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齐物论》中有个“朝三暮四”的故事:
宋国有一个很喜欢饲养猴子的人,名叫狙公。他家养了一大群猴子,他能理解猴子的意思,猴子也懂得他的心意。狙公宁可减少全家的食用,也要满足猴子的要求。然而过了不久,家里越来越穷困了,狙公打算减少猴子的栗子供应量,但又怕猴子不顺从自己,就对猴子说:“给你们的栗子,早上三个,晚上四个,够吃了吗?”猴子一听,都站了起来,十分恼怒。过了一会儿,狙公又说:“给你们的栗子,早上四个,晚上三个,这该够吃了吧?”猴子一听,一个个都趴在地上,非常高兴。
这个成语故事原本是揭露狙公愚弄猴子的骗术,告诫人们要注重实际,防止被花言巧语所蒙骗。在这个故事里,猴子是作为一种愚蠢的动物而出现的。实际上,我们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可能会得出不一样的结论。古人们认为总量是没有变化的,因此觉得早上三个晚上四个和早上四个晚上三个是完全一样的。其实不然,朝三暮四和朝四暮三还是有些区别的,它们能给猴子带来不同的效用。那么,什么才是效用呢?
在经济学的发展史中,“效用”概念的出现无疑是一个突破。物品的效用在于满足人的欲望和需求。任何物品能满足人类天生的肉体和精神欲望,才能成为有用的东西,才拥有价值。在经济学中,效用是用来衡量消费者从一组商品和服务之中获得的幸福或者满足的尺度。有了这种衡量尺度,我们就可以在谈论效用的增加或者降低的时候有所参考,在解释一种经济行为是否带来好处时就有了衡量标准。效用不同于物品本身的使用价值,使用价值产生于物品的属性,是客观的,效用是消费者消费某种物品时的感受。
在度量效用的问题上,西方经济学家先后提出了基数效用和序数效用的概念。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分析消费者行为的两种方法:基数效用论的边际效用分析法和序数效用论的无差异曲线分析法。
在19世纪和20世纪初,西方经济学中普遍使用基数效用概念。基数是指1、2、3……是可以加总求和的。基数效用论认为,效用可以具体衡量并加总求和,具体的效用量之间的比较是有意义的。表示效用大小的计量单位被称作效用单位。例如:对某消费者而言,看一场精彩的电影的效用为10效用单位,吃一顿麦当劳的效用为8效用单位,则这两种消费的效用之和为18效用单位。
序数效用论认为,效用无法具体衡量,也不能加总求和,效用之间的比较只能通过顺序或等级表示。自20世纪30年代至今,西方经济学中多使用序数效用概念。序数是指第一、第二、第三……只表示顺序或等级,是不能加总求和的。例如,消费者消费了巧克力与唱片,他从中得到的效用是无法衡量,也无法加总求和的,更不能用基数来表示,但他可以比较从消费这两种物品中所得到的效用。如果他认为消费一块巧克力所带来的效用大于消费唱片所带来的效用,那么就可以说一块巧克力的效用是第一,唱片的效用是第二。
效用价值论强调物品对人的满足程度,而满足程度完全是主观的感觉,主观价值是客观交换价值的基础。物品的有用性和稀少性都是价值形成不可缺少的因素,都是主观价值的起源。经济学依赖一个基本的前提假定,即人们在作选择的时候倾向于选择在他们看来具有最高价值的那些物品和服务。效用是消费者的主观感觉,取决于消费者对这种物品的喜欢程度。消费者对某种物品越喜欢,这种物品带来的效用就越大,他就越愿意购买,需求就越高。比如有人喜欢抽烟,那么香烟对他而言的效用就很高,但对于一位不愿意闻烟味的女士来说,香烟的效用就会很低甚至是负效用。很显然,在作决定的时候,烟民自然会把香烟视为至宝,而女士们可能更钟情于化妆品或者衣服之类的东西。
我们也可以通过红皮鸡蛋与白皮鸡蛋的差价来解读效用。根据科学研究,不管是鸡蛋的味道还是营养价值,都跟蛋壳的颜色毫无关系。那为什么以前满市场的白皮鸡蛋都不见了?这是因为,在我国很多地区,人们都喜欢红皮鸡蛋,红色给人一种吉利的象征。当它大量涌入市场,价钱与白皮鸡蛋差不多的时候,多数市民都会选择红皮鸡蛋,如此一来,红皮鸡蛋便抢占了市场。正是因为人们对红皮鸡蛋有更大的满足感,所以才造成了市场上“尽是红皮鸡蛋”的状况。
现在的红皮鸡蛋还具有以前的效用吗?答案是否定的。红皮鸡蛋本来是很吸引人的,越稀少就越受到尊崇。当红皮鸡蛋充斥市场时,人们对于红皮鸡蛋的满足感是逐渐降低的,这就是边际效用递减。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现在的白皮鸡蛋反倒比红皮鸡蛋贵了。
某种商品给消费者带来的效用因人而异,效用大小完全取决于个人的主观感受,没有客观标准。比如有的消费者会认为购买胶卷相机带给他们的效用比购买数码相机更大,喝矿泉水比喝啤酒带给他们的效用更大,吃米饭比吃面更能带给人愉悦感。这些,都需要由消费者的主观感受来决定。
实际上,一种商品对消费者是否具有效用,取决于消费者是否有购买这种商品的欲望,以及这种商品是否具有满足消费者欲望的能力。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消费者购买商品就是为了从购买这种商品中得到物质或精神的满足。效用是消费者消费某物品时的感受,本身就是一个主观的、抽象的、虚无的概念,而不是一个客观的尺度。
我们总是追求物美价廉的商品,但随着商品的丰富、营销手段的多样以及竞争的加剧,物美与否并非我们所能简单判断的。商家常常在商品上标明“原价××,现价××”,商家这样做很多时候是想通过所谓的“原价”增加商品的预期效用,即使“原价”从来没有出现过。较低的现价会使消费者认为用较低的支出会得到效用较高的商品,销售量自然会增加。
如果在使用商品之前不清楚商品的效用,我们就会根据价格判断商品的效用。“便宜没好货”就是这个道理。于是很可能价格越高,人们对它的评价就越高,购买的欲望就越强,购买的人就越多,这就形成了“越贵越买”现象。当然贵到一定程度,商品可能会成为奢侈品,买的人就会少。
有时候效用是无法衡量的,这时只能根据价格来判断物品的效用。举例说,这类商品有药品、衣服、珠宝首饰等。患者一般对药品效用不清楚,所以常觉得好药应该贵一些,并且价格不是病人考虑的主要因素,所以会有一段需求曲线是上升的。衣服有其特殊性,我们每次买的衣服都不一样,这时候经验就不起作用了,因此对其效用评估的一个重要标准是价格,况且很多人并不把衣服价格作为考虑的主要因素,甚至有人把衣服的价格作为炫耀的资本。珠宝首饰也是如此,特别对于玉器、玛瑙等需要专业鉴别知识的商品,我们判断它们的预期效用更依靠价格,所以常常发生有人高价买来假货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