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经济GDP是简称,是指从GDP中扣除自然资源耗减价值与环境污染损失价值后剩余的国内生产总值,称可持续发展国内生产总值,是20世纪90年代形成的新的国民经济核算概念。
1993年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在修订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提出,绿色GDP可分为总值与净值。总值即GDP扣减资源耗减成本和环境降级成本。净值即GDP扣减资源耗减成本、环境降级成本和固定资产折旧。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课题研究组提出的绿色GDP为:GDP扣减自然部分的虚数和人文部分的虚数。自然部分的虚数从下列因素中扣除:环境污染所造成的环境质量下降;自然资源的退化与配比的不均衡;长期生态质量退化所造成的损失;物质、能量的不合理利用所导致的损失;资源稀缺性所引发的成本;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经济损失。人文部分的虚数从下列因素中扣除:由于疾病和公共卫生条件所导致的支出;由于失业所造成的损失;由于犯罪所造成的损失;由于教育水平低下和文盲状况导致的损失;由于人口数量失控所导致的损失;由于管理不善(包括决策失误)所造成的损失。
绿色GDP能够反映经济增长水平,体现经济增长与自然环境和谐统一的程度,实质上代表了国民经济增长的净正效应。绿色GDP占GDP比重越高,表明国民经济增长对自然的负面效应越低,经济增长与自然环境和谐度越高。实施绿色GDP核算,将经济增长导致的环境污染损失和资源耗减价值从GDP中扣除,是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直接体现,对统筹区域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是有力的推动。同时,绿色GDP核算有利于真实衡量和评价经济增长活动的现实效果,克服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的倾向和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从根本上改变GDP唯上的政绩观,增强公众的环境资源保护意识。
为正确衡量我国的经济总量并正确引导经济增长方式,我国正在积极推行绿色GDP的计算方法。改革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对环境资源进行核算,从现行GDP中扣除环境资源成本和对环境资源的保护服务费用。
绿色GDP用公式可以表示为:
绿色GDP=GDP总量-(环境资源成本+环境资源保护服务费用)
通过绿色GDP的试点,我们可以勾勒出一个日渐清晰的蓝本:民众需要舒适从容的生存空间,国家要走可持续的良性发展道路。
2006年9月7日我国首份绿色GDP核算研究报告,即《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2004》正式对外公布。该报告指出,2004年全国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5118亿元。其中,水污染的环境成本为2862.8亿元,占总成本的55.9%;大气污染的环境成本为2198.0亿元,占总成本的42.9%;固体废物和污染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57.4亿元,占总成本的1.2%,占当年GDP的3.05%。
除了污染损失,还对污染物排放量和治理成本进行了核算。如果在现有的治理技术水平下,全部处理2004年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需要一次性直接投资约10800亿元,占当年GDP的6.8%左右。同时每年还需另外花费治理运行成本2874亿元,占当年GDP的1.8%。
这是中国第一份有关环境污染经济核算的国家报告,从这份报告中我们也可以看出,这些GDP耗费了我们很多的资源,如果扣除资源治理的费用,我们的GDP增长非常有限。所以,在GDP的计算中采用绿色GDP的算法非常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