商店还会开门呢?

这时,范文荣盯着吴山给他斟酒的手低声说:“去吧!街上有卖酒的。刚才路过,我看到了。去吧!”

洛琳将信将疑地出了门。夜色漆黑。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幻觉中,她的眼前闪烁一颗颗蓝色的星。这些星在她眼前晃动,使她有些晕眩。上了大街,她愣住了:果然,街上虽然空无一人,但是所有的商店店门大开,灯火通明,宛如白昼;不仅如此,而且所有的店都在卖酒。酒店在卖酒,食品店在卖酒,连布店、书店、五金店、家具店也在卖酒。

她感觉到有些冷,这才发觉自己由于出来时匆忙,只穿了一件薄薄的毛衣。于是,她就近走进了一家自行车商店。店里没有顾客,只有一位售货员。她问:“有酒吗?”

“有。”

“买一瓶。”

“一瓶什么?”

“……特曲。”

售货员转身去取货架上的酒。她问售货员:“你认识范文荣吗?”

“不认识。不过知道有这么个人。他死了。”

“死了?真的?”

“一个星期以前就死了。这是你的酒。”

洛琳毛骨悚然。她拿过酒,冲出店门,飞快地跑了起来。糟了,她想,鬼!她为自己的丈夫担忧。她越跑越快,可并不出汗,寒风刺破了她单薄的毛衣。她一面跑一面打着冷战。

她气喘着冲进了家。使她感到诧异的是,家里温暖如春,里屋还传出两个男人合唱的歌声。

~~~~冰雪覆盖着伏尔加河,

冰河上跑着三套车~~~~

这是他们大学时代常唱的一支歌。她走进房间,看见丈夫和范文荣互相搂着肩膀在唱歌。他们一下子变得很相像,眼睛里都布满血丝,颧骨都通红通红,鼻尖上都挂着汗珠。

“酒来啦!”丈夫喊。

“公主回来啦!”范文荣感情冲动地喊。

公主。这是洛琳学生时代优美的称号。每当吴山听到别人这么呼唤她,都要生气三天以上。

“公主!给我们斟酒吧!”吴山竟然也这么喊了起来。

洛琳给他们斟酒,自己也跟着喝。强烈的酒精使她咳嗽,也使她心头发热。

他们三个人一起唱歌,唱以前他们喜爱的歌。范文荣唱得忘了情,用左手搂住吴山的肩头,又用右手搂住洛琳的肩头。洛琳马上扫了一眼丈夫。他正在卖劲地唱歌,对此毫无察觉。

~~~~姑娘好像花一样,

小伙心胸多宽广~~~~

他们一起唱到了很晚很晚,直到楼上楼下的邻居用敲暖气管的方式向他们抗议……

第二天清晨,洛琳和吴山同时醒来。他们向对方诉说了两个相同的梦,说是他们都在梦中款待了一个死去的同学。

可是,当他们把目光投向饭桌时,都惊呆了:饭桌上杯盘狼藉,确实摆着三副用过的碗筷酒杯。洛琳的那只酒杯里还剩下一点点残酒,桌边,立着两个空酒瓶,其中一个是特曲酒的酒瓶。

吴山低声地问妻子:你害怕吗?

洛琳回答说:不。我感到很愉快。你呢?

吴山说:我也是。与周瑜相遇

迟子建

一个司空见惯、平淡无奇的夜晚,我枕着一片芦苇见到了周瑜。那个纵马驰骋、英气逼人的三国时的周瑜。

因为月亮很好,又是在旷野上,空气的透明度很高,所以即使是夜晚,我还是一眼认出了他。当时我穿着一件白色的睡袍,乌发披垂,赤着并不秀气的双足,正漫无目的地行走在河岸上。凉而湿的水气朝我袭来,我不知怎的闻到了一股烧艾草的气息,接着是鼓角相闻,我便离开河岸,寻着艾草的味儿和凛凛的鼓角声而去,结果我见到了一片荒凉的旷野,那里的帐篷像蘑菇一样四处皆是,帐篷前篝火点点,军马安闲地垂头吃着夜草,隐隐的鼾声在大地上沉浮。就在这种时刻,我见到了独自立在旷野上的周瑜。

我没有貂蝉的美貌,周瑜能注意到我,完全是因为在这旷野上,只有两个人睁着眼睛,而其他人都在沉睡。那用眼睛在月光下互相打量的两个人,一个是我,一个就是周瑜了。

因为见到了我最想见到的一个男性,所以那一瞬间我说不出话来,我见到亲密的人时往往都是那个表情。

周瑜身披铠甲,剑眉如飞,双目炯炯,一股逼人的英气令我颤抖不已。

“战事还未起来,你为何而发抖?”周瑜说。

我想告诉他,他的英气令我发抖,只有人的不可抗拒的魅力才令我发抖,可我说不出话来。

我不知道又有什么战事要发生。这么大规模的安营扎寨,这么使周瑜彻夜难眠的战事,一定非同一般。短兵相接,战前被擦得雪亮的军刀都会沾有血迹。只有刀染了血迹,战争才算结束。多少人的血淤集在刀上,又有多少把这样的刀被遗弃在黄土里,生起厚厚的锈来。

周瑜并没有在意我的发抖,而是将一把艾草丢进篝火里,我便明白了艾草味的由来。可是先前所闻的鼓角声呢?

