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时候,某县城里有个叫李原的小商贩。他家里有年迈的老母和漂亮贤惠的妻子。这年夏天,李原出门做生意发了财,高高兴兴地回到了家中。为了犒劳丈夫,妻子秀花杀鸡备酒,全家人围坐在葡萄架下共进晚餐。
酒足饭饱后,秀花看见丈夫连日劳累,眼窝深陷,便心疼地催他早点歇息,谁知李原刚躺下不久,就翻滚着直喊肚子疼,不一会儿便气绝身亡了。
秀花扑在丈夫的身上,哭得死去活来。
当即有人把案子报到县衙。县令带人来到李家检验了尸体,认定李原中毒而死。县令冷冷地询问了晚上吃饭时的情况,便认定是秀花趁丈夫不在家的时候与人私通,等丈夫回来时便投毒害命。于是,秀花被押到了县衙。县令升堂审案。
“你与何人私通?”
“小女乃良家女子,不曾与任何人私通!”
“那你是如何害死李原的呢?”
“我与李原恩恩爱爱,怎么能下此毒手呢?”
“我看不用严刑你是不会招的,来人,大刑侍候!”
于是,秀花被按在大堂上,打得皮开肉绽。
她实在受刑不过,只得含冤喊道:“我招,我招!”
结果,秀花被砍了头。
他们死后,亲朋好友纷纷递状上告,为他们鸣冤叫屈。
有一天,一个清瘦的老头儿来到李原家。
老头儿讨了口水喝,向李原的母亲问道:“那天,你们3个人一起吃的饭,为什么唯独你儿子死了呢?”
“这事儿我也感到奇怪。儿子死后,我也不想活了。当听人说是媳妇在酒里下毒药后,我就把剩下的半瓶酒喝了,可是却没死!”
老头儿想了想,又问道:“那天你们吃的是什么饭?”“白米饭!”“菜呢?”“有鸡……”老太婆忽然想起来,“对了,是鸡,只有我儿子吃了鸡。”“为什么?”“那天正巧是我和媳妇的忌口日,我们只吃了点素菜,整个一只鸡都让我儿子吃了。”
原来,老头儿是巡抚寇安。他接到百姓的诉状后,便来到李家微服私访。
“拿上来!”冠安让人端上来一个热气腾腾的大盘子,上面是一只肥嫩的清蒸鸡。盘子被放到了葡萄架下,立时香气扑鼻,美味四溢。
忽然,葡萄架上飘下了一缕不易被肉眼察觉的细丝,直落到盛鸡的盘子里。寇安这时才站起身来,用筷子撕下一块鸡肉,扔到了地上。李家那条看门狗猛扑上来,把鸡肉吃掉,不一会儿就倒地毙命了。
“糊涂昏官,误民命矣!”寇安十分痛心而不安地说道。
显然,寇安已经查明秀花是含冤而死的,并知道了李原的死因。
请问:李原究竟是怎么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