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国嘉济江东王灵签
第十七
护国嘉济江东王灵签
佚名
第十七
本章字数: 333

田園價貫好商量,事到公庭彼此傷。

縱是機關圖得勝,定為後世子孫殃。

解曰:事依本分,自有前程。若用機關,反害其身。如作交易,當合人情。若是妄作,難保和平。

聖意:事悖理,訟必傷,名利未,亦如常,行人阻,病宜禳,且謹慎,保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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