周瑜转身走向帐篷时我见到了支在地上的一面鼓,号角则挂在帐篷上。他拿起鼓槌,抑扬顿挫地敲了起来,然后又吹起了号角。他陶醉着,为这战争之音而沉迷,他身上的铠甲闪闪发光。

我说:“这鼓角声令我心烦。”

周瑜笑了起来,他的笑像雪山前的回音。他放下鼓槌和号角,朝我走来。他说:“什么声音不令你心烦?”

我说:“流水声、鸟声、孩子的吵闹声、女人的洗衣声、男人的饮酒声。”

周瑜又一次笑了起来。我见月光照亮了他的牙齿。

我说:“我还不喜欢你身披的铠甲,你穿布衣会更英俊。”

周瑜说:“我不披铠甲,怎有英雄气概?”

我说:“你不披铠甲,才是真正的英雄。”

我们不再对话了。月亮缓缓西行,篝火微明,艾草味由浓而淡,晚风将帐篷前的军旗刮得飘扬起来。我坐在旷野上,周瑜也盘腿而坐。

我们相对着。

他说:“你来自何方?为何在我出征前出现?”

我说:“我是一个村妇,我收割完芦苇后到河岸散步,闻到艾草和鼓角的气息,才来到这里,没想到与你相遇。”

“你不希望与我相遇?”

“与你相遇,是我最大的心愿。”我说。

“难道你不愿意与诸葛孔明相遇?”

“不。”我说,“诸葛孔明是神,我不与神交往,我只与人交往。”

“你说诸葛孔明是神,分明是嘲笑我英雄气短。”周瑜激动了。

“英雄气短有何不好?”我说,“我喜欢气短的英雄,我不喜欢永远不倒的神。英雄就该倒下。”

周瑜不再发笑了,他又将一把艾草丢进篝火里。我见月亮微微泛白,奶乳般的光泽使旷野显得格外柔和安详。

我说:“我该回去了,天快明了,该回去奶孩子了,猪和鸡也需要食了。”

周瑜动也不动,他看着我。

我站了起来,重复了一遍刚才说过的话,然后慢慢转身,恋恋不舍地离开周瑜。走前我打着哆嗦,我在离开亲密的人时会有这种举动。

我走了很久,不敢回头,我怕再看见月光下周瑜的影子。快走到河岸的时候,却忍不住还是回了一下头,我突然发现周瑜不再身披铠甲,他穿着一件白粗布的长袍,他将一把寒光闪烁的刀插在旷野上,刀刃上跳跃着银白的月光。战马仍然安闲地吃着夜草,不再有鼓角声,只有淡淡的艾草味飘来。一个存活了无数世纪的最令我倾心的人的影子就这样烙印在我的记忆深处。

我伸出一双女人的手,想抓住他的手,无奈那距离太遥远了,我抓到的只是旷野上拂动的风。

一个司空见惯、平淡无奇的夜晚,我枕着一片芦苇见到了周瑜。那片芦苇已被我的泪水打湿。莜麦秸窝里

曹乃谦

天底下静悄悄的,月婆照得场面白花花的。在莜麦秸垛朝着月婆的那一面,他和她为自己做了一个窝。

“你进。”

“你进。”

“要不一起进。”

他和她一起往窝里钻,把窝给钻塌了。莜麦秸轻轻散了架,埋住了他和她。

他张开粗胳膊往起顶。“甭管它,挺好的。”她缩在他的怀里说,“丑哥保险可恨我。”

“不恨,窑黑子比我有钱。”

“有钱我也不花,悄悄儿攒上给丑哥娶女人。”

“我不要。”“我要攒。”

“我不要。”“你要要。”

他听她快哭呀,就不言语了。

“丑哥。”半天她又说。

“嗯?”

“丑哥唬儿我一个。”“甭这样。”

“要这样。”“今儿我没心思。”

“要这样。”

他听她又快哭呀,就一低头在她脸上亲了一下。绵绵的,软软的。

“错了,是这儿。”她嘟着嘴巴说。他又在她的嘴唇上亲了一下。凉凉的,湿湿的。

“啥味儿?”

