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大王享利·福特对企业经营有一套自己的方法。20世纪初的美国,企业最大的问题之一是工人怠工现象严重。尽管有工头在监工,而且处罚严重,一旦发现怠工马上开除,但工人多,工头少,工人怠工的手段千奇百怪,总是防不胜防。这时,福特发明了自动流水装配线。这种新生产工艺,无疑可以大大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但如果工人仍然怠工,自动流水装配线不能正常运行,提高效率也是不可能的事。福特绞尽脑汁想找出一种消除工人怠工的方法。监督是难以奏效的,为什么不换一个角度让工人自己不愿怠工呢?于是福特在1914年宣布,把福特汽车公司工人每天的工资由2.34美元提高到5美元。
2.34美元是当时汽车工人的市场工资,即由劳动市场上供求关系自发决定的工资水平。在这种工资水平时,企业可以雇用到自己需要的工人,工人可以找到工作。5美元高于市场工资,称为效率工资,意思是这种高工资能够带来更高的效率。
效率工资为什么能带来高效率呢?
首先,这种工资能吸引最好的工人。在实行2.34美元的市场工资时,可以招到所需要的工人数量,但不能保证工人的质量。市场上汽车工人的素质并不一样,对工资的最低要求也不同。职业道德好、技术水平高、身体强壮的工人要求的最低工资要高一些,比如说,每天4美元;职业道德差、技术水平低、身体不强壮的工人要求的最低工资低,比如说每天2美元。当实行每天2.34美元的工资标准时,素质好的工人不来应聘,来的都是素质差的工人;但在实行每天5美元的工资标准时,素质好与不好的工人都会来应聘。只要用一个简单的测试,就可以把好工人留下。福特公司采用这种效率工资的确吸引了全国各地优秀的汽车工人来应聘。这样,整个工人素质就大大提高了。
其次,实行效率工资时,工人自动消除了怠工。工人是理性人,是否怠工同样取决于成本与收益。在每天2.34美元的工资时,尽管怠工被发现有被开除的风险,但开除并不可怕,无非是换一家工厂,再找份同样工资水平的工作而已。开除对工人来说成本几乎为零,工作时休闲的收益大于成本,怠工自然是有市场的。在这种情况下,工头再多,处罚再严也是没有作用的。但福特公司支付每天5美元的工资时,如果被这家公司开除,在其他企业就找不到工资如此之高的工作了,这时怠工被开除的风险成本就增加了,理性的经济人当然就不会怠工,还会积极工作以保住这个金饭碗。
最后,减少了工人的流动性。一般,新进厂的工人需要一些必要的培训,以适应本企业的生产特点。培训是有成本的,工人流动性大,无疑会增加培训成本,尤其是一些熟练工人的离去对企业造成的损失更大。但市场经济中,工人有自由流动的权力。工人很可能由于各种原因而流动,例如家搬到了离企业远的地方,与工头或其他同事关系不和谐,或者仅仅是工资比较低。实行效率工资前,工人的流动性相当大,反正各个企业的工资一样多,在哪里工作,收入都没什么差别,工人流动考虑的是其他因素。但当实行效率工资时,流动会使自己失去获得高工资的机会,工人的流动性就大大减少了。
效率工资使福特公司工人的素质大大提高,工作勤奋而流动性小。在这种条件下,自动流水装配线充分发挥效率,汽车成本大大下降。汽车价格下降,从而进入家庭,汽车业成为经济中的一个主要行业。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效率工资同样有意义。外企能招到最好的员工,而且效率高,正在于他们愿意支付高于一般工资水平的高工资。东南沿海所谓“民工荒”并不是劳动力供给短缺,而是工资太低。我国人口有3/4以上是农民,越来越多的农民正在进入城市转变为产业工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劳动力不会短缺。但仍有许多企业招不到工人,究其原因,不是市场上劳动力供给少,而是企业支付的工资太低。
不过在运用效率工资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效率工资针对的是普通工人。用监督惩罚的那种方法对待企业的普通劳动者,吃亏的最终是企业自己。给工人高工资其实是双赢的,当年的亨利·福特如此,今天按这个原则办事的任何人都如此。依靠压低工人工资降低成本来进行价格竞争,仅仅是企业刚刚开始起步时不得不采用的方法。如果不通过提高工资、提高工人技术水平和提高效率来发展,企业的低成本之路不会走得长远,因为任何优秀的工人都不会拿着低工资在这个企业一直工作下去。
二是效率工资是相对而言的。如果企业的工资水平随整个社会工资水平提高而提高,并不是效率工资。效率工资是相对高于本地区、本行业市场工资的工资水平。要维持这种工资水平必须以工资换效率为前提。
三是效率工资不仅指名义工资水平,还包括其他福利及工作条件。比如,尽管你的工资水平与本地区、本行业的市场工资水平一样,但如果企业给员工的福利更好,工作条件更优越,或者向员工提供培训与学习的机会,都可以作为实现效率工资的方式。要把工资理解为广义的收入和工作条件,不要仅仅理解为货币工资。
实际上,实行效率工资对企业和员工来说是一种合作双赢的博弈:员工获得了更多的收入,从而激发了更高的工作热情,而企业也获得了永续发展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