“莜面味儿。”

“不对不对。要不你再试试看。”她扳下他的头。

“还是莜面味儿。”他想了想说。

“胡说,刚才我专吃过冰糖。要不你再试试看。”她又往下扳他的头。

“冰糖、冰糖。”他忙忙儿地说。老半天他们又是谁也没言语。

“丑哥。”

“嗯?”

“要不,要不今儿我就先跟你做那个啥吧。”

“甭,甭,月婆在外边,这样是不可以的。咱温家窑的姑娘是不可以这样的。”

“嗯,那就等以后。我回来。”

“嗯。”

又是老半天他们谁也没言语,只听见外边月婆的走路声和叹息声。

“丑哥。”“嗯?”

“这是命。”“命。”

“咱俩命不好。”“我不好,你好。”

“不好。”“好。”

“不好。”“好。”

“就不好。”

他听她真的哭了,他也滚下了热的泪蛋蛋,扑腾扑腾滴在她的脸蛋蛋上。老和尚炒股

魏雅华

和尚空了法师年纪并不很老,才刚满五十。可他辈分大,地位高,又蓄了一大把胡子,于是人们都叫他老和尚。

他没什么经济头脑,可是庙里要修佛事,要塑金身,哪一样能离了钱?

一天,某银行行长到庙里来卜卦问签,问官运仕途。那时,正值换届,行长心里七上八下,扑通得厉害。偏巧,行长抽了个下下签,签上说他十日内必有囹圄之灾。吓得行长面如土色,腿似筛糠,连问老和尚该怎么办?

空了法师双手合十,说:“阿弥陀佛,你就做件善事吧,贷给庙里十万元,保你消灾免祸。”行长拿出支票大笔一挥,老和尚十万元当即到手。行长还说,若真灵验,保我无灾,我再给你十万。不出十天,行长居然升迁了。行长越发信神了,到庙里来还愿,不但那十万元贷款不要还了,又捐了十万元,共计二十万元,给庙里作香火钱。

可空了法师总觉此钱不干净。他想,这行长肯定是个贪官,要不,一听有囹圄之灾,怎么就吓得腿如筛糠呢?

从此,他就有了块心病,想做件善事,把这二十万元捐了。

那是一九九四年的夏天,一连七十多天没有下雨,骄阳似火,酷热难耐。他下山了。

下汽车时,刚好那车站在一家证券公司门前。老和尚朝证券公司门口一看,一头的雾水。他也看报,知道前两年为买股票,挤死过人,如今怎么败落成了这个样子?上午十点,营业时间,巨大的卷闸门只开了一道缝,若要进去,得爬才行。

老和尚口渴,买了瓶矿泉水,边喝边问,那卖水的人说,他就是证券部主任,如今不买卖股票,卖冷饮了。证券公司都快关门了,他们两月都没开工资了,关了门,他就失业了。一家人吃什么呀?说着,说着,眼泪就下来了。

空了法师心太软,见这么个五尺汉子流泪,他的眼泪也下来了。忙念了声“阿弥陀佛”,心想,何不买点股票,做件善事,救股市股民于水火之中?

于是,他便随证券部主任进了卷闸门,大厅空无一人,麻雀乱飞,一地雀粪。

见居然有人买股票,主任狂喜不已,说:“深发展”便宜,就买“深发展”吧。那天是一九九四年七月二十二日,“深发展”当天的牌价为一元七角五分。空了法师念了声:“阿弥陀佛!”二十万全给他了。

过了几年,他要下山,却盘缠不多,囊中羞涩,他想起还有些股票。

他下了车,又大吃一惊,只见证券公司门前人如潮涌,挤不进去,出什么事了?却见门口的广告牌上有证券部的电话号码,忙掏出手机,找到了主任。

主任立即迎了出来,将他请进了贵宾室。他说明来意,主任打开电脑,一看,“深发展”涨停,堵了三百多万的单子,都买不上。空了法师忙念了声“阿弥陀佛”,说:“出家人慈悲为怀,与世无争,就卖给那些买不上的人吧。”那天是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二日,“深发展”的牌价是三十二元。过了五分钟,主任提了满满一皮箱钱来,吓了他一大跳。忙问主任有没有搞错,他给他的可是二十万呀,怎么一下子就成了三百多万了呢?主任说,我们从来没多给过人家钱。

从此,空了法师名扬四海,成了大名鼎鼎的股神,一把挣了三百多万。庙宇香火鼎盛,香客如云,朝拜者排山倒海,来的都是股民,不是要听佛经,而是要听他的股经。

老和尚对着“九头鸟”大喇叭说:“《佛经》即《股经》,慈悲为怀!阿弥陀佛!”

正在获取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